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漂泊无岸 >第14章
    我在铁道上狂奔,追赶我错过的火车。我听到火车的轰鸣声,我感到铁轨的震动,我大汗淋漓,汗水像瀑布一般倾泻下来,辣的眼睛巨疼无比,睁不开来。我抬手擦了一下眼睛,再往前看,迎面突然驶来一辆火车,我就要被撞上了,啊!

    我大叫了一声,从沙发上惊醒,原来是梦,虚惊一场。我擦了擦头上的汗,觉得自己很幸运,接着继续躺下去,第一次觉得睡觉这么舒服。

    “连生,该起来了!”

    我又惊得坐起来,谁在叫我,难道还是梦?沙发前的晨曦中,有人满嘴的泡沫在刷牙。接着,他转身踢了一脚旁边沙发上的蜷缩着的一个人,“晓峰,你还睡吗!昨晚喝得太多了!”

    晓峰,我记起来了。我揉了揉眼睛,趁着微微的光亮,看看自己所在的这个房间。一个黑色茶几,我们睡觉的环形沙发快要围满这个房间,一个很大的电视,比我们石门镇家里的电视大一倍。好像没有其他什么东西了。至少我没有看见。

    我全记起来了,昨天真是难忘的一天。

    生平第一次坐火车,火车里全是人,我上错了车厢。我找到票上的座位号,上面坐着其他人,我跟他理论,差点吵起来。乘务员过来调解,找我要票查看。此时揣在我兜里的票根不翼而飞了,他们叫来了乘警。我拼命跟乘警解释,他不听,说:要么下车,要么补票。但我不幸地发现,我的钱也丢了。不过,我只是丢了一边口袋的钱。我早就听人讲过,火车上小偷特别多,所以上车之前,我把一千块钱分在两个口袋。乘警带我去补票,我听见那个位子上坐着的西装革履的男士说:“这样的小骗子多了去了,还装什么票丢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以前在石门镇我只被骂过流氓,刚出来竟然得到这么清新脱俗的称呼。补完票后,我挤在三人座位的最里面,旁边的妇人抱着孩子,两只脚乱踢,我蜷缩着躲开,等一会儿困得想睡觉,这小屁孩又毫无防备地大哭起来,几经折腾之后,我竟奇迹般地睡着了。

    列车员大喊省城到站时我还在呼呼大睡,妇人与孩子早已不见,座位周围换了一拨人。我拎着背包疯狂跑出去,到了车站,人山人海。我顿时心慌,不知从哪走,不知往哪去。我本来准备一下车就找一个工地做工,因为听说工地上搬砖,一天能有好几十呢,不过现在完全迷了方向。周围全是人,我来回打转,心急如焚。

    “小伙子去哪?”一个身材很好穿得很时尚的青年人拍了我的肩膀,看样子比我大几岁。

    我没有防备地告诉他:“去工地。”

    “找人吗?”

    “不是啊,我来打工的”。

    “打工?”青年像见到过世的外婆般惊讶,“这么年轻去什么工地,浪费青春!”

    青春。这个词听起来好陌生,尽管我才十七岁。

    “可是我不知道去哪。”我说。

    “ktv,”青年得意的神情,“知道吗?”

    “当然知道,我去过。”其实,石门镇上没有一间ktv,但我不能在省城人面前丢脸,“去那干嘛?”

    “你不是要打工挣钱吗,来这里挣钱快啊”!

    “真的啊,怎么去呢?”

    “跟我走呗,你晓峰哥我就是ktv少爷啊”!

    在晓峰飞驰的摩托车上颠簸了很久,我们到了目的地。这里并不特别繁华,在一条很宽的巷子里,周围多是民居和商铺。大白天的,挂着个霓虹灯牌,上面闪耀着“皇朝ktv”几个大字。

    晓峰带我上了二楼,喧闹的歌声和昏暗背景下炫目的频闪灯。少爷进去换了套衣服,跟外面站一排的少年一模一样,西装革履,发型精致。这些人跟我年纪应该差不多,可是发型和衣服比我好看很多。作为石门镇的时尚教主,此时的我相形见绌。

    少爷向大家介绍了一下我,就领我去一间包厢。当我还在观察流光溢彩的灯时,音乐突然想起,吓得我差点撒掉了手中刚端来的蓝色的鸡尾酒。

    “连生,来,唱两首,润润嗓子”!晓峰把话筒递给我。

    我很喜欢唱歌,尤其是周杰伦的歌,但是我从来没有拿过话筒,都是自己瞎哼哼。我记得,苏沫清还说过我唱歌好听。事实上,真的很好听。我没想到自己调找的这么准,周杰伦的《七里香》被我一口气唱完。少爷惊呆了,站在桌子上为我欢呼。“酷毙了!”他说。门外,围了很多我刚进来时看见的站一排的少男少女,他们是被我的歌声吸引过来。

    下午,晓峰带我去见这里面的经理。经理信任晓峰,除了年龄什么也没有问我,他给了我一部对讲机,一件制服,我就正式开始在皇朝ktv上班了。才一天的时间,我就知道什么叫晨昏颠倒。白天是没有人来唱歌的,因此我们都在睡大觉,为晚上的高强度工作准备。下午刚过六点,人们像是从固定的地方涌出来,一波接着一波,统一的穿得花红柳绿的青年男女,来这里舒缓一天的疲劳,肆意狂欢。当然,没有他们的狂欢,就没有我们的米饭。

    来我们ktv的男生,在女生面前总是装作得无所不知和腰缠万贯,非要让女生尖叫着仰望自己才甘心。每当看到他们胳肢窝下面夹着女生,我就会想起以前在石门镇呼风唤雨风靡女生的时候,多么潇洒自在。当然,我在心里罗列身边女生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苏沫清,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她的家不会也搬到省城来了吧,这样最好了。她在念书,我在上班,周末的时候我可以带她出去玩,看电影,吃冰激凌,放风筝……

    “帅哥,去帮我们弄个果盘,我女朋友渴了。”感谢客人将我从记忆深渊拉出,没有继续往下掉。

    我的职业素养让我立马换上笑脸:“好的,先生!马上给您送来!“

    随时待命是我们的职责,但于我而言,这不是最头疼的。最头疼的是,有些客人唱得五音不全不堪入耳,却声嘶力竭拼尽全力。职责所在,我只好饱受折磨,而且熬到恶心的客人走后,我就可以一展歌喉了。

    我很喜欢ktv的氛围。这里仿佛是一个新世界,包裹了你的欢愉与忧伤,包装了你的失败与不安。因此,我对工作无比的用心和激情。

    半年之后,别人一般还没过试用期或者另谋高就的时候,我被经理升成领班。领班的意思就是,我的衣服换成系着蝴蝶结的蓝色礼服,其他人都是难看的红色;我不用再每天一间一间房子的给客人服务或打扫卫生,而是只有在客人有难题的时候我才会出场,比如打架闹事;我经常给我的手下们开会,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省城原来挺好混的,我这么快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变的是,我依然喜欢唱歌。在客人剩下来的没唱完的歌单中,十有八九是我都会唱的。所以我就会在客人们走后,一个人跑到房间里,静静地唱着,徜徉在音乐的世界。我手下的服务员阿花这时总会来房间收拾东西,然后坐下听我唱歌。阿花来了两个月了,她已经听了我两个月的歌。

    男人也是有第六感的,当情感在空气中氤氲到滴出水时。从阿花每次近乎崇拜我的眼神我可以看出,她喜欢我,而且是真心的。这种眼神我见过两次,是我自己的,我想。分别是我在白桦小学时看兰兰的眼神和在石门镇第二中学时见苏沫清的眼神。倘若这种眼神可以凝固的话,我猜它大概是琥珀的样子吧。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第六感是准确的。几个月后我的十八岁生日,其实我自己已经忘了。那天我一直从下午忙到深夜,当我检查完最后一个包间时,身体快散架了,连歌也懒得唱。我瘫坐在皮沙发上,听着屏幕上的mv在静音状态下继续播放着。房间静的可怕,我第一次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它无疑是年轻的,但也可能是孤独的,它好像在说:我来省城已经快一年了,我收获了很多,比如我的事业——我姑且称之为事业吧, 比如,我即将到来的爱情。

    突然,屏幕上的歌曲变成英文版的《祝你生日快乐》,我猛地睁开眼睛。阿花端来一个插着蜡烛的小蛋糕缓缓走进来,嘴上哼着生日歌,朝我走近。她看着我一脸诧异的表情说:“大歌星,生日快乐,赶紧吹蜡烛许个愿吧!”

    我慢慢地坐起来,更加诧异地问她:“干什么,今天不是我生日啊!”

    不会吧,阿花凝眸说:不是九月十八吗!你身份证上的日期啊!

    我靠,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证?

    阿花诡异的一笑,我有一次偷来看啦,只是你没有发现。

    好吧,但是那上面的日期是错的,我是农历九月十八的。

    阿花说,没事,我宣布,你以后每年可以过两个生日了。一个农历,一个公历。

    莫名的好笑,还有感动。

    我们的家族有一个规定习俗,所有的孩子十周岁的时候会举办一次盛大的生日会,宴请亲朋好友。但在我十周岁前的一个月,我们家族的最长者——爷爷的大哥大爷爷过世了,导致我期待好几个月的生日会完全泡汤。所以,自出生到成年,我还没有为自己庆祝过生日。看见茶几上放着的写着我名字的小蛋糕,我铭感五内,却想不出动人的感谢语,只好说:那个,谢谢你。

    我接着闭上眼许愿。我许了一个关乎爱情的心愿:我祈愿未来能遇上一位深得我心又一心向我的姑娘,我祈愿未来能谈一场舒适与陪伴的简单爱情。突然我的唇上生出湿润温暖的感觉,睁开眼,阿花的脸贴在我的脸上,我还没得及反应撤回去。她的唇又贴上来,左手往我的裤裆里掏,这种吻太热烈,我第一次遇到,刚才疲惫的身体瞬间被点燃,与阿花翻到沙发上……蜡烛还在烧,生日歌还在唱,我在成年后的第一个小时内,完成了从男孩到男人的转变。

    之后,我搬出去,跟阿花同居。我们两在距离皇朝ktv的两条街外租了房子,小区的环境很不错。里面有很多树,外面有很多商铺。我们在七楼,在卧室的窗户望下去,有超市,有理发店,有烧烤摊,烟火气很浓。刚搬进去的那天,我叫手下们搬了半天的东西,等到房间收拾好,我们到楼下烧烤摊大吃了一顿。以至于当天晚上上班,我们全都筋疲力尽。

    阿花跟着我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她从普通的ktv服务员一跃而成大家的嫂子,受别人尊重,还有受别人照顾。别的不说,如果她要去哪,我的手下们都会争相骑着小电驴送她。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真觉得自己爱情事业双丰收。尤其是冰冷的雨夜我在床上抱着阿花的时候,心里会想着:以我目前的工资,在皇朝工作两年,等到我二十岁,阿花十九岁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我和阿花的恋爱日子轻松而自然。因为ktv的特性,白天基本不用上班,我们就会去各种好玩的地方,游乐园、动物园、游戏厅,女孩子喜欢而又偏偏不擅长的东西,我都会带她去玩。两个人最喜欢彼此的那个状态并不一定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像酒曲跟大米,到了某个注定的时间,才会发酵得最好。

    我们第一次去动物园,那是秋末。我们顺着低矮的玻璃屋从鳄鱼一直往下看。阿花弯着膝盖走在前面,只见她驻在前面的玻璃门前,慢慢地说:“连生,你看,这就是只鸡,我们家有好多呢,有什么好看的嘛!”

    我朝那边望去,突然听见她大叫着扑向我:呀,蟒蛇!

    我走近去瞧,一条金黄色的蟒蛇正在吞掉那只鸡,慢慢的咀嚼。

    我们两慢慢观察这个奇妙的过程,接着我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哎呀笑死我了”!

    阿花扯着我的胳膊往她怀里拽:“哼,不准笑话我,老娘都被吓到了好吗?”我还是忍不住地笑,当中包含着对自己拥有一位单纯可爱女朋友的欣慰。

    我们还去了游乐园。阿花个性张扬,越刺激的东西越想玩。她邀我坐过山车的时候,我很理性地拒绝了。我恐高,小时候荡秋千都吓得尖叫,别说要悬在高空了。可是我抵不过阿花的撒娇纠缠,终于服了软。从排队的那一刻,我的神经便是紧绷的,那是冬天,冷风袭来,我手脚不停地在抖,不敢多说一句话。

    阿花在旁嗤笑:“哈哈,平时那么潇洒威风的赵总,竟然怂成这个样子!”

    我瞥了她一眼:“所以啊,为了你我最怕的东西都敢尝试,知道我多爱你了吧!”

    阿花搂住我:“没事的,有我在旁边呢!”

    终于到我们了。我颤栗的手系好安全带后,过山车缓缓开动。我双手捏在一起,紧闭双眼,哼唱起《七里香》,心想过山车不过短短两分钟,我唱半首歌也就过去了。可当我刚起头“窗外的麻雀”时,身体便像坐了火箭,发射出去,真的成了半空中的麻雀。我本能地大叫,释放生理上巨大的恐惧。我和阿花一起,飞扬在天际,但我总觉得,每一个下一秒都可能是地狱。不过两分钟,我却往返人间地狱数十次,度秒如年。下来后,我距离瘫痪仅一步之遥,我抱住阿花大哭:“我赵连生连命都给你了!”

    那之后没过几日,阿花带我去她老家。这也是我第一次坐长途高速,路边风景飞驰。直到路牌上的“石门镇”三个字倏忽而过时,断了我所有赏景的心情。原来从省城去阿花的家要经过石门镇,这下好办了,以后跟阿花结婚,去她家也挺方便。

    过了石门镇大概三个小时,便到了阿花老家素县的车站。车站很破,在路边拉客的三轮车很破,路也很破,我的内脏经过七次剧烈大震荡之后,车子终于停了。这辆车竟然没有报废,世上令人费解的事还真多。

    阿花的家比我想象的要破。颜色灰暗的大门前有几个不规则石块组成的台阶,很矮的土墙,上面布满了绿色的玻璃渣。时近中午,家里没有人,鸡鸭鹅猪全都饿得叫唤,小猫小狗围到我们身边。就算在几年前,我的老家,爷爷奶奶还健在的那栋屋子,也要比眼前的这个要好。

    阿花的闺房,我姑且称之为“闺房,”里面阴暗潮湿,地上有几个大坑。最后面有一个地窖,用来存储食物。看着破败的房子和漂亮的阿花,我突然抱住她,在心里发下宏愿:我以后一定要让阿花过上好日子。

    待到快中午的时候,听见门口动静,我们出来看,是阿花的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两一个扛着锄头,一个挎着篮子,形容黝黑消瘦。阿花比我还小一岁,她的父母感觉比我记忆中的爷爷奶奶还要沧桑。

    他们看到阿花,脸上充满笑容,再见到我,顿时把脸垮下来。毕竟在农家,一个女孩子无端把一个男孩子带回家,都是不太好的。

    他们对我的到来没有表现出半点欢迎,只有阿花妈妈对我露出需要用力捕捉的笑容。之后,她身上的汗还没全干,就跑去灶台上面生活做饭。我让阿花去搭把手,阿花理直气壮地猛摇头,骄傲地说:“我在家里从来不干活!”

    “你妈妈这么累你看不见啊?”我想起同样很劳累的奶奶了。

    “要帮你去帮呗!”阿花瘫倒自己的小床上。

    你真是被宠坏了。我说。其实,我之前在老家也是什么活都不干,但那时我还小,一个只知道看动画片的年纪。我是真心觉得她妈妈辛苦,才走过去准备帮忙的,可阿姨说什么也不肯,推我去休息。

    叔叔坐在小板凳上靠着木门抽烟。我端起板凳,靠在另一边门,散烟给他。叔叔显然没有抽过城里的烟,夹着它看了好久。我赶紧给他点上,他送了我一个腼腆吝啬的笑,继续一言不发。我陪着他默默地抽着烟,燃烧时间。

    午饭的时候,气氛有所缓解。阿花不停地凑在她妈妈跟前说话,阿姨笑得很开心,一直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叫我吃桌子上今天刚杀的鸡。鸡骨头聚成一小堆,叔叔还是沉默如铁。下午,我拉着阿花,第一次扛起锄头下地。虽然我们到了地里,光淌汗不干活,但是我看得出来二老脸上挂着笑意。也许如此,第二日午饭,叔叔终于开口了:“我还有一个儿子,阿花的哥哥,在县城上班,你两还有点像。”

    我不知道叔叔的话什么意思,是长得像还是性格像,也不知道该回啥,只好又递烟。后来阿花告诉我,家长说一个外人跟自家人像,就是不讨厌,起码看着顺眼。

    接下来的两天,阿花带着我在村里到处闲逛,我们在各个隐蔽的地方,小树林,小溪边,甚至无人居住的老屋后。在这初冬寥落的村庄,两个年轻滚烫的肉体激情燃烧,我喜欢那种耗尽精神的感觉,我喜欢肉体与自然融为一体。我还喜欢上山砍柴、凿冰摸鱼,哪怕只是随风快速奔跑,于我而言都是久违的自由快乐。阿花的老家,让我找回近十年前在白桦村的感觉,无忧无虑,心境澄澈。

    启程回去的时候,阿姨塞了一大包土产品给我,鸡蛋,山芋粉,重得我差点提不起来。自从搬到石门镇,我很少见到这么多土产,无以为报,我只好临走扔了一张红色的毛爷爷给二老。

    “没想到你一个小混混居然还过关了。”阿花在归程客车上跟我说。

    “过什么关?”前面车子正在过加油站。

    “我妈昨晚跟我说了,说小伙子挺精明的,不错。”

    “那当然,谁不喜欢帅哥啊!”我很得意。

    “我还没说完呢,就是个子有点矮。哈哈!”

    对于阿花这样的玩笑,我已经习惯了,“比你高就行了。”

    车子在路上剧烈地颠簸了一下,阿花本来是睡的,突然钻到窗户外吐了,秽物随风飘扬。我以为她晕车,给她拍了拍背,她漱了一下口就好了,还开玩笑说:是不是我中午吃的东西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