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潜农在田 >第114章 赤脚(1)
    齐磊翻白眼说道:“翠萍好歹也算是我妹妹,我怎么会坏她的名声?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振华笑道:“她要不是你妹妹,我还能考虑一下。是你妹妹就免谈了,我不想和你做亲戚,不想让你成为我的大舅哥。”

    “去你大爷的,我就稀罕做你的大舅哥!我老齐家的姑娘嫁不掉,推到大河湾里淹死,也绝不便宜你个白眼狼!”齐磊笑骂。

    三人说说笑笑,直到九点多,齐磊才带着庄小蝶告辞。

    次日一早,振华在门前刷牙的时候,看见庄小蝶提着淘米篮子,从村东头走来。

    乡亲们看见小蝶,纷纷开口打招呼。

    “小蝶,去哪里啊?”

    “小蝶,你家齐磊怎么没跟你一起?”

    “小蝶,摘了这么多栀子花,送给谁呀?”

    庄小蝶嫁过来还不到十天,东湾四个组的乡亲们,已经全部认识她了。大家都觉得小蝶是北方人,性格直爽喜欢说笑,所以也爱和小蝶说话。

    庄小蝶盈盈地笑着,朗声说道:“俺家齐磊让俺摘一些栀子花,送给俺哥振华的妈妈和妹妹春兰。你们家有栀子花吗?没有的话,俺送你两朵。”

    家里没有花树的乡亲们,就笑嘻嘻地走来,半道打劫,从庄小蝶的篮子里拿几朵花。

    庄小蝶也大方,一路走一路送花,来到振华家的门前,篮子里只剩下七八朵花了。

    “俺哥,不好意思啊,本来俺摘了很多花,在路上被大家拿走了,明天早上,俺多摘一些送给大婶。”庄小蝶将栀子花一朵一朵拿出来,放在振华家的大桌上。

    “没事,你有时间就送来,没时间就不要麻烦了。”振华说道。

    “小蝶给我送花,真是感谢,你就在我家吃早饭吧。”翠红也从后面的厨房里走来,擦着手说道。

    “不了大婶,齐磊等着俺回家吃早饭,然后要下地割油菜了。”庄小蝶一笑,转身跑开了。

    翠红站在门前,看着庄小蝶的身影走远,羡慕得直叹气:“多好的一个姑娘啊,兰玉芝真是好福气……”

    振华没觉得齐磊他妈有什么好福气,虽然有了庄小蝶这个儿媳,但是距离“享福”还有十万八千里。齐磊还有两个弟弟,以后娶亲完配盖房子讨老婆,都是齐磊母亲的责任。

    如此沉重的负担,她能有好福气吗?

    振华洗漱完毕,拿着草叉子,准备铺草护场——新做的打谷场,不能在阳光下暴晒,否则就会地面龟裂,那些地面裂痕,会将菜籽小麦吞进去,造成粮食的浪费和损失。

    翠红却接过儿子手里的草叉子,说道:“不用你来,你赶紧吃早饭,梳梳头,整理整理衣服,去学校教书。”

    振华苦笑摇头,有些心酸有些惭愧,母亲把自己看成文化人了,觉得农活不适合自己民办教师的身份。可是,自己能做一辈子的文化人吗?用齐磊的话来说,赤脚教师而已。

    早饭过后,振华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穿着一双球鞋,空手去了学校。

    他没有教材,没有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带。

    村小学就在大姚庄的西头,位于东湾二组和大姚庄之间,面对着宽阔的土马路。

    学校一共十二间瓦房,六间砖瓦结构的新房子坐东向西,六间土墙瓦顶的老房子坐西向东,二者相对,中间有五百平的院子,栽种了一些松树和冬青树。

    学校的操场,就是大门前的空地,大约一亩地的面积。厕所放在学校后面,非常简易,就是一个砖石砌成的四面墙,上面加盖了几块石棉瓦。

    振华和齐磊秀莲,都是在这里读的小学。

    东湾大队十几个自然村,绝大多数孩子,都在这里读过书。

    振华来到学校门前的时候,老师们都还没来,学校破旧的大铁门锁着。

    已经有十几个学生来了,在门前嬉闹。这些顽劣调皮的乡下孩子,或者翻墙头,或者钻铁门的缝隙,追逐打闹,校内校外乱钻。

    一猴二羊三学生,果然没错,振华笑着摇了摇头。家乡的人们总结说,猴子最调皮,其次是羊,再次就是这些学生。

    学生们看见振华站在学校门前,纷纷跑来围观,仰着小脑袋问:“你找谁呀?”

    也有认识振华的,便炫耀地对小伙伴们叫道:“他叫赵振华,东湾三组老成海的儿子,和镇上的小裁缝谈恋爱,他骑车,小裁缝搂着他的腰,我都看见了……”

    振华脸色一红,气得直翻白眼,喝道:“我是新来的老师,谁再胡说八道,中午就别回家吃饭!”

    学生们哄笑起来:“哦——来新老师了,来新老师了!”

    刘志高的儿子刘洪俊跑过来,歪着脑袋问道:“振华哥哥,你教几年级啊?教不教我?你教书打不打人?”

    振华摸着洪俊的小脑袋,问道:“你念几年级?”

    “三年级。”

    “去年你不就在三年级吗?”振华问道。

    “留级了嘛。对了振华哥哥,你教我的话,今年别让我留级了,要不我爹又揍我!”刘洪俊说道。

    “你要是再留级,我也揍你。”振华板起脸来说道。

    师道尊严,既然当了老师,振华觉得就该有几分威严气度,否则,以后怎么管好这些小太岁?

    “振华,今天新官上任了哈。”

    学校西侧,走来一个中年人,穿着一双黄力士鞋,卷着裤管,两腿上面还沾着泥巴,是学校的老师邓炜璘。

    邓炜璘就是大姚庄的人,年近四十,小学毕业,读过半年初中,对外宣称初中毕业,去年刚刚转正。他家住大姚庄,距离学校最近,除了教书之外,也负责学校的后勤——主要是开门锁门,加上平时的打铃工作。

    振华急忙点头打招呼:“邓老师好。”

    邓炜璘也点点头,从腰里摸出一串钥匙来,口中放炮一样说道:

    “这是大门钥匙,这是后门钥匙,这是办公室的钥匙,你先拿钥匙开门,管着这些小王八蛋。我家秧田还在放水,我回去看看。徐校长已经说了,学校的后勤工作以后就交给你。到了七点半你就打铃,上课铃敲三下,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连敲三遍,知道吧?下课铃也是敲三遍,这样敲,当,当当!当,当当!第二节课下课做广播体操,打集合铃,这样敲……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然后,邓炜璘也不管振华是否知道,丢下钥匙转身就走,救火一般匆忙。

    振华已经被邓炜璘“当当当当”地敲晕了,拿着钥匙,站在学校门前凌乱。真没想到,自己第一天来教书,就混了一个后勤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