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明末枭雄录 >第234章 人不亲刀还亲
    在义军的时候,谭天保对于混十万这种人,见得多了,豪爽义气,而又浑浑噩噩,杀人不眨眼,说实话,谭天保对他们一般都是“敬而远之”。

    混十万和谭天保聊了几句,觉得甚是没味儿,骂道:“你小子总没个长进,囊囊不揣的没出息。连耍钱都不会……喂喂,这位老弟,你过来,咱们来赌一把。”

    他招呼那个背着口袋上船的斗笠汉子。

    那汉子摇了摇手,“我不会赌,也没赌本儿。”

    “什么话,”混十万嚣张地瞪起三角眼,“你的口袋里是什么?那不是赌本么?”

    “呵呵,我口袋里只不过是几斤马料,自家用的。当不得赌本。请大王见谅。”

    “不行。”

    混十万耍起横来,命令道:“把他的口袋拿过来。”

    这就属于明抢了,在渡船上公然抢劫。

    这也是义军常干的事,走到哪儿抢到哪儿,义军就是这么生存发展的,也正因为这样难以成气候。

    两个混十万的手下,从背后突然窜上去,一把就将口袋从后面抢过来,并且解开了绳口,察看里面装的是何物件。

    “啊——”

    一声惊叫。

    口袋打开了,却看见里面装的是好几颗人头!!

    ……

    全船的人都惊呆了。

    口袋里满满当当,盛的他是人头!

    好几颗血糊拉的人脑袋,赫然堆码在口袋里,这些人头显然刚死去不久,呲牙咧嘴,栩栩如生,当时就吓得船上的好几个老百姓惊叫起来。

    有人往舱外逃。

    为什么?为什么斗笠汉子的口袋里会盛着人头?这事儿想想也可怕。

    ……

    混十万和谭天保等人,都是战场上杀出来的,生生死死见得多了,尤其是象混十万这样的匪首,更是杀人如麻,斩落过的人头只怕他自己也数不清。自然不会对人头胆战心惊,

    好几个人的目光,都盯在斗笠汉子身上。

    混十万的三角眼眯起来,双手抱在胸前,冷冷地说道:“老兄,不错啊,你这口袋里盛的不是马料么?这些马料果然都是上乘的,哈哈,你们家的马匹,平时都是喂这个吗?”

    斗笠汉子脸上并无惧色,冷冷地答道:“老兄取笑了,大家同在江湖,做的都是刀头上的买卖,这些小事,何必要问个清楚。”

    话,说得不卑不亢。

    而且也很明白,我背着人头,与别人无关。

    显然这斗笠汉子也是个老江湖。

    船舱里的气氛异常紧张,混十万是个蛮不讲理的家伙,用三角眼恶狠狠地盯着斗笠汉子,好几个下属也虎视眈眈,只要混十万稍有表示,显然就立刻会引起一场群殴。

    船舱里掉落的人头,就不会只是口袋里这几个了。

    同船的乘客百姓们,都吓得大气不敢出,可是船上又躲无可躲,只好缩在一旁,静等事变。

    谭天保此刻心里也没主意,如果双方打起来……我帮谁?

    按说自己的身份是官军,应该与混十万是敌人,更何况这小子嚣张蛮横,霸道无礼,实在不是一块好柴。但是,混十万对自己并无敌意,还多少能扯上点八杆子打得着的老交情,怎么好对贸然下手?

    还是先等等看。

    忽然混十万仰头哈哈一笑,开口说道:“不错,你说得很好,同在江湖,人不亲刀还亲,自当帮衬一把,那么我想问问,这几颗八斤半,是哪一路的冤鬼,可否见告?”

    “东厂番子。”

    斗笠汉子痛痛快快地回答。

    他的话,又让人吃了一惊。

    东厂——这是令人谈虎色变的门口,就连朝廷大臣都没人能惹得起,在明朝,东厂横行无忌,超过任何一个组织或派系,锦衣卫是它的下属,军队是它的监督对象。

    这几颗脑袋居然是东厂番子的。

    谁有这么大胆子,一下杀好几个东厂的人?

    老虎头上捋须。

    好厉害!!

    谭天保心里暗暗称赞:“了不起,当初莲花党大举进京,突然袭击抄了东厂的老巢,也只不过杀了几个番役,这个斗笠汉子貌不惊人,却一下能够把好向个番役的脑袋弄进口袋里,当真了不起。

    能人背后有能人啊。

    谭天保上前两步,俯身察看口供,并且用手伸进口袋里,把里面的人头扒拉两下,提起一个……这番举动令旁边的人又一阵惊异,有人吓得扭过脸去不敢看。

    斗笠汉子笑道:“兄弟,做什么?跟死人相面么?”

    谭天保倒不是跟这几个脑袋“相面”,他是想看看,辨认一下,人头里是否有宋典和薛万,这两个可恶的家伙……曾经坑得自己七死八活,有没有被人杀死装进口袋?

    可惜,翻看了半天,并没找到宋典或薛万的首级。

    ……

    “好,”混十万忽然嚷了一声,冲着斗笠汉子伸手挑了下大姆指,“佩服,能够一下杀死好几个东厂狗,好汉子。张某敬你一碗酒。”

    手下人拿过一个酒皮囊,倒了两碗酒。

    斗笠汉子也不客气,拿过酒碗,一饮而尽,抹了一把嘴,“谢谢张爷,小人姓乐,草字利亨,今日黄河上共饮了这碗刀头酒,他日山高水长,自不相忘。”

    “就这话。”

    混十万一扔酒碗,上前一步与斗笠汉子互击一掌,这表示“化敌为友”了。

    一场眼看就要泛起的杀机,转眼间又消弥于无形了……

    江湖草莽之间,就是这样,痛快而豪爽,一碗酒,泯恩仇。

    ……

    这功夫,渡船靠了岸。

    船工搭起跳板,乘客们都陆续上岸。乐利亨朝着混十万拱了拱手,“兄弟自有差使在身,不敢多耽,他日有缘再叙。”背起那一口袋“马料”,私自扬长而去。

    混十万对谭天保道:“兄弟,你去哪儿?”

    “我去……襄阳。”

    “哈哈哈,”混十万仰天大笑,“好,好,原来咱们是一路,正好搭个伴儿,我要去谷城,会见八大王,大家一起去,我们那个本家张献忠,摆下了十全大宴,等着请客呢。”

    谭天保心里暗暗叫苦。

    自己本来就是去会张献忠,搭伴前往也没什么,可是跟这个浑蛋赌徒混十万搭伴,真是一万个不愿意。但是又不好当着面表示,只好作出一脸假笑,“嘿嘿,嘿嘿,如此甚好,咱们半路上还省得寂寞。”

    混十万兴高采烈。

    “谭兄弟,还有个伴当,在前面等着咱们呢。”

    “谁?”

    “革里眼,贺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