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明末枭雄录 >第11章 请把我带走
    义军把曹宅内的财物,血洗一空。

    家丁护院兵丁差不多都在战斗中被杀死了,曹祥本人也死了,剩下的老弱妇孺瑟缩在内室的屋角,吓得半死不活。

    本来,按照袁宗弟和“阎王兵”们的初衷,是要把所有人都杀得干干净净,但是让李自成给拦住了。

    “汉举,”他叫着袁宗弟的表字,严肃地说道:“以后咱们要改一改滥杀的毛病,古来成大事者,都要收买民心,民心不附,早晚扯球。混世魔王挺不过三年,把眼光放远些。”

    “是。”

    袁宗弟赶紧遵从,冲手下那些凶神恶煞般的“阎王兵”瞪起眼睛大骂,“不许杀害无辜,怂蛋鬼,谁再滥杀人,老子扯了你的球。”

    一句话,救了好多人的命。

    那么,话说回来,李自成觉悟确实这么高吗?

    才不是。

    以前的时候,他和别的义军一样滥杀,反正大家都是提着脑袋玩儿命,混到哪天算哪天,管他阎王老子黎民百姓,胡杀一气,痛快淋漓就是了。

    之所以态度忽然大转,是缘于和尚迥、谭天保的一番谈话。

    在来牛家庄之前,李自成因为胸部疼痛,带着谭天保等亲兵去找“老神仙”尚迥看病。尚迥给他把了把脉,察看了一下舌苔,说道:“李将军,你是积劳火旺,忧思成瘀之症,我给你配一剂‘和散汤’,保证三剂见效。”

    “好,”李自成赞道:“不愧是神仙,一眼看穿病状。”

    尚迥说:“将军,我想求您一件事。”

    “请讲,”

    “远近数百里,尚某稍有一些名气,医过很多人的病,如今我身在义军,不敢忘了医家根本,救人生命乃天生职责,因此想恳请李将军,开战端的时候,对于无辜平民,能饶则饶,不要随意害了他们性命,这也算是好生之德,必有福报。”

    李自成没作声,仰头沉思了一阵。

    说实在话,劝“贼寇”不杀人,这是冒着杀头的风险,也就是象尚迥这样硬骨头的倔强汉子,才敢开口。

    谭天保在旁边,有些替尚迥担心。

    他瞅瞅李自成的脸色,依旧那么平静。

    忽然他心里一动,李自成是个成大事的人,胸中丘壑万千,绝非普通草莽,他应该能听得进尚迥的“苦口良言”。

    果然,李自成沉思片刻,一拍巴掌,说道:“好,尚神仙,你的话很有道理,义军从来都是打打杀杀,从此刻起,改作仁义之师了。”

    尚迥一揖到地,“谢谢李将军。”

    忽然谭天保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勇气,愣头愣脑地在旁边添油加醋道:“李将军,尚神仙这些话,是如假包换的金玉良言,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您将军要成大事,得天下,必定要收买民心,万民归附,然后雄霸天下。”

    一串话象喷泉似的脱口而出。

    李自成扭头,有些惊讶地瞅着旁边这个小亲兵。

    瞅了三秒,谭天保的汗就差点湿了脊背。

    我去……我这是怎么了,冒冒失失地乱插什么嘴,如果李自成一动怒,你个贼瓜兵毛子瞎扯什么蛋,那……会不会砍了自己的脑袋?

    危险!

    李自成的目光,由惊讶变成了疑问,他轻轻地开口说道:“你说什么?我以后要成大事,得天下?”

    其实,从陇原米脂造反以后,李自成根本就没做过什么“得天下,当皇帝”的梦,只不过是活不下去,率领一帮饥民造反抢粮,图个活命而已。

    随着义军队伍越来越大,战场上冲冲杀杀,也只是图希自保,不被官军消灭,攻城掠地,快活一时是一时。象他们这种没什么文化的草莽英雄,哪里有什么远大设想和宏图?

    两个肩膀扛个头,混到哪里算哪里。

    显然,他被谭天保的这席话打动了。

    谭天保见他发问,立刻用肯定又坚决的语气,说道:“将军,您将来一定会成大事,得天下,我把话放在这儿,如果说错了,您砍了我的脑袋。”

    李自成仰起头来,哈哈大笑。

    谭天保可没敢笑,他紧张地盯着李自成的表情。

    过了几秒钟,李自成止住了笑声,脸上漾出笑意,神情明显有些意气风发,他冲着谭天保点了点头,“好,天保,我今天信你的话,你小子肚子里有道道,我没看错人,你和尚神仙的话,我都采纳,咱们以后要成大事,就要动动心思,不能再胡混下去了。”

    ……

    谭天保没有猜错,李自成确实是个胸有丘壑的人,他认真听取了自己和尚迥的意见,开始改变义军的作战方略。

    今天,在牛家庄,他制止了袁宗弟的滥杀,就是明显的象征。

    曹祥的家人、奴仆们,没有战死的,算是拣了一条命。

    谭天保和亲兵们,对那些瑟缩在屋角的曹家人说道:“不用怕,我们不随便杀老百姓,曹祥搜刮的这些不义之财,一概没收,但是不取你们性命,大家都好自为之吧。”

    那些人自然赶紧拜谢。

    正在谭天保转身要离开的时候,忽然从曹家的家眷里,跑出一个人来,大叫道:“将军,将军,请把我带走。”

    嗯?

    回头一看,却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穿着绸缎襦裙,身段苗条,长相甚至是漂亮,打扮得也很阔气,描眉画目,浑身一股富贵之气。

    “你是谁?”

    “我……我是曹公公的夫人。”

    嗯?

    这倒是令谭天保大跌眼镜,曹祥的夫人——太监的媳妇。

    真搞不懂了,一般的富家子弟,尤其是女眷,对义军一律都是畏如蛇蝎,避之唯恐不及,哪里有主动要义军把自己带走的?

    况且,她的“丈夫”曹太监,刚刚被义军弄死了。

    发什么神经。

    谭天保百思不得其解,皱着眉头喝道:“曹夫人,你犯什么傻,发羊角疯么?快回去。”

    “不,将军,请带我走,我没发疯。”

    搞了半天,谭天保终于弄明白了,原来,曹祥生前娶的这个“夫人”,是花钱从“人市”上买来的,出身于贫苦人家,他身为太监,自然不能行夫妻之实,所谓夫人,也就和买了个奴婢差不多。

    曹夫人闺名“邢彩果”,由于出身卑贱,在曹府里并不受怠见,曹祥也从来没把她当个“夫人”那么看待,周围的人甚至都欺负她这个“女主人”。

    在大户人家,勾心斗角是常事,尤其是曹祥这样的畸形家庭,关系特殊而且财产丰厚,大家明争暗斗,逐渐积聚成仇。

    如今,曹祥死了,邢彩果自知以后没有好果子吃,说不定马上就被别人给杀害,她见谭天保形色还算善良,因此不顾一切地要求把自己带走。

    弄明白了情况,谭天保倒是有些发愁。

    “带你走……喂,我只是个小兵,这样吧,我去求求李将军。”

    “谢谢大哥,”邢氏给谭天保深鞠一躬。

    谭天保硬着头皮,来到李自成跟前,把邢氏的情况讲了一遍。

    李自成倒是挺痛快,“她要跟队伍走,也无不可,嗯……这样吧,你去问问张敬轩,如果他还想娶媳妇,就把邢氏送给他。”

    张献忠,字敬轩。

    谭天保回来征求邢氏意见,“如果把你送给张献忠将军,做妾,你愿意吗?”

    邢氏想了想,咬了咬牙,狠了狠心,点点头,“行,我一介女流,父母早亡,反正也没活路,做妻做妾,也无所谓了。”

    就这样,谭天保去找张献忠。

    让他没想到的是,张献忠一听,反倒大发雷霆,“搞什么贼瓜妖蛾子,太监的媳妇,也拿来往老张的门里塞,瞧不起我是不是?老张要聚媳妇,起码也得是黄花大闺女,曹太监的媳妇……晦气,晦气,你们拿老张开涮是不是?”

    谭天保挨了一顿骂,灰溜溜地回来了。

    这事倒发愁了。

    看着邢氏可怜巴巴的样子,又不忍心把她随便送给哪一个将军或校尉。

    忽然灵机一动,谭天保跑到李自成跟前,对他说道:“将军,咱们中军营里,以后越发壮大,管钱粮的人总得设个摊子,邢氏识文断字,不如把她收在中军当个帐目,也能出把子力。”

    “唔,”李自成同意了,拍拍他的肩膀,“你小子硬是有道道,有眼光,没错,管钱粮确实得有个细心人,咱们这帮二杆子弟兄,确实没这两把刷子,就让她充个帐目吧。”

    就这样,谭天保领着邢氏,把她交给李自成的夫人,在中军营里当了个管帐目的女兵。

    邢氏自然对谭天保千恩万谢。

    眼里含泪,盈盈万福。

    “大哥,我的命是你给的,以后当奴当婢,都是一句话。”

    “别别……”谭天保倒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