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旧日只狼 >第四章 猎物
    天色已大亮,齐煜和齐霁正蹲在灌木丛的后面,灌木丛前方就是林地中间的空地。

    林子里微风沿着地面迎面吹过,两人感觉有些冷。在下风口就没错了,两个人人味这么足,在上风口这么近的距离很容易被鹿嗅到而警觉。

    鹿还没来,到中午还有一段等待的时间里,可以多做一些准备。

    齐煜取出一块干粮,干粮很硬,却在齐煜的手上轻松碎成几块。拿出一瓶枫糖,倒在手中,齐煜很快就给碎干粮块裹上了一层香甜滑腻的糖衣。

    齐煜起手将裹着枫糖的碎干粮块投向空地平时那只鹿觅食的地方,还剩下一些,父子俩就早早当做午餐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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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这些都是马克叔叔教你的吗?”身后传来儿子压低的声音。虽然在背后,又和着风声,齐煜却听得非常清楚。

    不仅是儿子的话语声,周围枯枝断折,雪落泥地的声音也能听得清楚,就好像有人给图画加了墨、给酒饮分了层一样。

    “嗯。”齐煜回应了一声。

    马克,一名本地普通的房地产销售员,之前齐煜俩父子所住的房子就是他卖给齐煜的妻子的。齐煜也搞不懂妻子为什么会在国外买了这么一栋房子。

    妻子过世后,俩父子按照遗嘱,来办理继承手续,同时也打算居留一段时间,暂离国内,以免睹物思人。马克热心肠帮忙办理完手续,还帮着俩父子弄好房子内外整理装修。装修的期间,俩父子就暂住在马克家里,出于回报,俩父子住进马克家当日,为马克做了次中餐,却不成想让马克成为了中国菜的忠实拥趸。

    马克不仅是一位热心的经纪,也是一位优秀的猎人。俩父子在此住下的时间正值这边狩猎季节。自从迷上中餐之后,马克更是热衷狩猎,带回猎物交给齐煜这位中华大厨专门料理。因为每个猎区的猎牌都是有限制的,当地的猎牌让马克带回来最多的猎物就是鹿。整个季节里当真是鹿肉锅子不断。

    齐煜吃不惯这里的火鸡,去商店偶尔买的也是已经处理好的鸡肉。倒是在家呆的实在是发霉了,才在齐霁的哄劝下出去跟马克打猎观光透下气,意外的在马克的教导下学会了处理猎物。

    杀鸡是不可能杀鸡的,杀鹿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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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霁,你对你马克叔叔比我还好啊。”齐煜嘴里嚼着一根枯萎的野草,向后咕哝了一句,双目仍然炯炯地盯着空地的动静。

    “你天天在家宅着看老妈子留的那些东西,只有马克叔叔才陪我玩啊。”

    齐霁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马克三年前离婚后一直一个人,离婚的妻子带着儿子离婚当天,就离开了他所在的小镇,不知所踪。

    齐煜爷俩是马克去接的机。黑色西装的瘦瘦少年刚下飞机,站到马克面前,那脆弱的眼神和手足无措的样子,瞬间就击碎了马克柔弱的心肠,再加上自己的儿子一直不在身边,马克真的是把齐霁当做是亲儿子看待的。

    “爸,我们去找叔叔吧。”

    “好。”

    齐煜半蹲着在地上。箭已搭上了弓,只是没有展臂张弦,弓箭平举斜斜向下。猎物还没出现,耳旁的风声里却已有断断续续“呦呦”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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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同往日,正午头顶那块云焦黄一片,锅巴正香,齐霁咽了咽口水。

    想念家里的白米饭了,想念家里的柴火灶了。

    刚出锅的喷香锅巴,不用过油炸,也是香脆可口,淋上烂酥的炖肉和汤汁,更是别提了。

    可惜马克叔叔可能吃不到了,自己也吃不到了。

    那天傍晚狩猎归来,大家像往常一样涮着鹿肉。天际一阵白光闪过,如白昼降临。随后就是强烈的地震和轰鸣。大家都没事,一向热心肠的马克叔叔决定留在镇上帮助疏散,让爸爸和自己先去小镇外的枫糖山谷地堡,等他过去前不要出来。

    只是到现在两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等到马克叔叔的到来。

    齐霁想到了这里,不禁低下头去,拽紧了自家老头的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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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望了下齐霁。

    齐煜摇了摇头,马克虽然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马克,你在哪里?

    嘴上没说什么,手上的弓箭往上抬了抬。空地和林间的灌木在晃动,一只黑尾幼鹿钻了出来。

    小东西看上去比齐霁高出一个头,头上顶着短短的杈角,在丛中林间走走停停,试图找到一些残留的嫩茎。又好似发现了什么,小步跑着到了齐霁投放饵食的地方。

    小鹿伸出粉色的舌头,舔了舔试探了下,才放心的将涂了枫糖的干粮咬到嘴里。鹿多以草木嫩枝芽为食,但蜂蜜的糖分和包含一定盐分的干粮,也能让它补充身体所缺的养料。

    齐霁慢慢将头转向儿子,将食指树在嘴唇前,慢慢的向更前方的一处灌木丛移去。

    鹿时而低头进食,时而昂首四顾警觉左右。

    在鹿去找寻另一块饵食的时候,低头转身,正好背向齐煜。

    无需犹豫!

    齐煜站起身来,向那鹿吹了声口哨。

    鹿扭颈回头,五十磅的猎弓,瞬时间被齐煜近乎拉满。

    鼻尖、左拇指侧、鹿的头部!

    三点一线!松指!

    藤的一声闷响,箭近乎一条直线,向鹿的头部飞声而至,鹿应声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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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你太棒了!”

    后面的齐霁双手举起,狂呼着大跳了起来,还学着他马克叔叔的样子,来了段B-BOX。

    齐煜自然也是异常开心,虽然只是仅仅玩过几次箭,但是这次的结果堪称完美。

    只是箭羽松手离弦的那一刹那,在齐煜的右脸颧骨上。留下了一道的血口子,还好不深。

    齐煜掀起衣襟捂着脸拎着弓,朝倒地的猎物跑去。

    桦木箭和五十磅弓在二十米距离杀伤力巨大,箭杆深深没入鹿的左眼小半截。直达脑髓,一击毙命。

    齐霁这时候也跑到猎物旁边,仔细的观察起鹿来,以前都是吃的鹿肉,今天第一次真正的看到狩猎现场。

    鹿的右眼还没有闭上,大大的眼睛无神的望着天空。嘴巴微张,还可以看得到里面没有嚼吞下去的干粮块。

    “老头。。。我突然不想吃鹿肉锅子了。。。。。。”

    齐霁有些惋惜又有些恶心地退到一旁吐了起来,不再看那只鹿。

    每次马可带回来的猎物基本上都是齐煜在后院里一个人收拾好了,齐霁只负责吃,哪见过血肉淋漓,骨肉横飞的场面?

    “怎么了?不有趣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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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煜只割取了四条鹿腿,其余皆不用。

    一是没有大量的盐和好的天气很难制备好的鹿皮;二是剖腹取脏会引来食肉动物尤其是熊、狼、山猫之类的食肉动物,最好快快处理猎物,不要在此地久留。

    齐煜从灌木丛里拣出一些柔韧的枝条攒好鹿蹄,前后各两只背在肩上。虽然多了近一倍的负重,但从齐煜稳健的步伐来看并不是个事。

    两人很快回到了下来的地方。齐霁准备先爬上去,然后用安全绳把物料先吊上去,最后让齐霁沿着攀爬索上来。

    放下身上的东西,扭头却发现齐霁看起来仍然一幅不开心的样子。

    “齐霁!”

    “嗯?怎么了?”

    小家伙似乎被惊醒了般,抬起头望着父亲。

    齐煜皱着眉头苦着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扯着衣服下摆和裤子,向儿子诉苦。

    “你看,今天晚上的衣服难洗了。洗不干净的话,这样子咱们怎么出去找你马克叔叔啊?”

    齐霁一想确实,也是烦恼起来:“老头你好烦!这么多血怎么洗!”

    齐煜走到儿子跟前,摸了摸儿子的头发:“不是说好了以后咱们一起洗衣服吗?放心。”

    臭小子立马傲娇起来:“那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