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炼气五千年 >第四十四章 当场打脸
    习怀寒一步上前,杀气澎湃而出,岂敢如此诳语,纯粹作死。他正欲动手。

    而,陈景山也没有阻止的意思,这小子也忒不知死活了,应该受点儿教训。

    这时,正遇陈凡儿前来上课,她见爹和杨瑾说着什么。她远远的喊道:“老爸,习叔叔,你们怎么来啦?”

    习怀寒停住了脚步。

    陈景山正在气头上,没好气的点了点头。

    陈凡儿高兴道:“老爸,我给你介绍一下……”

    陈景山直接打断道:“不用介绍了,你以后给我离这混账东西远点!”

    陈凡儿蒙圈,道:“你们这是咋了?什么混账东西?这位是我同学杨瑾,也是吴曼容阿姨说的神医!他今天答应我给我治病呢!”

    陈景山一听,神医?他脸色几度变化,这……尴尬了。以他的涵养,都忍不住爆了句:握草!

    这个小屁孩是神医?

    现在轮到陈景山懵逼了:“啊!”

    吴曼容给他说神医很年轻,没想到年轻到八九十岁的学生娃。现在恍然,难怪他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原来是神医?

    杨瑾摇头,也难得和他计较,转身就走。

    陈景山后悔了,这是得罪了神医啊!老婆和大女儿都遭遇怪病折磨,他心如刀绞。得了这种怪病的人,都活不过六十岁。

    老婆都五十几岁了,这也意味着,寿命将至。

    到了他们这个地位,已经不需要追求升官发财。但,死老婆倒是有必要。可夫妻多年感情,还给自己生了两个乖巧的女儿,他还是多有不舍。

    就算治不了老婆,但他不希望女儿重蹈她母亲的覆辙。

    既然有神医能治疗女儿的怪病,自己低声下气一点也没什么。

    想明白了,他急忙跑了过去,拉着杨瑾的手,歉意道:“哎呀!原来是神医,我陈景山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啊!”

    杨瑾挣脱他的手,道:“别,我就是一个混账东西,脏了你陈总的手!”

    “不,不,是我陈景山出言不逊,还请神医多多谅解!”

    陈景山脸色几度变化,他何时如此求过别人?都是别人这样求他。现在轮到自己了,这滋味很不爽啊!

    陈凡儿一笑,几步跑了过去,道:“好啦,老爸,你今天是得罪了杨瑾吧!不过,杨瑾会大人大量的,你去万福酒楼定一桌酒席,给杨瑾赔罪,他会原谅你的!”

    陈景山摸了摸额头,他已经感觉到了,女大不中留,这胳膊肘在往外拐。难道,真是女儿粘着他。

    陈景山急忙道:“不,不,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在家中盛情款待神医,还请神医大驾光临啊!”

    这样的大佬,能请你到他家中,那是倍给面子了。

    “随你吧!杨瑾,走,上课去!”

    陈景山见两人走远,拿出手机,跟妻子窦夏岚打电话:“夏岚啊!我们找到神医了!”

    电话传来窦夏岚的声音:“找到神医了?就是你老情人吴曼容推荐的那个?”

    “哎,这破事儿你都提一辈子了,咋还提啊!对,就是那个神医!没想到,他是凡儿的同学!”

    “什么?凡儿的同学?那岂不是大一的医学生?一个学生娃,他要是神医,他还来学个屁的医。我说陈景山,你没长脑袋啊!肯定是你老情人那个250,故意消遣老娘!”

    陈景山挠了挠脑袋,他的确没有亲眼见过杨瑾的逆天医术,只是吴曼容跟自己吹得神乎其神。听妻子一说,他心中还犯了嘀咕。

    “哎,先别管吧!死马当成活马医,你叫两个五星大厨过来,办一座酒席,晚上宴请神医!”

    窦夏岚差点砸了电话。

    ……

    课堂上。

    杨瑾难得没有爬着睡觉,他拿出从姚大师手中得来的《吞噬魔功》研究了起来。

    杨瑾发现,这是一部很有特色的功法,虽然是一本邪功,但是要看什么样的人修炼。就像自己这般心底清澈的人,能让它发挥出正义的一面!

    以杨瑾的悟性,很快就禅悟透彻了这本功法。他发现,结合《道衍经》,可创造出一种很强的吞噬功法。

    妖兽有内丹,武者有生命核心体。创造的吞噬功法,或许可以吞噬生命核心体。武者比妖兽好寻找啊。

    慕容芊芊站在讲台上,冷冰冰的表情,却不时看向角落里的杨瑾。只要有杨瑾在,她几感觉非常的踏实。

    下午放学。

    陈凡儿撒娇卖萌,各种招式寻求杨瑾原谅,并请他到家做客。就连天天给他买早餐,甚至去他家做卫生,洗床单,洗臭袜子都答应了。

    杨瑾赖不过,也只好答应了。

    陈景山早早就在校门口等候着。

    他相信,老情人吴曼容绝不会骗他。以吴曼容那种眼泪容不得沙子的性格,如此强烈推荐此人,肯定是有本事的。

    接到杨瑾。

    一路上,陈景山为了缓解尴尬,和刻意拉拢杨瑾。他也放下身段,一直找话题和杨瑾交谈。

    杨瑾没想过让陈景山当老丈人,都懒得搭理他。

    陈景山尴尬不已,这一辈子,就重来没有被如此冷落过,但他还是赔着笑脸。

    ……

    陈氏庄园。

    对,陈景山家是庄园,并不是别墅。这庄园就比别墅大了太多。庄园内,鸟语花香,小桥流水,假山都由玉晶石雕刻而成。

    就连地砖,都是高品质玉石铺垫。比黄金还贵的玉石随处可见。建筑也是古朴典雅,看上去十分的舒服。

    杨瑾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也忍不住惊叹,这也只有开玉矿的大佬,才能有如此大手笔。

    陈景山亲自引领着杨瑾。

    穿过小桥流水,杨瑾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此人在一株金钱松下逗着一只漂亮的鹦鹉。

    鹦鹉见三人走了过来,它学舌道:“帅哥,帅哥!”

    陈无双不乐意的向鹦鹉扔了几粒食,道:“那里有帅哥啊!小东西,一天就乱叫,要是没帅哥,我把你烧烤了!”

    鹦鹉十分具有灵性,急忙展翅惊叫:“嘎嘎!”

    陈无双一噘嘴,陷入沉思,她回想着杨瑾飞身砸方氏武校招牌的那一幕,他又回忆着杨瑾帅气冷峻的脸庞。很可惜,这个男人不喜欢自己!不过,这个世界上,没有我陈无双得不到的东西。

    “哼,这个男人是我的!”

    鹦鹉叫道:“思春,思春!”

    陈无双啪的给了鹦鹉一巴掌,恶狠狠道:“闭嘴!”

    “嘎嘎嘎!”

    陈无双正在心猿意马的时候,陈凡儿喊道:“妹妹,你在喂鹦鹉啊!”

    她回首一看,顿时一愣:“杨瑾?”自己正想着他,他竟然就出现在自己眼前了?

    杨瑾看着陈凡儿和陈无双,还真是双胞胎?

    的确,两人一模一样。目测,就连三围都差不多。要是娶了其中一个,搂错媳妇的可能性很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