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都市颜值系统 >第110章 《无声的证词》
    发消息的,正是墨痕。

    《尸语者》获得了出人意料的销量,截止到年前,出版社已经陆续加印近25万册。

    这对白纯来说,不过是平时几天的稿费,因此并没有太多在意,反正杂志社每次加印,都会把分成的钱打给自己。

    但对于杂志社来说,就不一样了。

    一个优秀的,不止要看其赚不赚钱,甚至它不赚钱,甚至小赔,有时都不能放弃。

    杂志社就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每天都要消耗大量的成本,处于赔本状态。

    哪怕是一些小赔的书,都能维持生产的同时,减少损失。

    更何况是《法医》这么本热销,能给杂志社带来极大收益的?

    墨痕知道,这本书的影视版权,已经卖了出去,按剧组那边的消息,大概暑假,就能在网上看到成果,如果拍得好,甚至可能在电视台上放。

    到时候,又是一波热销,简直就是送钱给杂志社。

    因此,哪怕是年假期间,墨痕依旧第一时间和白纯联络,拜年之余,也询问起下一次的合作。

    “新书写好了,但是两本书间隔这么短,真的没问题吗?”

    “不会的!只要风格相承,按照《法医》的短篇剧情风格,不仅不会影响彼此销量,还能相互促进人气。到时暑期《法医1》的影视剧上映,正好又步入《法医3》的销售,层层推进,借着那股东风,绝对人气爆炸……”墨痕说着说着,连自己都期待起那个场景了。

    谁能想到,一次例行地买网络热销,竟然得到一本热销IP的机会,想想都觉得不真实。

    只是墨痕这种话,要是给其他作者听到,绝对要骂死他。

    半年一本、半年一本,你当写是大白菜,一买一车呢?

    哪怕是无脑爽的爽文,作者能保证日更一万都极难,更何况是节奏更加紧凑、质量要求更高的实体?

    但事实上,作者每天更新得少,真的是手速跟不上吗?

    不是的,是懒!

    拍电影的某个时期,可以两周拍出来一部票房前十的电影,并且质量、票房双丰收,血红某天可以码出9万字,没道理人家是绝世天才,别的作者都是手残。

    白纯想了想道:“那我把《法医2.无声的证词》发给你吧!你先审稿,出版了发我份样书就好。”

    “真写好了?好的好的!嘿嘿,正愁过年无聊呢……”

    此时已是初一傍晚,将《无声的证词》发过去,白纯眼看没事,便又看起这本书来。

    不得不说,从《尸语者》到《无声的证词》,两部的名字,都起得极妙,越想越有味道。

    而这本书,也是为《法医》系列,奠定了剧情的基础。

    那就是以一个悬案主题勾联首尾,再以一个个支线案子,一步步揭开这个秘密,以后的《法医系列》,都延续了这一风格。

    而且,这样类似“揭秘”类的主线,是不用担心剧透的,因为主线凶手并不像狗血电视剧那样,是“最不可能的人”,像《无声和证词》中的主线凶手“水良”,就是到了最后,才被筛选出来,之前全无半点剧情。

    一步步通过细节,筛选出凶手一个个特征,直到最后,排查出来!

    白纯坐在电脑跟前,看看得入神。

    正在东间主卧四处追着玩的二小,见白纯出去后一直没回来,就跑了过来,连蹬带爬,扑到了白纯怀里。

    “哥哥,你在干什么呀?”

    “看呢。”

    “别看了别看了,你就不能陪我们玩嘛!”二小这个新年,特别地粘白纯,几乎一步都不愿意离开。

    白纯看看电脑,又低头看看不停摇自己手臂的二小,不由一笑,关掉了电脑。

    “好!陪你们玩!走去院子里!我教你们打羽毛球去!”

    “可是哥哥,我们去胖胖家抱只小狗回来吧,他们家生了四只小狗,特别好玩……”

    “嘿,咱爸现在可没精力多养小狗了,等过段时间,我劝他把猪卖了,到时再养小狗……”

    “那哥哥,我们先去看看好不好……”

    “行行行!上来!”

    ……

    白纯喜欢《无声的证词》这个故事,但更在意亲人多些,领着小弟小妹溜达着玩去了。

    墨痕这边,就没这么随意了。

    哪怕是过年,工作依旧是不能停下的,工作性质特殊,不用时刻在办公室里,但心里依旧记挂着《法医2》的出版情况,毕竟除了热爱,一本热销,更重要的是能给他带来不少的奖金。

    因此,见白纯已经将发来,墨痕就跟父母说了一声,端了份晚饭回了屋,就准备彻夜审稿,尽早完成出版准备。

    这一看,就是一夜。

    《尸语者》中,主角虽然已经经历磨练,成为一名合格法医,但仍旧只是“合格”,从经历、经验上来说,实在难以应对这本书的主线案子。

    因此在《无声的证词》这本书的开头,就给主角经历了一场磨练。

    一个忘带钥匙的老汉,翻墙进自家院子摔死的案子,由于先入为主的原因,被主角误判为他杀,结果就平空浪费了警力。

    经历过这一风波之后,主角才有几分顶尖法医的风采。

    这种法医经历,让墨痕感觉有几分熟悉,就像自己刚入职时的时候,经常犯下错误。

    而当这部书的剧情一步步展开,那令人触目惊心的剧情,让他直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困倦之意,哪怕父母关心催促,也难以入眠。

    其中,有留守少年犯杀人的支线案子,也有几段话带过的,儿女不孝,对父母生前痛苦视而不见,只想多索要些赔偿的民事纠纷,一件一件,仿佛将法医这个神秘的职业生活,真实地展现在文字之中。

    这其中,让墨痕全身发冷的,是《古院冤魂》里的儿童杀人案。

    这个儿童,是村里最老实、学习最好,且最受被害人喜欢,经常喊其吃饭的。

    父母缺钱,他就去偷村民的金子,被发现后,就杀人满门,做下种种不忍言的事情后,被警察抓住也认了罪后,竟然反问一句:

    “叔叔,等等。

    我要说的都说完了,明天就开学了,我能去上学吗……”

    PS:感谢书友20191128150452268、禾火i、爱读书的静宝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