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修真小说 > 乾龙战天 >第三十三章 喜从天降
    出了街口,又穿过一条差不多的青石街,就是集市。沈云看到门口立着一座木牌楼,上面也挂着横匾,写的是“东安集”三个黑色大字。牌楼后面店铺林立。

    这会儿,集市里人来人往。各家各铺都已经开了门,五尺多宽的街道两旁摆着各种五花八门的小摊子。还有人挑着担或者背着两尺见方的木匣子在街上边走边叫卖。

    “包子哎,馒头!”

    “香喷喷的油煎饼!”

    “磨剪子呢——”

    一时间,沈云有些恍惚,好象又回到了刚进城的那会儿。不过,眼前的市集比城门后的那条街市更大更热闹,大多数的店铺看上去也更加光鲜亮丽。

    还有,和他一起逛市集的不是九姐。

    回过神来,沈云完全失了看热闹的兴致,默声不响的拉着老刘头的一只衣角——人太多,他怕不小心会走丢。不是担心与刘爷爷走失了,回不了家。出来时,他特意记了路,就算走散了,也能找回家去。但是,那样的话,刘爷爷肯定会着急的。

    后者以为他怕生,摸了摸他的头,安慰道:“不怕,我们今天只去前面割点肉,再打些陈醋。很快就能回家。”

    “嗯。”沈云敛神,抬起头来,冲他笑了一个,意思是自己不怕。

    老刘头带沈云出来,主要是让沈云认认路,也有让熟人们见见沈云的意思。所以,他没有闲逛,先是直接去了罗大的猪肉摊。

    “刘老伯,割肉啊?”罗大看到老刘头走过来,隔着老远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老刘头点头,走过去看了看摊位上的两大扇猪肉,对沈云说:“馆主大人喜欢吃五花肉,带皮炖得软呼呼的,拌着家里的面酱吃。”

    罗大看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大眼睛小娃娃是刘老伯的接班人。也是,刘老伯年岁大了,早就该歇歇。

    他咧嘴笑道:“刘老伯放心,十来年的老主顾,我罗大念着情呢。往后这位小哥也是照您一样的割肉,绝无二样。”

    刘老伯连声道谢,将沈云介绍给罗大:“我老家的远房侄外孙,叫沈云。以后,都是他替我跑跑腿。”

    “罗叔好。”沈云主动上前打拱作揖。

    罗大乐了:“这娃娃……不愧是刘老伯您教养出来的。”说着,他取了一张荷叶包了两根大棒骨,硬要塞给沈云,“拿回去煮汤喝。”

    沈云看向老刘头。后者笑道:“还不谢谢你罗叔。”

    沈云这才道了谢,双手接过荷叶包。

    老刘头和往常一样割了两斤五花肉。沈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走之前,他又向罗大道了谢。

    “下次再来哈。”罗大笑得见牙见不眼。

    走出二十来步后,老刘头突然说道:“罗大是贱民。馆主大人是个念旧情的,从老太爷手里接过拳馆时,就替我升了籍。我跟罗大说,你是我的侄外孙。你向他行礼问好,他肯定乐得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沈云瞪大眼睛。他明白了老刘头的意思:一是,老刘头给了他侄外孙的名分;二是,老刘头是良民。

    那我会不会是良民?想到这里,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如擂鼓。

    老刘头停下来:“云娃,良、贱之分,有如云泥之别。良民籍难入,馆主大人也是费尽心血,动用不了少拳馆的人脉。馆主大人对你恩重如山。以后,你要对馆主大人忠心不二。”

    沈云升籍的事,老刘头也是昨天才从馆主大人那里知道的。

    馆主大人说,他考量了好久。

    既然准备收留沈云,那么按仙府的规定,就要给沈云入籍。

    他的打算是,以后,让沈云跟随傅雷。而傅雷不擅经营,沈云灵泛,又不失纯朴,难得的小小年纪性子沉稳,会做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资质不好。他准备让沈云从商,将来好帮衬傅雷贴补拳馆的生计。坐山吃空,拳馆不能再这样空耗下去,必须得想出条新路子。

    有了良民的身份,沈云在外头行走,要便利得多。所以,给沈云入籍时,他索性选了良民籍。

    别看石秀县里,良、贱壁垒森严。他身为一馆之主,且刘家拳馆在县里经营了百多年,多少有些人脉。多了做不到,给沈云一人解决良民籍,于他来说,就是破笔钱财的事。好在,这笔钱财,他还勉强拿得出。

    “有了良民籍,以后,云娃给你养老送终,也能名正言顺。”末了,馆主大人又道。

    老刘头原以为自己会孤老至死,没想到,临到头了,还能有此厚报。闻言,他老泪纵横,硬是坚持给馆主大人磕了一个响头:“我一定会好生调教云娃。”

    于是,他借着罗大的事,特意敲打了一番沈云。

    是真的!沈云激动的象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是是是。”没想到馆主大人会为自己做到这一步,他真不知道要怎么感谢才好。一脚轻一脚重的跟着老刘头走了好几步,他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刘爷爷,我会忠心的。”

    老刘头又摸了摸他的头:“我知道你是个知恩图报、重情义的好娃。你爹娘,还有你九姐把你教得很好。我信你。馆主大人,还有你傅大哥也都信你。”老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馆主大人肯定也是看中了云娃的心性,所以,才愿意给云娃这个安身的机会。

    接着,老刘头带着沈云去一家叫做“鑫丰源杂货铺”的店子打了一瓶陈醋,并告诉沈云,拳馆用的米、盐、醋,以及胰皂子等日杂用品都是在这家铺子买的。和在罗大那里一样,他也把沈云当成远房侄外孙介绍给了刘掌柜。

    沈云上前行礼时,刘掌柜卑谦的连忙侧身避开,从柜台上的一只青花瓷罐里抓了一把咸水花生硬放进沈云的竹篮里:“新收上来的花生,给云哥儿尝个鲜。”

    看来刘掌柜也是贱民。见老刘头没有反对,沈云收了花生,打拱道谢:“多谢刘掌柜。”

    拳馆在鑫丰源杂货铺是记账。月底,刘掌柜会派伙计去拳馆结一次账。故而,老刘头没有付钱,只在刘掌柜拿来的账本上签了个名字。把笔还给刘掌柜后,他吩咐沈云:“以后,你过来,就签你自己的名字。”

    “是。”沈云深吸一口气。买东西不付钱,记账就可以……这在牛头坳村,是族长爷爷才有的待遇。搁在小半年前,现在的生活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在心里,他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不是牛头坳村的山里娃沈秋宝。

    刘掌柜亲自送他们俩出了门:“刘老伯,慢走。”又低头对沈云作揖,“云哥儿,往后请多多关照。”

    沈云的脸立时红了。刘掌柜的年纪和他爹一般大,然而,对他的态度却如此的卑谦。这让他再一次体会到良、贱之间的上尊下卑。

    “这世道就是这样。贱民好比地上的泥,处处被人踩不说,往往祸从天降,家破人亡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回家的路上,老刘头感慨不已。

    云娃是行大运,碰到了馆主大人。不然,小小的娃儿举目无亲,在这石秀县里也不知道能捱几天!只是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来。相处了几个月,他看出来了,小家伙聪明且好强。类似的话,偶尔提点一两句即可,说多了,反倒不美。

    沈云跟在后头,微仰起头,努力忍住泪意。

    他深有同感。因为他到现在也不知道牛头坳村的上百口人为什么遭惨屠戮。仙符兵杀光人,又一把火烧光村子,扬长而去。从头到尾就没有说过一句为什么!

    现在,我不同了。我是良民。仙符兵不能再无缘无故取我性命。但我不能放过那些畜牲。等我学好本事,一定要找到那帮凶徒,替奶奶、爹娘,还有村子里的所有人报仇!

    他暗中握了握拳头,指尖尽白。

    中午吃饭的时候,老刘头给了他小半碗炖得软乎乎的五花肉,指着桌上的面酱小陶碟,笑道:“就着这个酱,你乘热吃。”

    沈云没想到自己能吃到这么多的肉,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拳馆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一个月也只能吃上三回肉。以前,每次吃肉,老刘头也只是在他的饭碗上放一块半个巴掌大的肉片。

    “快吃。升籍是天大的喜事,我们吃大肉乐呵乐呵。”老刘头端起自己的饭碗,咂巴咂巴嘴,一脸的怀念,“当年我升籍时,除了有肉,还杀了两只鸡,买了一尾大青鱼。”

    原来刘爷爷今天是特意割肉庆祝我升籍。沈云只觉得眼里好热。他赶紧夹了一大块肉送进老刘头的碗里:“刘爷爷,肉可香哩。您吃。”

    “你这娃……哎,我们一起吃。”老刘头知道他不吃独食,接下了这块肉。

    午饭后,傅雷过来,送了一支崭新的毛笔和半刀纸给沈云,祝贺他升籍。

    这天晚上,沈云抱着纸和笔躲在被子里哭得稀里哗啦。喜从天降,要是奶奶、爹娘,还有九姐都在,那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