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修真小说 > 乾龙战天 >第四十七章 手足
    “带你回我们的门派?”余队副愣了一下,不禁笑出声来,“大人,您想多了。从来就没有这样的任务。”

    “那你,你为什么潜藏进来?”意识到自己问得太尖锐了,曾蓬赶紧为自己打圆场,“我没有质问你的意思,我只是……”

    余队副敛住笑,正色道:“大人,我们青木派也是祝融大陆上的修真门派。和你们一样,祝融大陆也是我们的祖地。保护祖地,抵抗外敌,大人,我们青木派也是人人有责,义不容辞。”

    道理是没错。可是,隐名埋姓的混进修士同盟军里……曾蓬还是无法相信这是余队副唯一的动机。

    余队副又道:“大人肯定会问,既然是这样,为何不正大光明的申请加入,而是要这般遮头藏脸的,偷偷摸摸混进修士同盟军?分明是奸细行为。”

    一个“混”字,完全道尽了曾蓬的心语。被当面点破,尴尬之余,他唯有讪笑。

    “大人,我们现在还戴着一顶‘魔’的帽子呢。所以,我们不要说正大光明的申请加入,便是表明身份,站在明处,都落得个‘人人喊打’的危险之境。”余队副又是呵呵轻笑,“大人,我们确实是用性命去爱护祝融大陆,守护我们共同的祖地,但是,我们也不傻,并且还很惜命,不会做无畏的牺牲。”

    最后那句话,字字如刀似剑,刺得曾蓬面无血色。

    同时,他想起了许多。

    比如说,野鸡岭的围剿;

    又比如说,跨越凡人界与仙山的大除魔……

    虽说这些行动,他都没有加入。但并不是他有意为之。而是他没有受命。

    他很清楚,如果受命的话,他肯定会听命去执行。

    因为在今天之前,他也一样的对青木派充满了偏见与傲慢。在这一点上,他也会和大多数的参与“大除魔”的同盟军将士们没有任何的区别。

    而他更过分。

    余队副救了他三次性命。自己身负重伤,也竭尽全力的为他疗伤。在疗伤的过程中,还想法设法的为他减轻痛苦……

    曾蓬不敢再往下想:“对不起。是我太过分了……”

    余队副打了个呵欠,淡声说道:“大人,一小截香棍只能燃半刻钟。抓紧时间睡吧。”

    说完,他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一套粗棉布的老蓝色枕头、被褥等,转眼间在身边铺好,倒头拉上被子,仅余那只捏着香棍的手在外头,呼呼大睡起来。

    曾蓬不由怔住。

    他知道,自己刚才的道歉,在余队副的眼里,是多么的苍白。

    换成是他,也不会轻易接受。

    那么,我用实际行动来表达吧!

    在打定主意的这一瞬间,他的倦意也翻滚而上,顿时呵欠连连。

    再看了一眼舒舒服服窝在被窝里睡觉的某人,曾蓬只有艳羡的份——他从来没有随身带被窝的习惯。哪怕是少时初入师门之时。

    好吧,在仙山里,只有凡人外出时才会带铺盖卷。修士没这么“俗气”。

    然而,此时此刻,不“俗气”的他不想打座,也想睡觉,便只能合衣枕地而眠。

    突然间,曾蓬觉得,象余队副这般,饿了吃,困了睡,才是真正的“随心所欲”。生平第一次,他对自己打小接受的那些专属于修士的条条框框产生了怀疑。

    只是,他实在是太困了。此念仅仅是象一道流星匆匆擦过天际一般,在他的心底里飞闪而逝。他根本来不及抓住它,更不用说多想、细想。

    后来,当他再一次生出此念时,突然忆起这个头一次被“俗气”打击得威风扫地的夜晚,好不遗憾——就这样,他生生的和一次顿悟的机会擦肩而过!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自从突破金丹之后,曾蓬如绝大多数的金丹真人一样,对睡眠的要求大幅度降低。偶有小睡,皆是浅眠。甚至打个座就能应付过去。

    他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

    结果,他竟是被余队副推醒的。

    “有情况?”他才睁开眼睛,两眼还没来得及对焦,翻身从地上爬起来。

    “没有。”余队副在他跟前解释道,“是天将亮了。我们睡了差不多两个时辰。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到底是落桑族人的屁股后边。大摇大摆的睡到天色大亮再离开,这心也太大了吧。

    说话间,曾蓬已经完全清醒过来。

    这时,他惊讶的发现,余队副是半蹲在自己面前。

    “你的腿……”目光直接了断的落在后者的一双腿上,他惊呼,“全好了?”

    余队副说道:“我这叫做天赋禀异。在小的时候,手上拉道口子,就会比其他的孩子要恢复得快些。”

    肯定是假话。

    因为这是体内治愈术的效果。

    睡了三小截香棍后,他恢复了大半的精神,便没有再睡,而是起来疗伤。

    走了两趟体内治愈术,共耗时一个半时辰。他的两条腿终于能走能跑了。

    但也仅限于能走能跑。

    再更费力的,一概不能。

    如果再走一到两趟体内治愈术,应该能够痊愈。

    可是时间不允许。

    三言两语的,他跟曾队长解释不清。搞不好还会令曾队长以为是“魔功了得”。故而索性编个理由先糊弄过去。

    曾蓬想到了自己的一双胳膊。

    它们不痛不痒了!

    他大喜,右手迫不及待的结印……

    “大人的胳膊还是以静养为好,莫费力。”余队副见状,赶紧叫停。

    却还是晚了一步!

    曾蓬闷哼一声,面现痛苦之色。

    “是我太莽撞。”他吸气,接着徐徐吐气,“还好余老弟及时叫住了我。”

    有一种直觉,余队副待他要冷淡一些了。

    好吧,是他活该。

    若是反过来,换成是他的话,定是早早走人。

    是以,话锋一转,他主动问道:“接下来,余老弟有何打算?”

    余队副似笑非笑的望着他:“那要看大人了。如果大人还乐意继续赏卑职一碗饭吃,卑职自当继续效劳……”

    “乐意!乐意的……”曾蓬连忙应下。话一出口,方立刻意识到自己说得不对,马上改口,“余老弟万不可这么说。你我生死兄弟,承蒙贤弟不弃,愚兄是荣幸之极!”

    余队副脸上的笑容深了许多:“我自然是信大人的。”说着,轻摸膝头,“我的腿眼下也就能走个十几二十里。所以要离开这里,还得依仗大人呢。”

    曾蓬哈哈大笑,摊开一双手:“正好我的一双手也用不上劲。这一路的防卫只能多依仗余老弟了。”

    “好说!”余队副亦大笑。

    曾蓬叹道:“这就是手足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