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修真小说 > 乾龙战天 >第三七二章 他乡遇故人
    以沈云现在的身手,翻城墙,就跟翻自家的院墙没什么两样。他轻轻松松的出了城,又飞奔十几里,赶到小山谷。

    不想,周边数里皆没有人烟,位于群山包围之中的无名小山谷,今晚却有人了。

    他进入谷口后,拐个弯,一眼就看到前面的小树林里有火光闪烁。

    真是不巧。

    没有犹豫,沈云抽身欲离去。

    “相遇也是缘。道友,何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啊?”从树林子里传出一个温润的年轻男子声音。

    沈云的两只脚被这声“道友”给牢牢粘住了。

    道友?里头的人认为我是修士?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明明是常见的江湖人打扮。哪里象修士了?

    转过身去,看向树林里,他抱拳打招呼:“不知阁下在此,多有打扰,抱歉得很。”

    这时,一道白色的身影自树林里走了出来。

    沈云的眼力不错,就算是漆黑的夜里,也能看清百步开外的情形。更何况,今晚月朗星稀,而来人只隔着三十来步。

    是以,一打照面,他的眼球便被来人眉心的那点红痣给深深的吸引住了。

    印象之中,有一人恰好也是眉心长有一颗这样的胭脂痣。

    心念一动,他连忙定睛细看对面之人的容貌。

    看着十七八岁的样子,凤目龙眉,容颜更甚三年前。身量也比先前见长。

    但是,身上的这骨仙气儿,与记忆中的,还是一样。

    没错,真的是他!

    沈云大喜,张嘴便道:“原来是叶公子!”

    修士的记忆都很好,称得上是过目不忘。几乎是同时,叶罡也认出了他,禁不住脱口轻呼:“是你!”

    差不多是三年前,他在一次任务中,曾与此子有一面之缘。那时,此子自称是石秀县人,尊他“大公子”。

    他记得很清楚,那时,此子仅仅是有一些凡俗的武艺伴身而已。不想,三年不到,此子竟然已引气入体。

    按下心中的讶然,他忍不住凝神细看。

    结果,这一看,他更是惊讶不已——以他的修为,竟然只能看出此子有灵气护体,却看不出确切的修为来。

    莫非是身怀遮掩修为的法宝?

    这也是修士们在外头行走时,常用的手段。他自己脖子上挂着的这枚铜葫芦就是这一类的法宝。为了遮掩身份,下山时,他特意催动铜葫芦,隐藏了一些修为。如果不是元婴大能,都以为他只是一个炼气三层的小菜鸟。而事实上,前两天他已筑基。

    但是,很快,他又推翻了这个推断。因为当年此子与另外一人突然出现在他的任务里。并且,在任务现场还先后出了两条人命。所以,离开之后,他曾费了几天的时间跟踪调查他们。

    据他所知,此子姓沈名云,武学资质很差,是走了贝侯的路子,才得以进入鸿云武馆。也正因为资质不好,所以,才被分进药院。

    另外一人,是江湖上晓有名气的古氏三雄之老二。

    两人是初相识,之前并没有交集。

    发现他们也是偶然闯进自己的任务里,他没有再往下细查,悄然离去。

    所以,他知道,沈云身上不可能有遮掩修为的法宝。

    如此一来,便只有另外一个可能了,即,沈云的修为高过他。

    这个念头刚在心里冒出来,马上便被叶罡又按了下去。

    怎么可能!他当时查得很清楚,这个沈云根本就没有灵根。甚至于,要不是碰到叶侯,象沈云这样的,想习武都不会有武馆招收。

    况且,上次一别,距今还不到三年。

    沈云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脱凡超俗,甚至筑基,修为后来居上?

    再者,修为高一级,压死人。如果沈云的修为真是在他之上,他是看不到前者体内的灵气波动的。

    怪哉!

    叶罡再一次在心里暗自称奇。好奇心大盛,他温润的笑了笑,抱拳说道:“他乡遇故人。道友,别来无恙!”

    叶公子是真正的修士。沈云见他与自己行平辈礼,意外之后,是倍感荣幸,连忙恭敬的抱拳还礼:“叶公子,也别来无恙。”他本来就对叶公子的印象极佳,十分敬重。见他如此平易近人,一点修士的架子也没有,心中的敬意更甚。

    叶罡充分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敬意,眼里的笑意更深,走上前来,问道:“在下叶罡,还没请教过道友贵姓呢。”

    沈云如实以对:“免贵姓沈,单名一个云字。”

    “原来是沈道友。”叶罡热忱的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要进城,错过了时间,所以,只能独自在林子里对付一宿。我捡了些柴火,烧了一堆火,可以驱除夜里的寒气。如沈道友不嫌弃的话,不妨与我做个伴。”

    沈云听他仍然是一口一个“道友”,态度又如此之谦虚,便在心里猜测:书上说的“礼下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

    原本是打算问一问叶罡为何视自己为同道,也熄了心思。

    他来小山谷借灵气之事,是他的秘密。他虽受过叶罡的大恩惠,但是与后者的交情也还没有到报行踪的地步。

    “多谢叶公子的美意。在下家中还有事,不好在外多逗留。”沈云抱拳谢道,“就此告辞,不打扰叶公子的清静了。”

    叶罡也不勉强,抱拳笑道:“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沈云转身离开了无名小山谷。

    出了这个小插曲,他已无心再练功。于是,出谷之后,催动真气,施展“穿云步”,原路回城。

    殊不知,背后,叶罡看着他用的是凡俗的轻功,险些惊落下巴。

    不会吧,有灵气不用,用真气?

    怪,真是怪!

    依他以前的性子,必定要跟上去,细细查访,非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可。

    想了想此次下山的任务,他撇撇嘴,折身往树林里走去。

    象这样的偶然相遇,沈云很快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第二天晚上,他试着再去无名小山谷。

    叶罡已不在。在小树林里的一片空地上,他找到了一堆用水浇过的灰烬。

    不用说,定是叶公子所为。

    在火堆上浇水,是防着天干物燥的,死灰复燃。

    叶公子真是一个细心的人啊。沈云忍不住在心里赞道。

    在小山谷里巡视一圈之后,沈云挑了个干爽的背风处盘腿坐下,开始借用灵气。

    他琢磨出来的存灵气的法门很简单,即,不断的催动真气借灵气。

    正护谓“积沙成塔”。就算九成九的灵气都只是穿身体而过,但是,每一次至少有十分之一成留了下来,或存,或为他所用。

    另外,闭关期间,他还摸索出来了用真气驱动灵气,使之到达任脉的法门。

    这样的话,他不但存了灵气,而且也很好的锻炼了真气,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