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神级采购 >第13章 心态炸了
    吃着嘴馋了两年之久的烤串,喝着最爱的冰阔落,余超的心情却慢慢地低落下来。

    满心的喜悦无人可以分享,寂寞的阴影犹如九龙离火罩一般将余超笼罩起来,尤其是隔壁桌来了两对男女,你侬我侬的酸臭气息,让余超越发的没有胃口了。

    哼,想让我吃狗粮?

    门都没有!

    “老板,买单!”

    可能是老板娘的女子走了过来,往桌上一瞧,笑道:“咋了,兄弟,味道不合你口味?有啥问题,你尽管说,我们一定努力改正。”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起还有件事没办,这些给我打包,算了,我拿着边走边吃好了。”

    “哦,这样啊,呵呵,一共140块。”

    “...”

    大姐,你这是正宗的边疆烤羊肉串么,就敢卖五块一串?

    算了,咱啥也不敢知道,啥也不敢问!

    余超爽快地给了钱,一手烤串一手冰阔落,边走边吃。

    没胃口?不存在的!

    一顿饭吃了一百多,关键是还没吃多少东西,啥家庭啊这是,还敢浪费?

    要是换做在昨天之前,这些钱一周的生活费加烟钱都用不完呢,是什么支撑着心中那无处释放的膨胀感?

    余超下意识地碰了碰裤兜,里面鼓囊囊的钱包触感顿时给了他无言的解答。

    存了三万块进银行账户,留下五千大洋作为消费开支,想来应该够自己折腾段日子吧!

    余超消费的时候一般不太喜欢使用电子转账,因为花起钱来全都是些数字,没多大感觉。只有使用纸钞时,才能让他有种真实感。

    咦,钱又少了,嗯,一定要节约啊。

    可是现在不同啦!

    这回可不是一杆子买卖,不是有进无出,不是今天用光了,明天都不知道往哪找。

    以前那些想买不敢买,没钱买的东西,现在,呃,貌似还是有好多买不起。

    啊呸,没事给自己找别扭干啥!

    我要消费,我要购物,我要买买买!

    好久没买新衣服了,秋季换装没有两套换洗的能成吗?

    肯定不行啊,买!

    衣服买了,配套的鞋还能省?

    没说的,就是一个字,买!

    好久没回家了,不带点东西回去,好意思么?

    哪还有啥好说的,不买最好,就买,咳咳,还是买点实用的,回头直接给钱好了。

    老妈稀罕金银饰品,想了好久,才花了四百多块买了枚金戒指,太俗气了。

    这些玉镯子挺好看的,妈耶,居然都这么贵?

    贵就贵吧,送给老妈的咋能怕贵呢。

    那个两千,不,那个四千九的镯子给我包起来。

    现金不够,不还能电子转账么,怕啥!

    老爸没啥嗜好,唯独烟酒不离,这就更简单了。

    来到烟酒行,余超看了看柜台,说道:“老板,这宽窄好运给我来五条,顺便拿两瓶国窖1573,嗯,就这样吧。”

    提起酒,余超突然想起来,记得方三叔貌似说过,那血骨膏用酒稀释的话,效果是最佳的。

    总不能直接买这些瓶装酒,然后,等会儿,为啥不能呢?

    钱,咱现在虽然没多少,可以后会缺么?

    嗯,那就买!

    “老板,你看我这手上拎着的东西太多了,能麻烦等会儿找人给我送过去不,辛苦费我出了。”

    有生意上门,还给辛苦费,老板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余超想了想,反正都要,干脆一次到位。

    “那啥,老板,再给我准备一箱五粮液,价格中等的就好。咳咳,那个老板,还得麻烦你件事,能不能帮我买个泡酒的玻璃罐子,要十斤装的,带放酒阀门的那种?。”

    嚯,用五粮液来泡酒,中头奖了啊这是。

    “小事一桩,等会儿我亲自给你送过去。这些东西你是先给钱,还是送过去了再给?”

    “不用那么麻烦,老板你算一算,我全都付了。”

    Emmm,说话的时候挺豪气的,付钱的时候心里那个凉啊,差点就想说不要了。

    淡定,不能慌,不就是钱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千金散尽还复来。

    老板见钱都入账了,直接提出让余超等一会儿,他让家人去把酒坛子买回来,然后开车带货送余超一起回去。

    这敢情好,少走路了,免得看见啥玩意好就想买。

    半个小时后,烟酒行老板和余超一起将所有的东西全都给送到了租房里。

    将人送走后,余超苦笑道:“得,那老板回去还不知道怎么编排自己呢。是久贫乍富的暴发户,还是偷了谁家的钱,居然敢四处张扬?”

    可不是嘛,就余超住的这一室一厅,啥都没有,这条件还敢买买买,不让人多想才怪呢!

    哎,低调,一定要记得低调啊!

    狗肚子里装不了二两油,臭显摆个啥!

    才那么点钱就心态爆炸了,要是身家将来翻个几百倍,岂不是连首富都不放在眼里了?

    教训啊,一定要深刻牢记,三省吾身,尽快提升自身素质和眼界才是正理哩!

    嗯,已经忏悔过了,忙正事吧。

    玻璃酒罐看似干净,可里面怎么着也得清洗消毒一下。

    烧点水,高温杀毒,用纸巾擦拭干净。懒得多等,直接打开酒箱,将一瓶瓶五粮液直接倒进酒罐里。

    浓郁的酒香味顿时飘散在空中,惹得对门的外卖小哥回来闻到,在外面嘀咕着:“哪个的酒打倒了,搞得这么香,好几儿浪费哦。”

    余超没有吭声,从冰箱里拿出保鲜的瓷瓶,揭开瓶塞,一股带着点淡淡中药味的气息顿时飘入鼻腔中。

    呃,这血骨膏该咋定量稀释呢?

    记得一葫芦水勾兑了大约指甲盖大小的血骨膏,浑身上下都跟喝过酒似的燥热。如果用酒勾兑恐怕更加厉害,所以这量必须得减少三分之二。

    咦,这岂不是跟方三叔最初定的量相同么?

    好吧,算他厉害。

    一葫芦水大约有个两升水的样子吧,而玻璃罐子里有九升不到的酒,这样算起来的话,往里添加比指甲盖多一点的血骨膏就应该可以了吧?

    余超找来一个调羹,将瓷瓶里的血骨膏往里倒,半天都没见反应。

    得,血骨膏太粘稠了,也不知道方三叔当时是怎么给弄进这瓷瓶里的,怪不得他老是用筷子沾着血骨膏往水里加呢。

    一筷子,两筷子,三筷子...

    呃,到底够了还是没够?

    咋瞧着瓷瓶里没多少血骨膏了呢?

    余超一狠心,再用筷子弄了点血骨膏往酒里晃荡,只见原本清澈透明的酒液已然变得跟红酒似的。

    他也没多想,盖紧酒罐,放到一边,往瓷瓶里掺了点水,手指封住使劲摇晃,然后一口喝光。

    反复三次掺水洗涮后,再也没有尝到一丝甜味,方才作罢。

    可就在余超刚想去整理买回来的东西时,胃部突然火烧火燎的,比一口喝了二两白酒还厉害。

    余超脑子里顿时浮现出一个念头来。

    糟了,血骨膏服用过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