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体验未来人生 >第一百零六章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
    “没有……”

    “好吧,你继续。”伊诚真心觉得他可怜。

    “然后我就帮她把货仓都整理好,然后再送她回家。”黎辉端起酒杯,有些犹豫地沾了沾嘴唇,然后一饮而尽。

    对他来说,那也许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后来雯雯告诉我,她从小就怕黑,怕一个人,所以那个晚上她是很感动的。能有一个人帮她整理,又在孤独无靠的时候送她回家。而且,那个时候她刚好跟男朋友分手了,正好处于人生最低谷的时候。”

    “嗯。”

    伊诚很理解这些女生的心理。

    在这种时候,遇到送上门的备胎,当然就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反正又不是自己主动的。

    “那是第一次我们之间有了一些交集。之后我们也会聊天,慢慢的聊天的时间多了就熟悉起来了。

    真正让我喜欢上她,应该是在两个月前吧。

    有一次我上洗手间的时候,抽纸箱是那种铁制的,下面有锯齿方便你抽出来能扯断的那种,结果我洗完手,发现里面没纸了,想帮忙装一下。

    结果那个盒子好像有些松动,就一下子掉了下来,我用手去接,被炸了好几个血痕。

    雯雯作为行政助理,帮我找了创可贴,还给我酒精消毒。

    当她捧着我的手的时候,我看着一脸认真的她,第一次觉得心动了。”

    黎辉说到这里,一脸的陶醉,眼神飘忽而迷离。

    “那个时候,我就直直地看着她,她的脸真好看,特别是眼角的滴泪痣。

    我看入迷了,结果被雯雯发现,她的脸都涨红了。

    她问我为什么看她。

    我说,你脸红的样子真好看。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脸红的样子。”

    “嗯,”伊诚点头附和到,“女孩子脸红的时候是真的好看。特别是对于白皮肤的女生来说。”

    “然后我们就越来越熟了,我早上路过面包店的时候,会给她也带上一份早餐。

    看到她吃着甜点,脸上挂着笑容的样子,我就觉得那些甜点淡而无味。

    她的笑容是能消融冰川的那种。”

    没那么夸张吧?

    伊诚诧异地看着他。

    “然后我知道她喜欢打棒球,我就也跟着来这个棒球馆学棒球。”黎辉继续说,“她运动起来的样子是真好看。

    她给我发短信,我都是第一时间回的那种。

    有一天她没给我回短信,我心里面着急得要死。

    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情。

    结果第二天早上,她去公司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她的手机被人偷了。

    后来有一个追她的同事送她最新的三星,她也没要。”

    06年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智能手机。

    苹果一代也是07年先在米国发售的。

    到国内还得有两年。

    诺基亚在那个时候还算是手机行业的巨头,然后是摩托罗拉和三星。

    这个曾经的行业巨头,估计做梦也不会想到,才不过几年的时间,它就迅速倒下了。

    就像是被爆破的大厦,说拆就拆,轰然倒塌。

    不得不说,时代的变迁,事物的更迭速度太快。

    快到——

    我们曾经以为美好的就会永远。

    谁知道明天就能在眼中搁浅。

    “我二话不说,就花了2000块钱给她买了一款最新的诺基亚手机。”黎辉一脸坚毅地说。

    他脸上的表情把伊诚吓了一跳。

    大哥,你这不是ATM吗?

    “一开始她死活不收,她觉得太贵重了,我知道她是个没有任何物质要求的好女孩,家境也不错。”

    伊诚用看着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他。

    “我苦口婆心地劝说,过了好几天,她才收下来。

    我第一次跟她表白,就是在那一天。

    我们两个站在小河边,我把手机塞给她,握着她的手,跟她说我喜欢你。

    我这一句话说完,雯雯就哭了。

    她一哭,我就知道她是个好女孩,她是真的感动。

    她说,她都知道,包括那些追她的,都只是一时新鲜,等新鲜感一过,就好了。说白了就是……emmm……”

    黎辉沉默了一下,斟酌着用词。

    “说白了就是,他们的动机不纯,都是想透她,新鲜感过了就扔了。

    我当时说,我和别人不一样,我说想透你一辈子,就是要透你一辈子。”

    伊诚惊恐地瞪大了眼睛。

    老铁学得挺快的啊。

    当时的原话这么骚的吗?

    “哎,老哥,都谈到情了,透不透其实已经无所谓了。”伊诚叹息着,举杯跟他碰了一下。

    “不,该透还是得透的。”黎辉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

    “对了,就是在3天前,她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然后今天就回前男友身边了?”伊诚突然觉得莫名辛酸,又莫名好笑。

    “不,实际上是前天……”黎辉痛苦地捂住了脸。

    “……”

    这哥们儿真惨。

    好不容易舔到手,都还没捂热就没了。

    “我才知道她原来一直都忘不掉她的前男友,她说她前男友是她的初恋,一开始不喜欢她,喜欢的另外一个女孩子,雯雯倒追的他。

    当时她身边也有很多男生,但是她就是一心一意对那个男的好。”

    “哎,要不怎么说爱情是条食物链呢?”伊诚说。

    “然后,她真的成功追到那个男生,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以后,那个男生经常抱怨没有安全感,他害怕雯雯离开她,所以经常吵架。”

    伊诚心想,身边有那么多舔狗的妹纸,确实不是省油的灯,这种女生能给别人安全感就奇怪了。

    “所以雯雯入职的时候,刚好是他们分手的时候。我以为他们断了就不会在一起了,却没有想到前天她的前男友突然联系她。

    当时雯雯跟我说,他只是想让她去他家把之前留在那里的东西拿走。

    雯雯说,她这次去也就算是彻底断了,把所有关于他的回忆都还给他。”

    伊诚心想,这剧情真棒。

    “她之前都跟那个男的同居了,您可真是心大,居然愿意让她回狼窝?”

    “哎,不愿意又能怎样呢?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黎辉难受地捧起酒杯,侧着头,一脸的哀伤。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谁又愿意当舔狗?”伊诚疑惑地问。

    “不,不是。”黎辉微微一愣,“舔狗是什么?”

    伊诚又耐心地给他把舔狗解释了一遍。

    话一说完,黎辉就难受得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他一边摘下眼镜,一边抹着眼泪。

    感觉受到一万点暴击。

    “如果不是用情至深,我又怎么会沦为舔狗?”

    他缓了一会儿,继续说,“其实我的想法是,爱她就要相信她。

    我以为放手,给她足够的信任,她会回来的。

    只是没有想到……呜呜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