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贞观留学天团 >第五十章 比赛开始
    当天晚上,范毛拳场决定程咬金为拳场出战,时间经双方商定,就在明天晚上,现在程咬金就只需要养精蓄锐。

    晚饭本来照例是在酒店,今晚的晚饭档次明显是要比以前两天高,海参,燕窝,鲍鱼,龙虾,一样都没有少。

    你要请你吃的是大快朵颐,当然已让范董等人见识了大胃王的饭量。

    酒自然是不能少的,本来以范总的意思是想要上红酒,但是程咬金却更加偏向于白酒,于是只好上飞天茅台。

    黄伯玉的直翻白眼,这家伙压根就不识货。好不容易逮到一个见识一下82年的拉菲的机会,却被这不识货的老家伙给搅和了。

    不过不要紧,想喝了自己买一瓶喝,老子现在不也是有钱了吗?

    范董怕程咬金喝酒过多,影响状态,就建议大家少喝一点,毕竟明天晚上的比赛十分重要,关系到范家资金链的问题。

    程咬金一听,的确如此,喝酒误事啊,“你说的对,有道理那就少喝点,嗯,喝一瓶得了。”

    范董一听,只喝一瓶子,这好问题不大,六个人一瓶酒,小事情不会影响状态的。

    结果一瓶酒上来,程咬金看了一下,“哎,就只有一瓶啊,难道你们不喝吗?”

    范董道,“程先生不是说只喝一瓶吗?”

    “是啊,我说我只喝一瓶,你们不喝啊,那我多不好意思啊。”

    原来这家伙说他一个人就要喝一瓶,范董瞬间就有些凌乱,这个人是什么酒量啊?他看了看旁边的范登,范登一下子也就明白了他叔叔的意思,“叔叔,我师叔祖的酒量是三瓶。”

    范董一听,眼睛里瞬间冒出星星,闪烁着崇拜的光芒,“原来程先生,有如此酒量,失敬失敬,范某最喜欢和酒量好的人交朋友,等明晚比赛过后,范某与程先生开怀一饮。”

    范董也是一个好酒之人,他能够做到拳场的董事长的位子上,也与他的酒量有关。因为弟兄几人里边,就他能力最差,经济头脑缺乏。但是架不住他的酒量好,善于交际,所以就把它放到拳场这边,代表范家作为拳场的董事长。

    因为职业特点所需,范董经常要应付各种各样的酒局。当然,有些场面也经常应付的左支右绌。虽然他也号称是公斤级的酒量,但是那只是勉强公斤级而已,一听遇到了一个三斤酒量的人,他瞬间感觉,这才是他最需要的人才呀。

    所以他就想着,看程咬金的人应该是大老粗一个,这样的人最好忽悠。如果能够把他忽悠到自己的身边,帮助自己应付各种酒局,倒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在他看来,黄伯玉不过是一个穷学生,程咬金是从山里边刚刚下来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东西,对于这个世界的各种阴谋应该还不太熟悉,所以,只要能够开出高工资,他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程咬金是什么人?那可是从小就见识过了各种阴谋诡计的人,而且他和三教九流各种各样的人都打过交道。一眼就看出了这位范董,心里边想的是什么。所以他只是在嘴上嘻嘻哈哈的打招呼。

    一顿晚饭吃的宾主尽欢,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喜欢喝酒的人,没能放开喝。回到住处程咬金不停的问黄伯玉,今天晚上吃的那些东西都是什么?

    在吃饭的时候,他也怕丢人不敢问,遇到不坏吃的,看别人怎么吃,他也就怎么吃,反正都是肉类,也是他最喜欢吃的,也没有任何挑剔。

    黄伯玉告诉他,海参鲍鱼龙虾都是海里边的,而且告诉他鲍鱼的珍贵程度和海参的采集难度。把程咬金惊讶的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东西,老程现在可都是吃过了的,这也是一种骄傲的资本啊。

    虽然最后没当成皇帝,但这日子比皇帝过的好多了,想一想自己也不亏了。

    然后黄伯玉告诉他燕窝是怎么一回事,程咬金一听居然大骂黄伯玉说的太恶心了,他也不理解这个世界的人怎么会这样,居然把燕子的唾液,都当成难得的美味吃了。

    看到这一幕,黄伯玉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就想故意捉弄一下程咬金。于是他便给程咬金讲了这个世界的新鲜吃法,比如猴脑,比如“三吱”。

    尤其是讲到“三吱”的时候,黄伯玉讲的活灵活现,愣是把程咬金恶心得爬到马桶边上吐了。然后再程咬金的怒骂声中,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经过一天的修整,程咬金到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已经是精神百倍。

    范毛拳场早已经是满坐座了,同时也开了赌局,黄伯玉看了一下,买野狼获胜的是1:1,买程咬金获胜的是1:2.5。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更多的玩法,比如买野狼在一个回合战胜程咬金的赔率是1:1.5而I程咬金在一个回合的战胜野狼的赔率居然达到了1:5.7。

    程咬金看着这些他不懂,便问黄伯玉,这是什么意思?黄伯玉告诉他,意思就是你打不过野狼,而且很有可能在一个回合的野狼就把你打倒了。

    程咬金听了顿时气的火冒三丈,“哼,等着让他们等着,看老子上去,如何把他一个回合打倒!”

    黄伯玉看了看,正好范登也在旁边。他便问范登,可不可以他也去买程咬金获胜?范登道,“当然可以呀,你喜欢就去买吧,反正也是开心一下。”

    黄伯玉问了问旁边的程咬金,“叔父,有没有把握一个回合,把那个野狼打倒?”

    “应该没问题,我感觉要不了一个回合。我看了他们比赛的录像,在前面的比赛里边那个野狼实际上保留了实力,他实际上可以更快的解决战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家伙保留了实力了,但是一个回合应该是可以的。”

    黄伯玉听了便跑下去,到赌局那边,“我买程知节一个回合取胜。”

    那边的工作人员问,“这位先生,您买多少?”

    “2000万可以不?”

    “先生对不起,一个种类每人只能买1000万。”

    “那好,给我买1000万的程知节获胜,再买1000万的陈志杰一个回合获胜。”

    “好的,先生,请划卡。”

    旁边有几个人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黄伯玉,“这人疯了吧?难道不知道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吗?万一输了,这2000万就打水漂了。”

    “估计是哪家的富二代吧。”

    “看了穿着,也不是多大的富二代呀,败家子还差不多。”

    黄伯玉想的很简单,反正这钱来得快,也不心疼,大不了下次大唐回来的时候,再拿几样东西卖了。当然,顺便还需要百度查一下,什么东西在这个时代值钱,再往过来拿什么。这叫有目的有计划的搞经济。

    就在此时,主持人已经在台上开始叫喊了,“首先有请从武林风走来的著名拳王在本全程已经获得十七连胜的野——狼——”

    于是全场的灯光一下子打到了野狼的头顶,这家伙便站在了全程最聚光的地方,瞬间成为全场的焦点。

    这时候观众席上突然暴动一样的吼了起来,“野狼,野狼!”

    一个人好起来便有几百个人跟着一起好,瞬间那声音再加上扩音器的加持,似乎要帮楼顶都要掀开一样。

    野狼走上擂台,旁边的散打宝贝为他取了披风,这家伙朝着四面的观众,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双拳紧握着,向周围展示着肌肉,下面的呐喊声更加的强烈了。

    吃去了,两三分钟的时间,下面的呐喊声才停歇了下来。

    然后主持人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接下来走上擂台的是我们的一位新人,他虽然名声不显,却是出自隐秘门派的神秘高手,有情我们的另一位选手程——知——节——”

    程咬金顶着聚焦的灯光出场了,他穿着一身的古装,这是为了配合他头上的发髻,而由主办方专门为他定制的。

    观众看到出来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脑后还挽着一个发髻的中年大叔。于是全场变想起了嘘声,指望这样一个人来打败野狼?先不说,是一个新人,没有经验,就这年龄,早已不是上拳台的年龄了,怎么能够获胜呢?

    于是很多人立刻打开手机的APP开始追加野狼获胜的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