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横财天降 >第一零四章:杂毛
    《金风物流》是本地的公司,立足金州,发展得还算不错,目前在本市拥有五十多个站点,这里是其中之一。

    来到分公司,按照规章,吕蒙和洛鸢去往办公间交账。

    这里的格局很简单,一楼是物流仓库,上面的二楼就是办公室。

    仓库里光线很暗,散发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角落里亮着一盏灯,一个瘦瘦的年轻人正伏在桌子上焊一块主板,看见他俩进来后,连忙停下手里的活计,笑着点头哈腰:“吕哥,洛姐,你们回来啦。”

    吕蒙他们不过才来了一天,对这里的环境还不熟悉,只知道这个年轻人叫臧家胜,不过公司里的人都叫他杂毛,属于地位最低下的那位。他是个孤儿,平常沉默寡言,没事就爱摆弄电脑,人显得苍白又邋遢。

    小伙子性格谨小慎微,见了谁都一副舔相,平常总被人呼来喝去,是个人都使唤他。

    “小杂毛,我好像还没你大吧?你叫我姐?”洛鸢皱了皱鼻子不屑道。

    确实,臧家胜其实和吕蒙同岁,月份好像还大一点。

    杂毛咧嘴一笑,“哥哥姐姐和年纪无关的,就是敬称……”

    “好了,我们去交单子。”吕蒙虽然也在底层混过,不过看不得杂毛这么卑微,阻止了洛鸢说话。

    “吕哥!”

    刚转过身,杂毛急急忙忙追了过来,神情有些难堪,“您……能不能借我点钱?一千块就够,我想买点东西,下个月发了薪水就还你……”

    难怪这么殷勤,原来是借钱的,吕蒙叹口气掏出了钱包。

    这个杂毛人虽然埋汰,不过据吕蒙观察,却有点本事,公司里电脑无论出了什么问题在他手里都能修好,所以他的职务是看仓库的兼修理工。不过这家伙情商太差,不但得不到重用,领的薪水反而是最低的,每月只有2000元,其它什么都没有。

    “好了,这里是两千块,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吧,我不着急。”吕蒙数出两千块塞进了杂毛手里,话说他根本就不指望人家还。

    看见这么多钱,杂毛大喜,连声道谢,拍着胸脯说:“吕哥,实在是谢谢您了,我杂毛将来一定会报答!”

    “不用不用。”吕蒙笑着摆了摆手,“都是穷哥们,相互帮助是应该的,你只需记得钱来的不容易,不要乱花就好。”

    “嗳嗳!我一定记着吕哥的话!”

    杂毛攥着钱兴冲冲走了,大概是在黑暗中待得太久,刚跑进太阳里身躯晃了晃差点晕倒,定了定神后方才消失在视线中。

    “这家伙,怕是脑子有毛病。”洛鸢撇了撇嘴。

    不光是洛鸢,杂毛经常受各种羞辱,可他从不会反抗,并且甘愿拿那点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的薪水,全公司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弱智,拿他不当人看。

    “好了别说了。”吕蒙叹了口气,拉着洛鸢一起上楼。

    库房上面就是办公间,里面有十几名白领正在各自忙碌,眼皮都不抬一下。对于他们来说,送快递的是下等人,不值得正眼看。

    吕蒙将送货单放在了会计的桌子上,转身就走。

    会计是个四十来岁的老女人,名叫程丽娟,打扮的花枝招展,正在打电话,忽然抬手喊道:“别走,经理要你去他办公室一趟。”

    “我?”吕蒙有点懵,指着自己的鼻子,“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吗?”

    一般来说,作为分站的经理,不会和最底层的员工接触,有什么事情都是让这间办公室里的人传达。

    “不是你。”程丽娟不耐烦挥了挥手指,点向洛鸢,“是她!”

    “我?”洛鸢诧异,随即撇了撇嘴,“我才不去,看见那猪头就恶心。”

    洛鸢这个女孩子不怕苦不怕累,甚至不怕危险,丝毫没有豪门千金的娇气,可她的性子豪迈直爽,想让她说违心的话虚与委蛇,那是不可能的,至少一个小物流公司的分部经理完全不够资格。

    “你!”程丽娟脸色一变,随即想到了什么,又换上温和的笑脸,走过来伸手抓向洛鸢劝道:“还是去吧,我听说,经理要让你做秘书,薪水翻倍还不累,你以后就不用再干下贱活了。”

    “吔……”洛鸢一脸嫌弃躲到了吕蒙身后。

    “好了,我妹妹没兴趣当什么秘书。”吕蒙眉头皱了起来,随口打断,拉着洛鸢转身走向楼下,“咱们下班了。”

    昨天面试的时候,分部经理的眼睛总是在洛鸢身上扫来扫去,现在又来这一出,吕蒙估计他是动了潜、规则的心思。

    经理是个白白胖胖的男人,名叫吴玉龙,三十出头年纪,已经结婚生子了。这间办公室里的大部分都是女人,据说……基本都和他有过一腿……

    吕蒙只是来实习完成学业的,对这些破事一点兴趣都没,也不想节外生枝,可那个猪头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再敢动歪心思,说不得得要给他点教训。

    吕蒙丝毫不担心洛鸢会吃亏,她可不是弱女子,这么说吧,二楼所有白领加上猪头,都不够她一个人打的。

    下了楼梯,仓库里还有其它快递员来回奔忙挥洒汗水,挣着微薄的薪水。

    这就是底层的众生相,生动诠释了“生活不易”这句话,看得人唏嘘,就连一向神经大条的洛鸢都沉默了。

    角落里,杂毛正在摆弄一部旧笔记本电脑,两眼放光,满头乱发似乎都变得精神了。

    说起来,他是最懂电脑的人,然而却没资格使用公司的电脑,吕蒙看得苦笑,自己借出去的两千块,应该就是被他买了这玩意。

    实在想不通,生活困顿成这样了,还对电脑这么痴迷,难怪会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这家伙怕是没救了……

    “吕哥!”

    看见吕蒙,杂毛赶紧合上笔记本,手忙脚乱往一个袋子里塞,“我也下班了,咱们一起啊,我请你们去我家吃饭。”

    “不用了。”吕蒙现在对他的观感极差,冷冷回了一句,拉着洛鸢大步走向仓库外。

    刚跨出门,一阵熟悉的吟唱传来,“红尘来呀来,去呀去,都是一场梦,红尘……”

    两人诧异看过去,只见门边停着一辆丑团外卖的电动车,一个瘦小的女人挺着大肚子靠在墙边,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向着门里张望,嘴里无意识哼着洛鸢刚才唱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