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修真小说 > 剑起天下潮 >第二十九章 金甲捍剑扬(三)
    很久以前,岁月模糊,依稀记得大概在三十年前。

    某地。

    热闹繁华的街市上,有人招摇过市,也有人艰难度日。

    人声鼎沸的喧嚣,纵有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亦然千辛万苦都尝遍,不知何处是归甘。

    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衣着破烂的小乞儿无处不在,丝毫不惹人眼。所以他在街头巷弄穿梭,既是过街鼠,又如丧家犬,换取一阵阵冷眼。

    不过他衣着尚算整洁,灰麻仍旧完整,没有如一般乞儿长久夜宿街头而将衣物磨破成乌黑布条。

    此时,他侧身闪躲,悄悄靠近一家猪肉铺子。

    幼小,且灵巧,他自以为无人发觉他的到来。

    然而这样一只惹人厌的小老鼠,既然靠近了米缸,那些经验熟稔的老猫怎会不留足警惕。

    屠夫用斩骨刀重重劈开一段腿骨,这是示威,他并不想和这只小老鼠打交道。脏了他的好肉,还惹得一身骚气。

    可是这只老鼠并没有被这一刀的威势吓退,无人关注的那双眸子里,有着如同凝结出实质的渴望。

    他就这样静静的躲着,屠夫的店家选了个好位置,大户人家的仆役既不会轻功,亦无御剑法门,慷着主子的慨,十分乐意少走几步,来这家肉铺采办。所以上午还未过完,摊位上的猪肉,已所剩无多。

    老鼠开始急躁,胆怯而焦虑,他知道,屠户每次都会留一些挑剩的边角料,回家做肉汤。他多希望自己也是屠户家的孩子,就算只是些沾着荤腥的汤水,他也甘之如饴。

    可他只是个落魄书生家的独子,他的父亲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兼济不了天下,也养不活三口之家。没有田产的落魄人家,仅靠母亲偶然得之的短工家补,终究难以为继。

    更何况,年仅三十的父亲,还有一朝及第的夙愿。母亲是多么贤惠的女子,一家人饿肚子,也要为父亲购置文房四宝,圣贤高作。

    七岁稚子,骨瘦嶙峋,饥肠辘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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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总是自己出来找吃的,可是又非真正无依无靠的乞丐。朝廷昏聩,民间势力与制度倒是比法纪更加严明,这座城市乞讨觅食的地界已被瓜分干净。在一次差点被人打断脊骨,住家疗伤百日后,他终于知道,他连要饭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此时,他选择偷。这是他第一次出手,但是他已经密谋了很久,甚至在家中多次演练,每次在爹爹眼皮子底下,将那些圣贤书偷入自己的小布包,爹爹从未察觉。

    “一定可以的。”他为自己暗暗打气,案板上还有一块膘花大肥肉,和爹爹最厚那本书差不多大小,只要自己眼疾手快,一定不会被发现。

    他最喜欢吃肥肉,这一辈子,只吃过一次肥肉。肥肉不像瘦肉,还要用油,沾粉,否则过火即柴。肥肉最美好的地方,就在于直接放在锅里,就会滋滋冒油,什么都不用加,煎一会儿,香味就出来了。

    脑中幻想着白玉般润泽的肥肉下锅的画面,仿佛真有芳香入喉,“咕咚”一声,老鼠竟咽了一口口水。

    “不好,他会不会听见了!”小老鼠急忙转身躲到墙后,一颗心砰砰直跳。他不能被发现,不是怕挨打,是怕没肉吃。

    如果偷不到那块肉,娘亲……恐怕活不过今日。

    前日他才知道,家里并没有足够三人苟延残喘的米粥,每日的那碗稀粥,娘亲总是说一人一碗。其实,只有两碗,娘亲喝的那碗,是水。

    直到前日,家里的米缸终于被掏空,娘亲仿佛松了口气一般,早间在河边洗好衣物,回家晾晒之后,就安安静静躺在床上,不再言语。

    小老鼠知道,娘亲并不是死了,只是太饿了。他一直都知道娘亲的碗里只有水,没有米粒,可是不知是私心作怪,还是稚童独有的自欺欺人,他从来没有揭穿此事。

    他一直告诉自己,娘亲的那碗,只是稀了一些。

    可是如今,娘亲真的倒下了。这是第三日,娘亲的呼吸,已经很微弱。

    他又悄悄上前,伸出半个脑袋,偷瞄肉铺。眼见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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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出最后一块上好的夹层五花肉,就要收摊。

    屏息凝神,他知道,自己该出手了。

    就在屠户弯腰拿竹笼,准备收拾家当的一瞬间,他出手了。

    三两步飞奔,冲到肉铺,一把抓过那块无人问津,在他眼中却是至宝的大肥肉,转身就走。

    可是饿了三天的他完全没注意到,肥肉上有一铁钩牵挂,以他的稚嫩躯体,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拉扯下来。

    所以他也完全没注意到,一抹飞叶,迅疾飘过,竟将铁钩切断。

    他毫无阻碍的夺肉狂奔,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身后很快传来“抓贼”、“偷东西”一类的呼喊。他头也不回,双手紧紧抱着肥肉,将其护在胸口,穿梭在黝黑巷弄中。

    这是他提前定制好的逃跑路线,很多地方,都选择了只有他矮小身躯能穿过之处。

    后面呼喊声渐远,穿过几个狗洞后,终于听不见叫骂和追赶。可他仍不敢停步,一路狂奔,跑向自家那间茅草搭棚而成的屋子。

    他跑得太急,太快,所以他不知道,那肉铺摊子旁,站着一位高大威严,锦衣黑服的中年男人,是他用远超这块肥肉价值的一锭足银,拦下戒备已久的屠户壮汉。

    屠户见钱眼开,怒容化为笑容,讨好道:“那可是客官家中顽皮的小公子?”

    锦衣中年人温和笑道:“那会是我的徒弟。”

    他的身边,还有一位十岁少年,身着紫衣,片尘不染,皱着眉对中年男人说道:“师傅,那小子这么臭,你要收他做徒弟?”

    中年男人道:“习武又不是妓子卖艺,看的是心性根骨,要那么香做什么?”

    紫衣少年道:“他还偷东西,如何算得上有心性有根骨?”

    中年男人道:“以物瑞己,自不可留。以失小道而成大道,才是我万人王弟子该有的觉悟。”

    紫衣少年嘟囔道:“反正我不喜欢他,又脏又臭又贪吃。”

    万人王呵呵笑道:“你会喜欢他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