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一剑青萍 >第十四章 江湖中的女侠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话说?就是再去埋怨莽撞的老仆也于事无补,何况两个心怀鬼胎的家伙都心虚得很。

    那还有什么好说?跑呗!

    在这一点上,鸡窝头少年和李行欢都是一个想法,所以根本无需招呼,跑起来那叫一个快,比受惊的野兔还要迅疾三分,用动如脱兔来形容也不为过。

    可怜的老仆,半天都摸不着头脑,一个劲儿地站在原地发愣,鸡窝头少年到底还是没忍心,回过头扯了老仆一把,老仆方才后知后觉地跟着跑了起来,却还是没明白自家少爷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还别说,单论跑路的功夫,便是李行欢和鸡窝头少年加在一块儿,也比不上身材瘦削的驼背老仆,只是一会儿功夫,两人反倒被其赶超。

    这也和李行欢边跑边穿衣服有关,总不能光着个腚一路狂奔吧?否则一个脚步虚浮的小叫花子,一个年老体衰的驼背老仆,怎么可能跑得过《种魔篇》初窥门径的他?

    身后,寒光闪烁,裙摆飘摇。

    十几名白衣女侠紧追不舍,手中的长剑杀机凛冽,一脸的寒霜足以将人冻结,本是一脸慈悲的女菩萨化身冷面俏修罗。

    此处位于凤州境内,不消说,这群白衣仗剑的女侠,必是凤州三大门派之一,秀剑门的女侠了。

    大靖十三道三百二十七州,凤州不过是个中州,却盘根错节,也有着数十个大小不一的门派,倒真应了那句话,草野之地多蛟蛇。

    而这几十个门派中,当以狂刀门、金鲨帮和秀剑门三个门派为首。

    行走江湖的女子本来就少,而一个门派全部由女子组成,那就更是少之又少了。

    而秀剑门就是这样一个异数,在这偌大一个凤州,也只有秀剑门有如此多白衣仗剑的女侠,行走在江湖上,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此刻追着李行欢几人的一众白衣女侠,为首的女子约莫双十年华,瓜子脸,丹凤眼,鼻梁微挺,柳眉稍长,眉宇间透着一股凌厉锐气,显然不是什么好相与之人。

    若是长期凤州本地的武林人士在此,必然能认出,这人便是当今秀剑门门主王修楠的大弟子,“冷艳剑”李东嫱。

    但凡是行走江湖的英雄好汉,无论是大侠少侠女侠,出道前必定要给自己想个响亮的绰号,生怕名头不够响亮唬不住人,像“冷艳剑”这么朴素的,倒是不多见了。

    这样的绰号,自然不是李东嫱自己起的,而是数年前,她剑术初成的那年,有人见识过她单人独剑,一人荡平有着数十名悍匪的寮山寨,自此得名。

    这江湖上,向来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这所谓的“冷艳剑”,既是指李东嫱的剑气森冷,展开时如一抹艳丽的白虹,凄艳迷离;也是说李东嫱生性孤冷,偏又生得美艳动人。

    特别是对一些好事之徒来说,后者倒比前者有意思得多,这凤州几百里方圆,不知有多少人想着将这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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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压在身下,其中不乏刺史别驾家的公子,到头来却对着一把长剑望而却步。

    今天倒是有些意思,在整个凤州都赫赫有名的冷美人,居然被两个名不见传的小子给亵渎了,若是让那些对其垂涎已久却屡屡受挫的人知道了,不知是该在表面上痛心疾首,还是在心中大呼过瘾。

    李东嫱自然不会想这么多,她手提着那把陪伴了自己十多年,名为“倨霜”的宝剑,俏脸含霜,眉心带煞,发丝上还带有明显的水渍,因为追得仓促,一身衣冠难免有些不整,倒是让人大饱眼福。

    可惜唯一有望饱览此等风光的几人一心只想着逃命,而跟着李东嫱身边的几名白衣女侠亦是一脸寒霜,对几人穷追不舍,倒是辜负了这大好春光。

    两拨人一个追一个逃,白衣仗剑的女侠气势汹汹,直追得李行欢几人落荒而逃,可谓是气吞万里如虎。

    不过但凡气势这种东西,总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一阵鸡飞狗跳的追逐后,除了那位面如冰霜的“冷艳剑”,其余一众白衣女侠的速度都渐渐慢了下来。

    李行欢在前面跑着,他的身体看似瘦弱,在经过魔种改造后,耐力惊人,就是跑上一天一夜也不是问题,他相信纵使是自己身后的女侠们全都累趴了,他自己也依旧是精神十足。

    侧头看了眼早就累得如一团烂泥,被老仆背在背上的废材鸡窝头少年,李行欢有些不屑地撇了撇嘴,就这点本事也敢来学人偷窥,起码也先把逃跑的功夫练好再说好吧?想到自己平白无故就这样遭了场无妄之灾,他心中顿时一阵恼火。

    倒是那缺门牙的老仆,看着貌不惊人,背上背着个大活人,却还能跑得跟他不相上下,硬是让人刮目相看,他心里犯起了嘀咕,莫非自己看走了眼,这又是一个高手?

    被李行欢当作高手的老仆,正闷头跑着,口中吭哧吭哧地喘着粗气,和常人也没有多大区别,咧嘴一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缺了两颗门牙的黄牙,怎么看也没有一点高手的气派。

    倒是趴在老仆背上像一条死狗般的鸡窝头少年,约莫是休息了片刻,缓过一口气来,见怪不怪地说道:“别看了,老葛也就跑路的时候像头牲口,平日里让他去抓只鸡都抓不到!”

    李行欢低着头,懒得理会。

    “兄弟怎么称呼?”少年却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我谢长生十岁混迹花丛,十二岁就眠花宿柳,本以为躲在旁边偷看一下已经是色胆包天了,想不到兄弟却是直接跳下去,莫非要一亲芳泽?就冲这份胆识,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李行欢翻了个白眼,你想交朋友我还不乐意呢!再说什么色胆包天?分明就是无妄之灾好吧!自己就只想安安静静地洗个澡,怎么就摊上这堆破事儿?

    自称谢长生的少年却没有一点眼色,还在喋喋不休,似乎是被老仆一身瘦骨硌得难受,换了个姿势继续说道,“我说兄弟,看不出来啊,跑了这么久还脸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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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不喘的,怕是练过的吧?跟我说说,你目前是三流明劲,还是二流暗劲?总不能是一流化劲的大高手吧?看着也不像啊……”

    李行欢这时已经没心情理会少年的聒噪了,身后,那位衣冠不整的“冷艳剑”,忽地纵身一跃,一脚蹬在了一棵碗口粗的小树上,生生地将一棵树压成了弓形,而后借着这一弹之力,如一根离弦的箭般直挺挺地朝李行欢冲来。

    人还没到,早有一道寒光闪过,剑气森森,彻骨生寒。

    李行欢瞳孔一缩,千钧一发之际,狠狠地撞在了身侧老仆的身上,三个人如滚地葫芦般滚成一团,却是侥幸地躲过了这一剑。

    “呸呸!”

    谢长生原本还滔滔不绝地说着,被这突然地一撞撞得有些发昏,嘴里还咬了一口泥,刚把泥吐出的一刻就要破口大骂,忽然看见提剑的白衣女侠正冷冷地向自己看来,二话不说拍拍屁股就跑了。

    冷眉冷面的女侠却将目光投在了李行欢身上,看着是个相貌堂堂的少年,似乎还身手不凡,怎么就能做出这种让人不齿的勾当?

    这样的登徒子,平日里她见得多了,上回还是别驾家中的纨绔子不长眼,当街遇上她时惊为天人,仗着手下的鹰犬恶奴,便要干上一回强抢民女的勾当,谁知却撞上了铁板,硬是被她用手中的倨霜在其身上开出了七八个窟窿,伤势不重,却分外唬人。

    那位在凤州地界权倾一方,论官位只在刺史一人之下的别驾大人勃然大怒,若非手中没有兵符,调不动驻扎在凤州城外的三万府军,怕是都要直接将整座秀剑门夷为平地,饶是如此,也是不断向王修楠施压,明里暗里的手段不知使了多少,逼不得已之下,她才只能带着十几名师妹离开师门,名为游历,实际上就是避避风头。

    江湖中人,可远不如传说故事中说的高来高去,动不动就杀官劫富,一遁千里,事实上,就算是武林高手照样也得吃喝拉撒,如秀剑门这样的门派更是如此,平日里少不得和朝廷中人打交道,要不然整个门派大大小小一百来号人都去喝西北风不成?

    初习剑时,原以为一剑在手便可平世间所有不平之事,到头来才发现世事哪有那么容易?怕是除非是习剑到了传说中陆地剑仙的境界,一剑平山断岳,遇蛟龙处斩蛟龙,才能斩去三千凡尘吧?

    江湖啊江湖,哪里尽是些仗剑天涯、快意恩仇的故事?更多的,还是那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心酸啊!

    越是明白这些,她就越是沉默,方才有了这“冷艳剑”的偌大名头,知徒莫若师的王修楠看着眼中,又是心疼又是欣慰,至少在她百年之后,不用担心后继无人,而导致整个门派分崩离析。

    这样的江湖,也忒不爽利了,李东嫱习剑,到底是一介武夫,还是更习惯于用手中的剑来解决问题。

    看着眼前的登徒子,她的眼中闪过一道厌恶,下一刻寒光如练,向着李行欢刺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