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网游小说 > 魔王就在身边 >0115 魔纹(求订阅)
    关于高斯男爵领的发展问题,杜恩早有准备。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虽然他无乡下领主的经验,重点长处弥补短处的道理必须懂。

    主镇高斯的皮革厂,一大一小共计两座。

    制皮方面的手艺,人类是半人工半机器,精灵则是纯手工。

    二者融合一下,精灵族那边的手工工艺高,原材料丰富质量好,高斯领内的劳动力泛滥,只要支付工钱,后面还可以有源源不断的工人。

    且有了精灵的辅助,高斯领的收成不可能差。

    男爵领内的领民早已突破两万,贝南德在位时,赶上不好的年份还需要从外面购买粮食。

    而从今往后,自给自足再也不是问题,待产量稳定,至少能有两万精灵能够吃上白米白面。

    原来贝南德对军力的发展高于一切。

    杜恩说:“打仗靠人没错,但是兵不在多在于精。”

    男爵领的私军500人为极限,100骑兵、100弓兵、300步兵,将来根据需求再进行扩军。

    养兵需要钱,扩军更需要钱,杜恩的精兵策略还是需要钱来开路。

    他已经了解过了,有一样东西是起源世界有,金吉没有的。

    那便是魔纹。

    当年大魔神杜恩因为嫌穿装备麻烦创造了魔纹。

    魔神陛下的魔纹魔法与装备一体,传奇以下无法装备。

    经历数万的发展,魔纹平民化的已经走出了最坚实的一步。

    魔纹即是财富,至少可以创造财富。

    魔纹即是战斗力,魔纹骑士时而甚至可以以一当百。

    1阶制式魔纹骑士,要求职业战士、骑士,等级大于等于30,至少拥有两副魔纹,人加马平均分配OK,也可以是一名骑士双魔纹。

    再往上的1阶套装骑士、2阶魔纹骑士,前者需要4件套来支持,后者至少有1件2阶魔纹。

    而套装骑士与2阶骑士的等级,50+必须滴。

    魔纹骑士的50级不同于正统战、骑士的50级,职业战骑是打出来练出来的,魔纹骑士靠嗑药和定制方向的训练。

    连接起源世界金吉位面的传送门已毁,基本上谁都没打算回去。

    杜恩不。

    当他认为该回去的时候一定能回去。

    此次位面之旅对他来说真的只是基本操作,下次来,他会带着属于自己的魔纹骑士团。

    “今天开始,让西里学习魔法阵,冥想之外的时间全部钻进魔法阵里,过段时间我会给他找个魔纹导师。”

    西里知道杜恩老大准备培养他成为魔纹师的时候,欣喜若狂。

    魔法师是就职魔纹师的基础,但100个魔法师也出不了1个魔纹师,此乃官方给出的数据。

    “老大,您觉得我有魔纹天赋对吗?”

    “没错,我从小就对魔法阵感兴趣,1阶基础法阵没有什么是我画不出来的!”

    杜恩说:“能成功最好,不能成你把我砸在你身上的钱还回来就行。”

    “崔斯塔,跟他一起学,一年之内我要见成果,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主人。”

    让战士学魔纹,没听说过!

    虽然蛮族少女具备魔力,还拥有蛮纹天赋,如果魔法师就职魔纹师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一的话,魔法战士连万分之一都没有。

    眼看西里的表情,杜恩问道:“怎么,你有意见?”

    西里笑了,“怎么可能,杜恩老大万岁,万岁!”

    另一边低着头的崔斯塔却在想:一年,不,半年之内我必须成为一名正式的魔纹师。

    我不在,弥娅根本照顾不好主人。

    还有以她的心机,阿E肯定不是对手,过一年或许我就要改口叫女主人了。

    崔斯塔,很倔强。

    弥娅同样倔强。

    缩在杜恩怀里三个晚上,她的睡眠质量显著提升,第四天,回自己的房间睡,居然再次失眠。

    假如她坚持几晚,待到强烈的困意来袭,一切都将恢复正常。

    她是这么想的,事实却非如此。

    又过了三天,弥娅开始“昼伏夜出”,白天困得要死,晚上精神百倍,她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更重要的是,崔斯塔的时间被法阵学习占满,女仆的工作全部砸在了弥娅身上。

    杜恩没有怜香惜玉的属性,该骂骂该罚罚,接近底线绝不超越的那种。

    终于,弥娅琢磨出味道来了,顶着一对熊猫眼,冲进房间。

    “是你做的对不对,你最擅长玩弄人心,是你在我身上动了手脚!”

    “呼,呼”!……

    大床之上,杜恩睡得十分的香甜。

    发泄过怨气,弥娅鬼使神差地脱掉鞋子,钻进了他的怀里。

    翌日,弥娅闻见了肉粥的香味。

    杜恩在喝,她还躺在他的床上。

    “要不要来一碗?”

    杜恩问,弥娅不答。

    “没想到啊,你不仅喜欢踹被子,还有磨牙的坏习惯。”

    “不可能!”

    弥娅怒气冲冲地离开卧室……然后继续做女仆。

    ……

    高斯男爵领之东,是精灵的领地,南部地势险峻且贫瘠,没啥好开发的,北部、西北分别坐落着一座男爵领。

    当年高斯家族的男爵领花了大价钱。

    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他们家与西北布兰德家族关系还不错。

    两家同属于哈曼尼伯爵麾下,呵呵呵呵。

    对于一位老牌伯爵,哈曼尼家族的实力不强也不至于重视两名乡下男爵。

    高斯擅长制皮,布兰德擅长种玉米,两家经常互通有无。

    后者对前者友善的另外一个原因是,高斯领紧挨着精灵,如果他倒了,布兰德便会与精灵族接壤。

    这种事,布兰德大人坚决不愿意看到,只得放下身段,做一名好人。

    高斯领北部,卡特男爵领。

    小道儿消息,如不是高斯家族揭竿而起,现今的四座小小镇全部该属于卡特家族。

    贵族之间哪,关系比较乱,剪不断理还乱。

    据库伦所知,原本他们家的钱不够一个正男爵,哈曼尼伯爵不想看着老对手壮大,便把最后一个男爵的名额给了高斯,还告诉他们,加入他们能把卡特拿下,立即晋升从子爵。

    可惜多年之后,高斯、布兰德加起来依旧干不过卡特。

    “卡特家族,很厉害?”杜恩问。

    “报告主人,卡特共有四个领民大于1万5千人的镇子,私军5千,暗地里操纵着一支佣兵团,干了不少坏事。”

    敲了敲桌子,杜恩说:“出一批货,就从卡特男爵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