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同学会 >第1章 上学时的那些事(一)
    同学会

    孙健

    第一章  上学时的那些事(一)

    1

    确切地说,让林子阳的生活发生蝶变的,是一个电话,电话打来时,他正在湖边钓鱼。

    2

    近些年,周末钓鱼似乎成了林子阳的必修课。只要天气不是太差,手头没有十万火急的事,他必定会准时出现在那个风景怡人的湖畔,或现身在城郊的水沟边,垂钓俨然成为他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春日的阳光安静地为湖面铺满一层金色波光,林子阳端坐在小板凳上,手握鱼竿,目不斜视地望着水面上的浮子。一眼望去,他宛如一尊石雕。

    不远处的草丛里忽然飞起几只白色的水鸟,小鸟鸣叫着扑棱棱飞向蔚蓝的天空。林子阳身体前倾,两手轻轻一抖,鱼竿陡然立起来,鱼竿另一端兀地从水面上腾空跃起。一条巴掌大的鲫鱼疯狂地抖动着赤裸的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银白色的弧线,稳稳地落在他的手中。

    他小心翼翼地把鱼儿从钩上摘下来,丢进身旁的水桶。桶里顿时一阵骚动,他一扬手,挂着诱饵的鱼钩再次落入水中。湖面恢复了平静。

    这一次他的运气似乎没有刚才那么好,等了许久,也不见有鱼儿上钩,浮子仿佛被人用铁钳固定住似的,纹丝不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依然没有鱼儿上钩。鱼儿都去了哪儿?林子阳轻轻抬了一下手,鱼钩缓缓露出水面,鱼饵还在。他叹息一声,下意识地歪头看了眼旁边的水桶,鱼儿们正在水桶狭小的空间里游来游去,鱼儿居然这么容易相处!短时间内,就相敬如宾了。若是换成人,怕不会是这个样子,早已争个你死我活。想到此,林子阳顿时感到鱼儿真的很伟大。

    刚吃过午饭,林子阳就开着车来钓鱼了。车是银白色的,喜欢这种颜色,是因为和鱼的颜色一致。两个多小时,钓了八条鱼,不多也不算少。载着鱼饵的钩再次落入水中。又过些时候,仍然没有鱼儿咬钩。

    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手机的铃声是《怒放的生命》,音乐骤然响起。

    林子阳没有动,两只眼睛依然目不斜视地望着浮子,仿佛那个电话根本就与他毫无关系。这个时间是很少有人打电话来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的钓鱼时间。若是一个电话打过去惊跑一条大鱼,说不定就被他在电话里臭骂一通。其实,这个原因恐怕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林子阳除了钓鱼,平日里交际极少,电话自然少得可怜。

    铃声已响了很久,似乎就要戛然而止。这时,林子阳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忽然丢掉鱼竿,快速用毛巾抹了下手上的水珠,吱地一声扯开布包的拉链,摸出一个直板手机,抢时间一般按下接听键。

    林子阳的脸上漾出微笑,大声和电话里的那个人聊起来,聊得兴起时,从板凳上站起身,一边打电话,一边在湖岸上走来走去。鱼钩早已被他忘在脑后,尽管浮子已经数次上下跳动,也浑然不知。

    通话时间很长,足有十多分钟,林子阳终于兴致未尽地收起电话。

    他并没有马上回到鱼竿旁边,踯躅片刻,然后开始望着湖面出神,目光像在寻觅着什么。

    他时远时近地扫视着清澈的湖水,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惊喜,也有忧伤,他的神情的确有些怪异。

    林子阳凝望着人工湖的对岸,许久才缓慢地回到板凳上。他扬手把鱼竿从水里捞起来,银亮的鱼钩散发出幽幽的亮光,钩上的鱼饵已经不见了。看来,鱼咬过钩,可鱼又跑了。吃掉鱼饵,又能全身而退,这必定是条大鱼。都是刚才那个电话,要不,咬钩的鱼已是囊中之物。以往,凡是咬钩的鱼,从来没有从他的手上逃脱过,今天成了一个例外。

    林子阳把鱼竿举在半空,长长的鱼竿变得越来越短,最终化作短短的一节。这么早就收工回家?他的魂魄仿佛已被刚才那个电话勾了去。没错,他果真要回家了。

    林子阳真是个怪人,他把桶里的鱼一条条放回了湖里,桶里只留下三条最大的,然后把水桶拎到车上。

    3

    车子银鱼一般驶进小区,在楼下停住车,林子阳拎着水桶上了楼。

    刚进门,妻子吴玲就问:“这么早就回来了?”她穿着宽松的粉红色睡衣,长发是刚洗过的,她婀娜的身姿像出水的芙蓉,是一副柔若无骨的样子。林子阳冲吴玲笑了笑,然后摇了摇头,没吱声。

    吴玲莞尔一笑,可惜她那能醉死人的笑掩盖在了乳白色的面膜里,林子阳一点儿都没看到。

    很显然,睡完午觉,吴玲刚做完美容,她原本就是个漂亮女子,再加上平日精心的保养和护理,显得愈加年轻俊俏。她转身去了卧室,片刻后又走出来,脸上的面膜不见了,露出那张白皙又好看的脸。

    吴玲来到水桶前垂头看了一眼,说:“怎么这么少?”

    林子阳刚泡了一杯茶,是铁观音,喝茶一直是他的习惯。他深情地望了吴玲一眼,说:“不少。加上苗苗,每人一条,不多不少。今天钓得倒不少,多余的把它们放回去了,暂且让它们在湖里待着,下次去再钓回来。”

    苗苗是他们的女儿,今年八岁,读小学二年级。

    吴玲格格地笑起来,笑声风铃般悦耳。她知道这种事林子阳能做出来,但她更知道这么早就回了家,一定遇到了什么事。但她没问是什么原因,她知道,如果应该自己知道的,即便不问,林子阳也会主动告诉她,不该她知道的,即便问,他也不会说出来。

    吴玲轻飘飘地来到林子阳身边,亲昵地偎在他怀里,女人所特有的体香悄然钻进他的鼻腔。吴玲小声用商量的语气说:“子阳,你是做晚饭呢,还是去接苗苗?”说罢,她笑眯眯地望着林子阳。

    苗苗呆在她姥姥家,今天下午钓鱼时,林子阳顺便送她去的。

    林子阳笑道:“布子、剪子、锤头来定吧,怎么样?”

    吴玲摇了摇头,说:“不了,你炖鱼的味道特别好,还是我去接女儿吧!”

    林子阳轻轻地刮了一下吴玲的鼻尖,说:“你已经决定了,还来问我?”说着,他用力往怀里搂了吴玲一下。

    吴玲嬉笑着站起来,欢呼着:“接女儿去喽。”她进卧室换衣服去了。见时间尚早,林子阳打开电视机,用遥控器不停地调换着电视频道。

    吴玲换了一身淡紫色的套裙,来到林子阳身边轻轻吻了他一下,说:“我走了,赶紧做饭吧,要不就迟了。”

    她的高跟鞋有节奏地敲打着木地板出了门。

    林子阳望着吴玲离去的背影,猛然感到身体的某个地方有了一种需求,这种生理上的需要让他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另外一个女人的漂亮脸蛋。十年了,这个水莲花般圣洁美丽的女人,仿佛是镌刻在他心间的一副永不褪色的油画,在他的记忆里依然色泽光鲜。

    他开始浮想翩翩,十多年前大学校园里的一幕幕往事,放电影似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女子叫白杨,爸爸姓白,妈妈姓杨,这是她名字的由来。

    白杨是林子阳大学时的同学,白杨的爸爸在省直机关上班,妈妈是大学的老师,后来调进省民政厅工作。她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和林子阳这些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相比,她身上具有玉石般独特的气质。

    白杨本来长得就漂亮,外加上小时候练过舞蹈,学过唱歌,身段又格外优美,走路或是说话,简直就是一只人见人爱的白天鹅。每次见到白杨,林子阳都会感到心慌意乱。上大学时,白杨几乎迷倒了系里的所有男生。

    林子阳看来,白杨要比电影上的那些女明星漂亮多了,唱歌也要比成名的女歌星要好听得多。她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真是可惜了。林子阳始终以为,白杨比他最喜爱的一个电影女明星还要漂亮许多。

    林子阳和白杨在同一个班,并且两个人的座位就在咫尺之间,平时白杨经常凑到林子阳跟前问这问那,偶尔还会主动约他到操场上打羽毛球。每次两人独处的时候,林子阳心里总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像风中的羽毛飘来飘去,这种漂泊不定的感觉,在他看来真的很美妙。

    刚入学不久,林子阳就知道,他已经喜欢上了白杨。可是,他又非常清楚,即便是抛开家庭条件不说,只是从其他方面而言,他和白杨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在他眼里,白杨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即。

    确切地说,尽管林子阳对白杨已经爱到了骨头里,可是他对白杨从来都不敢有半点儿非分之想。白杨是林子阳心中的女神,是永远都无法触及的女神。

    有一次,全班同学周末到郊外爬山,近午时分,同学们走散了。事也凑巧,林子阳和白杨两个人在半山腰相遇,于是两个人一路同行,结伴游山。白杨像一只白色的山鸟,一边走一边说笑,平时也爱说笑且还很有幽默感的林子阳却是哑了火,他的胸口像藏了一只不安分小兔子,一阵怦怦乱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