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我是疯狂原始人 >第二百一十七章 啊!和平的光...
    颛顼正在盐泉大坝上,叫着好几个人用火烤弯细竹管,心里想着日后大堆大堆的卤盐堆在部落里,心里那叫一个兴奋。

    原始人几乎没有任何积累,都是每日劳作狩猎,当天晚上就吃进肚皮。

    很多人说F州人生活散漫,比较懒,原因就是他们的族群是在原始部落结构下,直接进入现代文明,导致那种原始部落的习性依旧残留。

    而华夏人堪称是全世界最勤劳的民族,而且最喜欢积攒,这源于他们历史绵长,文明程度更深一些。

    颛顼正忙着,就见黄迪一溜烟小跑而来,还没到跟前,就大声问道:

    “颛顼,颛顼,你那面具上的图腾是不是马?”

    这货是真急了,连大觋俩字都忽略掉了。

    颛顼一愣神,心讨圣怎么研究这么无聊的事情,但是却依旧沉稳答道:

    “回圣问,正是马,皆因我之祖先在北地落脚时,曾受一双翼白马恩惠,故此以马为图腾。”

    黄迪这才知道,那面具两边凸出来的造型,原来是翅膀。

    对于马长翅膀这种事情,黄迪不置可否。

    一般传说都是有些神话色彩的,不足为奇。换句话说,就是真的有翅膀也不奇怪,黄迪穿越前,就有一老太太家的猫长了一双肉翅,不过是变异品种罢了。

    再退一万步讲,这是什么年代?这是原始世界,山海经里的怪物出现了都不奇怪,剑齿虎,巨齿鲨都吃过了,五米来高的黄河象都亲眼见过了,还有啥能让黄迪觉得稀奇的。

    “颛顼,你原本的驻地,是否有很多马?”

    颛顼见黄迪不像是闲的无聊研究马,而是似乎很捉紧,于是忙答道:

    “我原本驻地之西,有一大片草原和平地森林,期间野马成群,皆因祖训不可食马,故此我的驻地就成了它们休养生息的宝地。”

    黄迪连连点头,道:

    “这可真是太好了,那地方的野马,一定是鞑靼马,最好养活的马匹家畜。”

    鞑靼马耐寒抗热,不挑食,有耐力,既能用来骑战杀敌,也能拉车种地,算是兼用型马匹。

    想着,他看着颛顼道:

    “找一个熟悉道路的壮男,让他带我去寻马!”

    颛顼吓了一跳,忙连连摇头道:

    “使不得,使不得!那处现在已经在共工的控制之下,虽然共工住海边,但是难免可能遇上,太过危险啊!”

    黄迪笑道:

    “不打紧,我叫飞罗,武罗和十名司羿部战士随我同去,无需担心,你快些去找董路的人来,快!”

    黄迪叫的急,而且不容置疑。

    颛顼也不敢继续顶撞反驳,当下只好对着身边一个他的近卫道:

    “你对道路最清楚,便由你随着黄圣同去吧,记得,黄圣的安全胜于一切!”

    那人急忙领命行礼道:

    “尊大觋令!定然陪着黄圣安全寻到野马!”

    这恐怕是黄迪穿越以来,最急的第二次。

    第一次是一无所有来到这世界,旁边还一只狼,他急着活命。

    第二次,便是这寻马。

    男人喜欢马,就好像黄迪穿越年代的人喜欢豪车一样。

    所以黄迪即刻便召集来飞罗武罗与司羿部战士。

    全都全副武装,在颛顼手下这个叫鼠岐的人引路下,直奔东方偏北而去。

    按照鼠岐所言,高阳盟在被共工追逐逃逸的路途上,也经常会遇到野马群,他最近一次看到,正是在共工前军扎营处的湖河之畔,只是不确定那些野马群,会不会被共工的手下猎杀吃食。

    若是如此,可能那里的野马群就会迁徙到别的地方去。

    不过,毕竟那是最近之处,所以鼠岐决定先去那里看看再说。

    若是在那里发现了野马群,那么问题就变得简单许多,最起码不用深入共工的地盘冒险。

    从与鼠岐聊天的过程之中,黄迪知道了共工之前前军营地那湖水河流的名字,发音里带个姬音,这让黄迪不由得想到了姬水。

    恰巧,上古时姬水也正在秦岭偏北处,不知会不会是同一条水系。

    黄迪不知道的是,上古时姬字姬音,乃是**丰富的女人的意思,凡是有着丰富鱼虾资源,能够养育一个部族的水系,大多会被原始人称之为“姬水”。

    不过万步之遥,十三人又都属于脚程快的一伙,不多时他们就来到了姬栾湖西北处的上游姬水河段,再向下走一二里路,便是那片狭长的湖泊。

    说是湖泊,其实也就是很宽阔,水流极为缓慢的一段流域,其往下则一河变两河,分东西而入秦岭余脉边缘,再向东流远。

    古之太华山,乃至于整个泛意秦岭,水系都非常发达,黄迪建城之处,自西向东流淌的河流就有好几条,虽然都不大,但是数量极多。

    这也是黄迪喜欢太华的原因。

    十三个人沿着河流向上游西北方向而去,穿过一片阔叶林,拐过一个河流的弯角,眼前景色便豁然开朗。

    只见阔叶林之外,泾渭分明,就是一片平坦广阔的高草甸。

    那长长的嫩草在阳光下闪着油光,虽是晴天,但是看起来就好像刚被新雨刷洗过一般的干净。

    无色蝴蝶在野花丛处翩翩起舞,随风摇曳。

    黄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叹道:

    “嚯!好清香的空气!”

    飞罗忙附和道;

    “嗯,真香,吸上两口,都觉得眼睛明亮了许多。”

    武罗哼哧哼哧的喘了几口气,撇撇嘴,道:

    “哪里香了吗,都没有烤的肥肠味道好闻!”

    所有人直接忽略了武罗的审美,迈步朝着草甸处走进去。

    这里的长草大多过腰高度,更有甚者,比黄迪还要高,所以对能见度影响极大。

    那鼠岐总是走走路,就趴在地上,把耳朵贴在泥土上听上一会,然后在继续前行。

    似乎是怕黄迪不知道他这样做的原因,鼠岐还解释道:

    “那野马走路奔跑的声音比较大,声音也很独特,把耳朵贴在地上,能听到老远处野马群的脚步声,这是我们高阳盟上一任巡守教我的,可惜他为了阻截共工的战士,生死不知。”

    说着,这鼠岐还泪眼八叉的。

    黄迪安慰他道:

    “生存总是这样的,也正是如此,我才要建立一个这世界上最强大的群族。”

    那鼠岐连连点头道:

    “嗯,只有我们强大了,就再也不怕战争了,随便他们怎么打。”

    黄迪摇头道:

    “不,你错了,本圣是和平的使者,建立最强大的群族,是为了天下从此再无争战!”

    金色的阳光下,黄迪一脸慈悲,看起来整个人似乎都闪着太阳一样伟大的光芒。

    另外十二个人,都敬仰的看着这位和平使者。

    也就在这时候,远处有着细碎凌乱的脚步声和呦呵声:

    “那面有野马群,围过去,围过去,一定要捉到一匹给共工大觋做晚餐!”

    “哈哈,那颛顼以飞马为图腾,咱们偏就要吃这马肉,哈哈!”

    与此同时,那身上散发着和煦文明光芒的和平使者黄迪先生,就见他身体一缩,猫在长草内,眼睛一眯缝,杀气凛然,道:

    “杀人,留马!”

    十几个人这才回过神来,准备作战,同时不忘旁光扫一眼黄迪,心里同时念叨:

    “和平的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