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有一片山林 >第56章 蕨菜之美(为‘o王权富贵o’大佬加更)
    小獐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下次如果再遇到那种很臭很臭的东西,一定要把它送给守护神。

    捆好蕨菜之后,折了几枝杨梅枝,程虎就跟小獐子还有獐子妈妈及其他动物道别。

    他大清早就进山了,一直待到子现在太阳已经微微西斜,肚子早已空空如也。

    如果不是一阵阵咕咕叫的声音提醒他该吃饭了,也许他还能再待一会儿,跟小獐子再聊聊天什么的。

    但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特别是在这种怀抱美味野菜的情况下,程虎归心似箭的心情更加急切。

    他一边往回走,一边查看关于蕨菜的烹调方法。

    度娘说,鲜蕨菜最好经过焯水处理。

    所谓的焯(chao)水,就是将初步加工的原料放在开水锅中加热至半熟或全熟,取出以备进一步烹煮或调味。

    蕨菜作为一道野生美味,虽然没有农药残害,但它本身就是一道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食材。

    它身上拥有可以致癌的‘原蕨苷’,焯水虽然不能完全消灭原蕨苷,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蕨菜的毒素。

    因此,在烹煮蕨菜之前,最好是要经过焯水一遍。特别是用于制作凉拌蕨菜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将蕨菜在开水中多煮几分钟,直到它百分之两百熟透了为止。

    回到家里,程虎先把蕨菜老化的根部去掉,然后取水将蕨菜洗干净了,再把蕨菜放入锅里的开水泡煮。

    由于蕨菜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再加上一次性吃太多蕨菜对身体不好,所以程虎打算留一小部分鲜食之外,剩下的就用来晒成蕨菜干。

    这样一来,既可以长久保存蕨菜,又可以在反季节的时候拿出来解馋,一举两得呀。

    把所有的蕨菜都在开水里烫熟之后,拿出一小部分泡在凉水里,其余的则拿到楼顶上晾晒。

    晾晒好蕨菜,回到厨房,把泡在凉水里的蕨菜捞起切段,装入大盘里,撒入剁好的蒜末、辣椒,再加入酱油、香油、盐、醋、白糖和鸡精搅拌均匀。

    为了让口感更好,程虎没有立即开吃,而是先去用高压锅住了一锅饭,顺便焖了一碟腊肠!

    等饭煮好了,腊肠焖好了,凉拌的蕨菜也入味了。

    如果有冰箱能冰镇一下蕨菜,那就更好了。

    但眼下程虎没有冰箱,也就只能将就一下了。

    摆好菜,盛好饭,拿起筷子,一筷子夹起两根蕨菜,往嘴里送去。

    嗯,凉拌料的酸辣与蕨菜的细滑、清脆、鲜美合为一体,这感觉,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到词来形容。

    说它鲜美吧,它又不单单只是鲜美,还有蒜米的辣跟酱料的滋味。

    但它也不仅仅只是酱料的滋味,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丛林之野。

    蕨菜以山川为根基,以日月为肥料,吸收了春风秋雨,经历了严寒酷暑,最后在神力的催化之下,才孕育出这么一根根纤细的嫩芽。

    可想而知,这滋味该是怎样的神仙级美味。

    虽然,它依然带有毒素。

    但是,少量食用并不会带来什么问题。

    程虎吧唧吧唧嚼着蕨菜,暗暗感慨:这滋味,这口感,估计鲍鱼都比不上啊!

    特别是对于口味复杂的他来说,辣椒跟蒜末的加持让蕨菜的鲜美极其突出。

    牙齿咬下去怼蕨菜进行磨切的那一刻,蕨菜的滑中带脆,脆中带鲜,简直不要太美。

    赞美就此结束,程虎立马端着饭在桌子边上坐下,往嘴里塞入更多蕨菜。

    平常吃一顿饭,程虎顶多十分钟搞定。可这一餐午饭,他足足吃了半个钟头。

    腊肠一片没动,白米饭吃了三碗,装蕨菜的碟子被舔得一干二净,连凉拌的汤汁都被拌饭吃掉了。

    他坐在简易四方桌旁边的椅子上,身体向后倾斜靠在椅背上。

    前面是四方餐桌,再往前就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窗。

    窗户面向院子的东南侧。

    在烈日之下,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被微风调戏,轻轻扭动腰肢,像极了热情奔放又娇艳的姑娘。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饱暖思***。

    额,现在程虎已经进入单身癌晚期,就连看墙上的金樱子花都能浮想联翩。不可谓不严重啊。

    平时忙碌的时候还好,可现在吃饱了肚子,往椅背上一靠,看着暖暖的太阳,看着飘摇的花朵,心思就有点歪了。

    要不是身处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大山里面,估计他会经受不住诱惑,爆发男人本性什么的。

    然后,就很自然而然的想起那天跟刘老头一起来的路上遇到的姑娘。

    那个带着斗笠,卷着袖子跟裤脚的女孩。她叫黄兴旺做老爸,是黄兴旺的女儿无疑了。

    只不过,黄兴旺说他已经六十岁,但他女儿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多一点的样子。

    老来得女?

    嗯,得找个机会找个借口去黄兴旺家里蹭顿饭才行。

    站起身,走到卫生间里撒了泡尿,顺便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的尊容。

    看着镜子里皮肤已经略显小麦色的自己,程虎忍不住叫道:“握草,好帅啊!”

    瞧瞧这脸蛋,虽然没有以前白皙细嫩了,但这五官完全复制了他那个大帅哥老爸。

    再看看这身材,高大威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啧啧啧,这眼睛,这鼻子,这嘴巴,这牙齿,这气质,不进军娱乐圈,那就是娱乐圈的一大损失。

    跑到这小山村里种地,真的是很浪费啊。

    不过,也不算浪费,只要能靠着这逆天帅的脸蛋以及他超高的智商,还有他那无与伦比的气质找到意中人,那就算是物尽其才了。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喜欢的人,也会遇到很多喜欢自己的人,但是遇到一个自己喜欢她,而她又刚好喜欢自己的,就有点困难了。

    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有没有男朋友。

    甚至是,程虎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下次再见到黄兴旺,一定要问一问,不然的话,做梦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喊。

    嗯,聪明。他对镜子里的大帅比点了点头。镜子里的大帅比也朝他点了点头,仿佛是在赞赏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