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有一片山林 >第359章 废材
    把细碎的杂质清理干净,换水再稍微浸泡一下便算是完成了杨梅的清洗工作。

    杨梅被清洗好之后,再找来几个菜篮子,将杨梅分批装入菜篮子里铺开,最后就放到太阳底下进行暴晒。

    让太阳直接暴晒杨梅,不仅可以蒸发因为清洗而沾染的多余水分,还能将一些肉眼看不见的细菌晒死,以此来达到消毒作用。

    把杨梅全部放置到楼顶之后,程虎再回到一楼,开始清洗玻璃缸。

    新买的玻璃缸看似干净,实际上脏的不行,也不知道是经过多少人的手才能流到他手里。

    就跟新衣服一样,大部分人都觉得新买的衣服很干净,实际上比自己家里沾满泥土的衣服要脏不止十倍。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那些布料在变成衣服之前会经历过什么,也不知道那些布料来自何处,更不知道它们变成衣服之后,又经历过什么。

    所以,人们将衣服买回家之后,都要进行洗涤才能穿着。

    器皿也是如此,只要跟食物沾边,就马虎不得。

    程虎先用洗洁精将玻璃缸里里外外洗刷了一边,然后冲洗两次,直到没有洗洁精残留为止。

    最后,还烧了一大锅开水,把开水灌入玻璃缸内进行消毒洗涤。

    玻璃缸洗好后,也同样倒放在太阳底下,好让玻璃缸内部的水分流干。

    把玻璃缸也放好后,就去菜园子里采摘今晚要吃的蔬菜,顺便给菜园子里的蔬菜拔了拔草。

    等他忙活好这些,已经是黄昏临近。

    回到院子里,把蔬菜放入厨房,又来到院子外部,走上鸡舍二楼,取了一些五谷杂粮,直接将这些鸡食从二楼的走廊上挥洒而下。

    底下的鸡群见状便扑腾着翅膀从不远处回来,开始争着抢着吃晚饭。

    看着这一幕,不仅回想起自己刚刚来到这里时的日子。

    呵,那时候小猴子们还没有来,每天都是他给这些鸡群喂食以及清理鸡粪。

    那日子虽然充实,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现在小猴子们来了,喂鸡跟清理鸡粪的工作虽然不用他干了,他也清闲了一点,但内心却是充足的。

    也许但凡是个人,都会害怕孤独吧。

    双手支撑在围墙上,抬头仰望,刚好看到一轮暗色的月亮在天幕上恬静的发出微弱却又清幽的光。

    而在西边,白天的最后仪式才刚开始。

    此时的天空像是被小孩子泼过油漆一般,有不同的颜色在不同的地方蔓延着,且不是一成不变的,没一会就会出现新的色彩,就像只有五种颜料便可以调出各种深浅不一的颜色一样。

    天空绚烂极了!

    先是火红的,像一把燃烧的火焰,热烈而又欢快的燃起了半边天。

    接着就是一种橘黄色,烘托出一片慈祥温暖的光,让人心头一暖。

    但是,就算再怎么温暖,也会逐渐褪为一种黄色,在整个夕阳的四周围着,而圈中的颜色也很快变成了橘黄与红的结合——一片橘红!

    两者的相融十分和谐,在一片黄色光晕的包围里,放肆的渲染着大朵大朵的云彩。

    头上的天空此刻也十分诙谐。天空东边是渐渐袭来的黑夜,而西边却是一片朦胧的夕阳,给人一种欢迎月亮到来的感觉。

    山里的凉风经过山谷之后吹入村子,吹在身上,极为惬意。

    下了鸡舍二楼,回到房子里,先上楼顶将杨梅跟玻璃缸搬回一楼厨房,然后才开始准备晚饭。

    今天上街买了不少食材,所以制作晚饭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

    小猴子们已经很自觉的在享用属于它们的晚饭,可程虎还得自己动手才能吃到美味的食物。

    由此可见,娶一个老婆真的很重要啊。

    倒不是想着娶了老婆之后自己就可以坐享其成,而是娶了老婆之后,至少可以夫唱妇随,一起制作晚饭嘛。

    那样一来,准备晚饭的时间至少要缩短一半。

    而且,好像每天都只能用手机给食物鉴毒也是一件很孤独的事情。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制作晚饭,将近一个小时之后,所有食物总算被端上了餐桌。

    看着一桌子食物,想象一下对面坐着一个类似黄彩云那样漂亮又淑女的姑娘,然后桌子的两侧则坐着两个可爱的龙凤胎......

    啧啧啧,那日子该有多甜美?

    嗯,也许是因为整个村子里只有他一个人类,所以内心才会很自然而然的向往家庭生活吧。

    一个完整的家庭,必然要有丈夫、妻子、以及孩子的角色。

    可是,未来的老婆大人在哪个旮旯里都还不知道呢。

    虽然一直把黄彩云当成暗恋对象,但实际上,人家压根就不知道他的存在。

    唉,说来也惭愧,想当年老胡追程咏梅,那叫一个直爽利落,据说只用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追到程咏梅了。

    只不过那时候老妈年纪尚小,还在念书,所以两人偷偷摸摸发展底下恋情长达几年,老胡也在禁欲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多年之后,总算等到程咏梅结束学业,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公开恋情,并且领证结婚。

    然后,老胡才能摘掉单身狗的帽子,成为一个有夫之妇,并且在婚后第二年造人成功,生下一个叫程虎的兔崽子。

    宠妻成魔的老胡对于儿子姓程一事,压根没有半点反对态度,真是给广大男同胞丢脸啊。

    不过,也由此可以看到,一个男人一旦结了婚,就极有可能会失了血性,然后在女人的眼波里流连忘返,不知今夕是何夕。

    虽然如此,但也不得不对老胡当年仅用了一个礼拜就追到程咏梅的壮举高呼666。

    再看看自己,来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在来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姑娘,结果到现在,人家姑娘都还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这是有多废材?

    其实,也不是没有想过要向楚留香学习,毕竟颜值摆在这里,实力也不容小觑,要想让几个妹子心甘情愿的帮他暖床还不是小事一桩?

    可是啊,人总是喜欢犯贱,总觉得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会显得不够珍贵美好。

    所以才会对一些遥不可及的事情趋之若鹜,想要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