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有一片山林 >第140章 老鹰吃猴子(求订阅)
    【感谢‘只相信一见钟情’和‘吾心早已风华’和‘月半书友’的打赏。大后天为新舵主钟情大佬加更。】

    但是,狐狸爸爸没有给他机会。

    他还没有起床,狐狸爸爸就已经把竹笋放在院门口,然后马不停蹄的往狐狸洞赶回去了。

    小家伙们日渐长大,可闹腾了,它得抓紧时间回去帮老婆带娃呀。

    程虎把两根竹笋放入厨房,依旧焯水一遍,然后泡入清水中除去涩味。

    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连瞄了几眼水盆里的小龙虾跟田螺。

    嘿嘿嘿,今晚就会吃掉你们,你们不用急着爬出来。

    今晚的食物虽然很诱人,但是今天的工作量也不小呀。

    他今天得将车厢上的太阳能发电设备搬到楼顶上,然后还得按照安装视频一步步安装。

    真是要命啊。

    这个时候,就会显得养一帮小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如果他像电视里的黑帮老大那样,手底下养着一帮小第,想干啥事,吩咐一声就行。

    可是现实情况不允许啊。

    先不说他没这个钱,但就是有这个钱,也没这个胆。

    华国现在大力扫黑,专治各种恶霸。所以,虽然他帅气善良又聪明,但要是染黑,估计照样会被扫掉。

    毕竟在大义面前,颜值是没有用的。

    吃了早饭,还是老老实实干活吧。

    我程虎可不是一般人,不就是装个光伏发电系统嘛,呵,分分钟闭着眼睛都能搞定!

    所以,为了干活的时候可以更顺畅一些,早餐的质量就尤其重要了。

    早餐没什么好吃的东西,也就是吃点昨天从县城买回来的面包。

    面包不是那种新鲜出炉的白面面包,而是那种袋装的、常温下可以保质四五天的面包。

    面包虽然便宜,但是味道还是挺不错滴。

    特别是那个菠萝包,对于程虎这种‘饥不择食’的人来说,真的是超级好吃啊。

    菠萝包是源自香港的一种甜味面包,据说是因为菠萝包经烘焙过后表面金黄色、凹凸的脆皮状很像菠萝而得名

    但除了这个之外,它跟菠萝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不过,大家似乎很喜欢那一层菠萝状的表皮,台湾人把它叫做‘有着凤梨表皮的面包’,反正是无论如何都要和菠萝扯上关系。

    当然,实际上菠萝包里面并没有菠萝的成份,面包中间也没有馅料。纯粹就是因为二者长得有点像是而已。

    程虎爱吃辣椒,爱喝汤水,也爱吃甜食。感觉他就是那种可以一张嘴吃遍大江南北各种口味食物的人。

    为了让口感更好一些,他将菠萝包跟其他面包放在锅里干锅蒸烤了一会儿。

    虽然这样不利于锅的寿命,但是没办法,现在家里还没有电,自然也就没有微波炉这种高大上的电器,所以只能用这种土办法加热一下诸多面包。

    面包加热之后,程虎用刀将菠萝包从中间横着切开,然后把因为没有冰箱而融化掉的牛油挤厚厚一层夹在菠萝包里。这样,菠萝油就诞生了。

    刚加热出炉的菠萝包夹上泡在山泉水里有些冰凉的牛油,因为菠萝包的热力影响,牛油在包身中间被动加热,然后慢慢的就变成了金黄色。

    双手捏着菠萝包,张开血盆大口,将半个菠萝包送入口中,牙齿合力咬上一口,浓厚的牛油香味立即在舌尖荡然开来。

    不得不承认,这菠萝包虽然不是新鲜出炉的,但味道确实很不错。

    程虎接连吃了几个菠萝包后,又吃了一些其他面包。感觉肚子已经有了七八分饱后,收拾好家务活后,便开始正式干活。

    他爬上皮卡车车厢,将固定车上物件的绑带解开,又把雨布撤去,然后对着一箱箱重物发呆。

    虽然说,现在的他在超能力的帮助下已经身体强健,力大如牛,但是,要把这一大车重物逐一搬到楼顶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先不说这些重物的重量惊人,光是这些重物的体积就可以把人累得够呛。

    房子虽然很宽敞,楼梯也不算小,但是跟这些几米长的包装纸箱比起来,还是会显得楼道的宽度太窄。

    如果他搬着东西往楼顶上走的话,那么,就等于是他的体积加上包装箱的体积在狭窄的楼道里活动。

    这不就等于大黄钻老鼠洞嘛。

    不行不行,这样不行。

    他倒不是怕辛苦,而是怕这样做会浪费很多时间。

    现在,他真的是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太阳能发电系统给安装好,然后买各种家电回来。

    因为那种有电视、有冰箱、有热水器、有微波炉的日子真的是太爽啦!

    反正林振凯的铜钱很快就要寄来了,用不了几天,他的力量就可以得到补给了。既然这样的话,那不如先用身上仅存的力量驱动藤蔓,将这些大物件全部搬到楼上。

    这样不仅省力,而且省时间,一举两得呀。

    想定主意,程虎立马将意识覆盖在攀爬在房子表面的络石藤上。

    注力络石藤长出几根超级粗壮又超级长的藤蔓之后,便驱使这些藤蔓,逐一将车厢上装着重物的大箱子运送到楼顶上。

    有了超能力的帮助,原本至少得费时半天的工作只用了十分钟不到便轻松搞定。

    现在车上还剩下一些小物件,程虎驱使藤蔓趴在墙壁上后,就自己抱起体积不大的小箱子往屋里走去。

    此时,双脚刚刚走上门廊,院门口便传来一声呼唤:“好像山里出事了。”

    程虎心中咯噔一声:出事了?大黄?

    他呆立在门廊上,循着声音回头看去,只见大黄慢悠悠的从外面往里走。

    它身上完好无损,没有半点受伤的痕迹,除了神情颇显疲惫之外,其他一切都无虞。

    这让程虎刚刚还有些担惊受怕的心瞬间松懈下来。

    他微微一笑,问道:“大黄,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大黄轻轻摇头,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听说,是金丝猴出事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事。”

    现在的它每天晚上都跟小丽在村庄周围的山丘里活动,压根就不入大山里,所以它自然就不知道大山里具体发生什么事情了。

    但它听到两只老鹰在一边往山林深处飞去,一边兴奋的交谈:

    “快去,想办法把那只猴子给吃了。”

    “哈哈,这回咱们可以饱餐一顿了。”

    “但是,那些长得像大便的猴子十分狡猾,咱们一定要多加小心,免得猴子吃不到,反而被它们给暗算了。”

    “明白!”

    老鹰吃猴子,这在自然界中,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就像老虎会吃老鼠,就像人类会吃鸡粪一样,虽然听起来貌似很不可思议的样子,但事实就是这样。

    没错,大黄就曾亲眼见过眼前的人类吃过鸡粪,而且还很大口的样子。

    所以,跟这事一相比,老鹰吃猴子,那就显得一点儿也不惊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