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极光之意 >第九十一章 青梅竹马
    宣适的态度,和先前判若两人。



    他和程诺,从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算得上青梅竹马,又仅仅只是青梅竹马那么简单。



    那时候两家的条件都很好,住的也很近。



    宣适家在江边。



    是一个超过五百平的复式空中别墅。



    程诺家是一个独栋的别墅。



    从价值上来说,两家的房子大差不差。



    从居住的感官来讲,就天差地别。



    程诺家,有花园,有泳池。



    花园里养了各种小动物,不是常见的宠物,以冷血动物为主。



    宣适家里除了一个从楼上房间直达楼下餐厅的滑梯,就什么都没有。



    人可能都喜欢自己家里没有的。



    宣适喜欢花园里的冷血动物,程诺喜欢宣适家的滑梯。



    都属于那种连着玩一整天都不嫌累的。



    两家大人一合计,干脆让两个小孩子有空就一起玩。



    宣适那会儿已经快要十岁了,有点嫌弃比他小四岁的程诺。



    十岁和六岁之间的代沟,怎么都比二十和十六要来的大。



    很难有共同语言。



    宣适的嫌弃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程诺性格好,长得又可爱。



    宣适把她家院子里面各种冷血往她身上扔也好,放她帽子里也好,程诺总是好奇而又兴奋,完全不像一般的小女孩,不是找家长告状就是哭。



    慢慢的,宣适也就一点都不嫌弃了,还主动承担起了辅导程诺幼小衔接课程的任务。



    程诺什么都好,就学习是真的很糟糕。



    任何一本幼小衔接的书,拿在手上就能睡着。



    在宣适出现之前,她已经睡走了至少六个家教。



    自从宣适出现,程诺就没有在辅导的时候睡着过。



    她再也不看书,只盯着宣适看。



    至于辅导效果……



    ≈没有辅导过……



    宣适教了整整两个月,还没能让程诺记住ABCD这四个字母,更不要说握笔和写名字。



    想当年,他上幼小衔接的那会儿,一节课就记住了二十六个字母,三节课就能直接把这些字母写下来。



    都这样了,程诺还总装出一副大人的样子,和宣适说话。



    连哥哥都不会叫,开口闭口就是阿适。



    “阿适要不要休息一下?”



    “阿适要不要吃水果?”



    小宣老师气不过,稍微有点严厉地来了一句:“你能不能认真上课?”



    “我有在认真的……!”连蜥蜴和蛇都没有怕过的程诺,委屈得眼泪都下来了:“阿适会不会也觉得我很笨?”



    宣适被小女孩的眼泪给征服了,出声安慰道:“你才幼儿园,本来也不需要学这些。”



    “可是,你妈妈和我妈妈说,这些你三岁就会了。我这么笨,阿适会不会也和其他老师一样,来了两次就再也不来了。”



    宣适是真心觉得程诺笨,并且还不是一点点。



    看小家伙哭着说自己笨的那个样子,又着实有些于心不忍,只好继续宽慰:“阿诺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方向,等找到了,就所向披靡了。”



    程诺抬起头,一脸不解地看着宣适:“所向披靡是什么?是披风那种可以穿的,还是披萨那种可以吃的?”



    宣适很无奈,开玩笑道:“大概是披肩吧。”



    “披肩啊……还是那个披头士比较有意思。”



    “你还知道披头士啊?披头士怎么有意思了?”宣适都才刚刚听说有这么个乐队。



    “披头士可以披头上啊,像头纱一样……我要是和阿适结婚,我披白色的头纱。”



    宣适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的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家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不肯定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在加上成绩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对小姑娘们的花痴,早就习以为常。



    别的不说,就过去的这一年,爸爸妈妈的朋友圈里面,至少有四个小姑娘,说过长大以后要嫁给他一类的话。



    这还没有算上学校里面,那些对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学。



    一直到这个时候,宣适的人生都可谓得天独厚。



    可惜,好景不长。



    一场大火,带走了宣适的家,和他所有的至亲。



    那是一桩纵火桉,宣适也是纵火犯的目标之一。



    着火的那一天,宣适教了一晚上,都没能让程诺明白5+6为什么等于11。



    宣适准备和爸爸妈妈回去的时候,程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拖着宣适,再三保证:“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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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诺哭得过于伤心,宣适的爸爸妈妈只好让儿子暂且留下。



    宣适这才得以幸免于难。



    一夜之间,他没有了家,更没有了家人。



    事发之后,宣适并没有直接沦落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因为火灾导致的邻居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拉着宣适的手,和他说,【阿适,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



    奈何程诺异常坚持。



    为了让宣适留下,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



    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



    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护程诺。



    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也是他武力值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