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红妆大唐 >第5章 让美人惊讶去吧
    胡姬坐了下来,落落大方,毫无扭捏羞涩。

    “奴家阿黛拉,不知郎君怎么称呼?”

    “某姓李名木,表字远山,家中行一”。

    行一,就是排行老大的意思。至于表字,是李木自己瞎编的。

    “哦,原来是李大郎。幸会,幸会。”

    大郎,怎么这么别扭呢。我又不是卖炊饼的武大郎。

    不过,李木也没有办法,阿黛拉也没有什么恶意。

    因为唐人就是这么叫的。排行老大叫大郎,排行老二,就叫二郎。

    唐玄宗李隆基排行老三,人们就时常叫他三郎。即使当了皇帝,亲近的人还叫他三郎。

    杜甫诗中描写的舞剑的公孙大娘,就是排行老大的公孙姑娘,并不是公孙大妈的意思。

    阿黛拉要了一碗三勒浆,菜跟李木的一样,也是一个烤羊腿和一个蒸葵。

    就在他怀疑阿黛拉能不能吃得了这么多东西的时候,伙计过来,把羊腿切成两份,一份留下,另一份连同一大碗面片,送到了外面的一个黑人那里。

    黑人兄弟,唐代叫做昆仑奴,看来这个昆仑奴是阿黛拉的奴仆。

    “是啊,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李木又犯了文青病。

    大唐嘛,诗歌盛世,讲话自然要有点儿文采。

    格格格,阿黛拉笑了起来,李木的骨头都有些发酥。

    “大郎真是有趣,不知郡望何处?”

    “剑南益州。”

    “哦,原来是富庶之地啊。此行前往何处?”

    益州就是蜀地,此时流行扬一益二的说法。

    意思是扬州是天下第一富庶的地方,益州是第二富庶的地方。

    “前往长安,看看有无生意可做。”

    “真是巧了,原来我们同路,明日奴家想跟大郎同行,大郎是否愿意?”

    “好啊,我也是孤身一人,结伴同行,也省得寂寞。”

    我这是干什么?想勾引人家妹子吗?

    勾引又怎么样?

    我现在是世界头号强国大唐的子民,很快成为世界一线城市长安的一名土豪。不仅有钱,写诗——哦,还是算了吧——抄诗也是一套一套的。

    勾引个洋妞,是给她面子。

    多少外国人都到大唐来留学,经商,想要在这里定居,没准儿还能给她办个大唐绿卡呢。

    “那就一言为定,明日一起启程。来,奴家敬大郎。”

    奴家,你看看人家这姿态。

    肤白貌美大长腿,还这么善解人意。

    小欢整容好几回,身上的零件差不多都换了,没几个原装的,还扬言要把我给踹了。

    将来要是能再穿回去,把阿黛拉带上,一定在她跟前好好显摆一下,叫她后悔死。

    我现在的座右铭就是,穿越自己的路,让前女友后悔去吧。

    吃过饭,阿黛拉请李木喝茶。

    现在是阴历四月下旬,天气较热,已经到了酉时,太阳还没落下。

    院子里摆放了不少矮桌矮凳,有一些人在这里喝茶聊天。

    见李木跟阿黛拉在一起,也没人感到惊奇。

    大唐比较开放,男女之防不像后来那样严格。

    一路上走来,李木见过不少女子穿男装、胡服,甚至骑马,更没有裹小脚的女子,女子抛头露面似乎是寻常之事。

    阿黛拉十九岁,据她自己说,已经跟随父母在大唐生活了十年,汉话说得非常流利。

    这一次,就是到缮州进货,现在返回长安。

    她家在长安城西市开了一家靛油行,主要是经营各种染料的。

    现在喝茶,也跟李木原来的经验不一样。

    不是把茶叶放到开水里面泡着喝,而是拿个中药碾子一样的东西,把茶叶碾碎了,再放到陶罐里面煮着喝。

    茶具也是陶制的,不是瓷器。

    现在瓷器还是比较奢侈的东西,只有富贵人家才用得起,寻常百姓,用的大多是陶器。

    茶桌的中央,就有笔墨纸砚,几个文人正围在那里,写着什么,不时有人叫好。

    现在诗风已经比较流行,不少百姓也吟诗作赋。科举考试的进士科中,就有诗赋一项,叫是个文人,几乎就没有不会作诗的。

    “李郎颇有诗才,何不作诗一首?写得好了,店家还有五十文彩头呢。”

    阿黛拉蛊惑道。

    “也好,就去写上一首。”

    李牧正愁没有显摆机会,此时阿黛拉主动说起,哪里还会放过这个机会,就跟阿黛拉凑了过去。

    写诗,李木自然是不会的。实在要写,也就顶多写个顺口溜而已。抄诗倒是现成的,但是总有些做贼的感觉。

    不过现在不一样,这是为了妹子啊,别说抄诗,就是做贼也值得啊。

    骆宾王现在大概还没出生,他七岁的时候写了《咏鹅》,抄他的《咏鹅》,绝对不会穿帮。

    李木假装沉思了一会儿。

    “阿黛拉,我说你写。”

    李木的毛笔字,实在拿不出手来。

    “也好,就听李郎吩咐。”

    “鹅鹅鹅,曲颈朝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阿黛拉看看李木,似乎有些为难的样子,不过还是写了出来。

    “此诗倒是通俗,只是有些过于浅显,境界上终究差了些。”

    一个中年文士评点道。

    阿黛拉也嗤嗤地笑着,似乎是不想叫李木难堪,还在尽量掩饰。

    “阿黛拉,此诗如何?”

    “这个……,还是不错的。只是比刚才那句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要差上一些。若是七岁孩童写了此诗,倒算是颇有才华,只是李郎已经……。”

    也是啊,七岁小孩儿写出这样的诗,算是个小小天才。

    我已经二十来岁了,写这样的诗,就有些浅薄。

    不过没关系,穿越者还能叫抄诗难住么?不可能的。

    在哪里掉链子都没事儿,就是不能在美人儿面前掉链子。

    虽然现在商人地位低,在士农工商里面排在最后。但我不这么看啊。

    在我眼里,阿黛拉就是个美女总裁。

    一个小酒店的小老板儿,逆袭白富美总裁,多么经典的励志故事。

    “无妨,既然这首不太好,就再来一首。阿黛拉,听好了。这一首叫做《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李白的,看你们谁还敢说什么。

    “好诗啊。”

    “绝妙之词。”

    “大才啊。”

    “我要抄一份,不虚此行啊。”

    旁观者立刻纷纷议论,争着抄写起来。

    阿黛拉写完,抬头看看李木,眼神儿似乎有些迷离。

    小样儿,这回吓着你了吧。

    “阿黛拉,只是随便吟诗一首而已。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

    李木说完,就回到茶桌坐下,慢慢喝了一口茶。

    唉,我就是这么低调的人。

    喝自己的茶,让美人儿惊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