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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谁是谁的两脚羊。(求订阅,求推荐,求月票。)

    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是士兵,叶龙麾下的士兵可是十分喜欢战争的。

    建功立业的军功,还有着大量的财富和战利品,谁会不喜欢呢?

    最最主要的是,该多少就是多少,没有一点点的克扣。

    这也是公孙瑰如此我行我素,任意妄为。

    就算心中有计划,也懒得去和自己忠心的手下商量的人。

    公孙瑰在他组建势力的地位分配中,不管是上还是下都备受爱戴的原因。

    翼州中山郡大商。

    苏双、张世平同路商人,贩马周旋於涿郡等地,与鲜卑和乌桓人也有所交易。

    虽然不如翼州甄家这样富可敌国,也算得上是家产千万。

    毕竟这个时代马匹是贵重物品,就是边晒地区价格都居高不下。

    一批正常的健壮马匹,六到8万钱,贩到中原地区的话,二三十万钱一匹打底。

    更不要说那些能够评为宝马的存在了,去到洛阳那样的繁华地区,操作的好。

    百万钱,千万钱都有可能。

    如果能攀上那些有实力的高官的话,那就更好了。

    这时期的物价,黍米(黄米)=石/300钱左右。

    1石米=17~20公斤左右,一个人省着点吃可以吃一个月。

    按一家三口算,每个月也就600多钱的消耗。

    时代的悲哀,每天两餐,饿不死就行了。

    一年下来也就72000钱的消耗,就是幽州一匹马就要相当于平民一年以上的用度。

    马少的地区,一匹马就相当于一个平民五六年以上的用度。

    普通的土地豪绅都买不起,肉疼无比。

    与胡人通商,自然是大汉法律不允许的。

    可是只要打通关系,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对于这样的存在,这些胡人一般是不会轻易攻击的。

    之所以会发展成这样,其实也是受到了公孙瑰的牵连。

    这些异族胡人的确打不过汉人的精锐正规军。

    武器装备,军队组成等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胜败。

    可是对于一般的汉民,全民皆兵的游牧民族还是非常凶悍的。

    虽然不如五胡乱华时两脚羊的地位,每年被鲜卑和乌桓人掠夺去当奴隶的女人和小孩也不少。

    以前,公孙瑰管不着,自然也不会浪费心思去理。

    现在既然自己选择地盘在这里,那么附近的那些鲜卑部族和跑过来打秋风的乌桓人。

    自然是没有好日子过了,近几年天灾不断,朝廷又昏庸贪腐。

    大汉汉民的日子不好过,草原上这些游牧民族的日子同样不好过。

    掠夺不到资源,活不下去的鲜卑和乌桓人有些疯了。

    打不过公孙瑰也就算了,公孙瑰还时常带二三十骑,轻装简出,反过来掠夺他们。

    牛羊,解放汉人奴隶为己用。

    杀死反抗者,化作怪物点数。

    投降者男的变成奴隶,为自己麾下劳动,做苦力。

    女的则成为叶龙赏赐麾下的资源之一,没办法,这个时代女人的地位真的低。

    完全没有自主权,男人的物品和附庸。

    传宗接代,在这个时代看得无比的重。

    这些异族当然不可能成为正妻,不过作为侍女和妾室。

    他手下这些精兵悍将,也是不会拒绝的。

    所以异族胡人,把大汉普通的汉人当成自己劫掠的对象,软弱可欺,随意宰割的两脚羊。

    在公孙瑰看来,这些异族胡人又何尝不是自己可以掠夺的资源。

    短短一个月时间,公孙瑰的名声响彻了附近的异族,虽然他没有有意传播。

    可是这样的消息总归是瞒不住的,幽州刺史郭勋对于这个身份特殊。

    又十分藐视世间法度,当是皇权的特殊存在也无可奈何。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叶龙可没有一丝一毫的隐瞒。

    当今的皇帝都没有说什么,他一个人臣又能说什么呢?

    其实公孙瑰知道自己鲁莽的选择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可是样让一个已经形成了自我和道路的强者。

    因为现在的情况,选择低头当舔狗,不管换了谁都很难。

    每个能够掌控法则,道路的强者,都有着自己的行事作风和坚持。

    如果是强到危急叶龙的生命,比如说系统这样的存在,叶龙低头也就低头了。

    这十分符合叶龙现在形成的观念,也不会违反自己的信念。

    形成心魔,影响成长。

    向一个低武世界的政权低头,抱歉,叶龙真的做不到。

    商队的马车组成一个圆环,鲜卑部族的骑射本领是真的烦。

    来去如风,你很难攻击到他。

    对方效率虽然不高,但时不时的伤亡还是令人崩溃。

    一边不想近战,造成太多的伤亡。

    一边由于人数劣势,在对方箭雨的压制下,只能零散的用弓箭反击。

    如果不是这个相对麾下,都是苏双、张世平的心腹队伍。

    500多人的商队,有接近三300多是可战之士。

    苏双、张世平又奋勇在前,提升士气。

    这次商队早就崩溃了。

    同行是冤家,更不要说共享同一条商路了。

    也就幽州这样的动乱之地,才能出现这样的奇怪组合。

    事实证明他们联合的选择是对的,互帮互助的,他们度过了很多苦难。

    不是一家胜是一家。

    “公孙瑰大人为什么要搬到这个地方来,还把交易地点特地定在了这个危险的偏远村庄。“

    “嗨,我们的命运大概也就在这里了。”

    苏双手中持着一把利剑,眼中凝重的看着蓄势待发的鲜卑骑兵。

    无奈的对着一边的张世平说道,苦涩的语气,溢于言表。

    张世平脸色同样不好,在这边塞之地,行商多年。

    他们两人见过不知多少人死去,和他们同档次甚,甚至比他们强的也不是没有。

    他们能够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十分幸运了,两人早已看清了自己的命运。

    富贵险中求,如果不是公孙瑰的精品神兵交易实在利润太大了。

    他们肯定不会选择这么恐怖的商路,这能够出成果的半年来。

    与公孙瑰秘密成为交易伙伴的商队,苏双、张世平就是其中两只。

    不然那么多钱哪里来?给工人和将领士兵的财物哪里来?

    公孙瑰的那些消耗哪里来?事实上,那些送的礼物早就不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