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终焉破坏龙 >第十八章 白马将军。
    有名之人互相给面子,这里抬你一下,那里抬一下你,你就已经是大汉闻名了。

    那些有才的寒门人士,除了你真的用才学折服众人,而且人家心胸还要宽广。

    不然的话,谁理你呀?

    没有人帮你吹捧,你的才名顶多留在小范围之内。

    不能上达天听,不为当地权势之人所用,有才也是无用。

    这个是世界的舆论与大量权力,事实上还是掌握在那些世家大族手中。

    然后不管你做什么事情,借助那些势力和人脉都可以事半功倍。

    也就显得出你政治突出,军事强大了。

    当然这些被推出来的人本身都很有本事,虽然也有一些沽名钓誉之辈,可人家祖上强大过啊。

    光和年间,公元176年。

    公孙瓒这段时间过的苦忧参半,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儿子,还不是自己的血脉。

    自己总算调整心态,接受了这个天赐的孩子。

    可是名义上自己的儿子却一点都不亲近自己,公孙瓒也是个骄傲的人。

    自然不会拉下面子,讨好自己名义上的儿子。

    叶龙和公孙瓒的关系就一直处于很尴尬的境界,整个太守府之人都看的明明白白。

    刘基和刘氏也尝试过调解,可惜效果不大。

    就连自己的儿子,公孙续似乎也被这个天降之子给打服了。

    这本应该是继承自己家业的人,现在看来,这个家以后可能会以公孙瑰为主。

    这样公孙瓒感觉有些难受,身份地位也十分的尴尬。

    本来是不受待见庶出的他,在太守刘基又找到了家的感觉。

    可现在什么都没有变,公孙瓒又有了一种寄人篱下之感,感觉自己的家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家。

    在外人看来,他们这一脉最近是风光无限。

    公孙瓒也是学成归来,从一个无关紧要的书佐,变成现在掌握巡逻任务,拥有兵权的辽东属国长史。

    升官发财,怀抱娇妻,家庭圆满,人生巅峰的写照啊。

    在这种喜事方面,公孙瓒也是开心的,可是这之中淡淡的苦涩让公孙瓒无法释怀。

    心不在焉的骑着马,英武不凡,威风凛凛的他与手下数十个骑兵巡逻着边境。

    本来这只是例行公事,现在虽然是东汉末年,汉王朝衰弱的时期。

    可也要看和什么时期的朝代相比,强汉盛唐不是说着玩的。

    以前匈奴够嚣张吧?

    百万骑兵席卷中原,靠着超强的高机动性,大不过就跑的无奈策略。

    逼得大汉只能嫁女求和,接近30年光景,被压得抬不起头。

    光武帝刘秀一出,强悍的草原王国,大匈奴就此破灭。

    匈奴帝国直接分裂,南匈奴直接投诚。

    变成了现在汉人养的一只狗,不肯投降的北匈奴只能远遁大漠,从此落寞。

    也是借着这个时期和汉人的扶持,鲜卑部族才逐渐做大,占领了原本匈奴人的地盘。

    经过了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和发展,那时候的狗,现在也隐隐有了匈奴第二的趋势。

    可是大汉的强威,还是深深地震慑着这些虎狼之辈。

    大仗不敢轻易打,小摩擦,偷袭,掳掠却不少。

    这些异族和后世为所有人所知的小日本并没有太多区别。

    你强的时候俯首称臣,只要你显出一些疲软,他们就会像饿狼一样扑上来撕咬你。

    三国时期战争不断,最后天下一统时已经十不存一。

    这些外族看到了新王朝的虚弱,后面才有了五胡乱华。

    看着自己身边这几十个人,身后也没有什么可以据守的城镇与天险。

    防守逃跑,守肯定守不住。

    逃跑的话只会被各个击破,必定是死路一条。

    观察到自己的手下都面露慌张和恐惧的神色,公孙瓒高举自己手中的武器。

    振臂高呼,嘹亮动听的声音,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兄弟们,后方无城池与天险可守。”

    “就是逃跑,我们比得上马上生活的鲜卑人吗?”

    “分散开来,最后只会被各个击破。恐怕最后没有几个人能够回去。”

    公孙瓒说出了当前的困境,周围的士兵们气势更加低迷了。

    “为军人当保家卫国,既然逃不掉,那就死战。”

    “大汉的勇士啊,随我冲锋。”

    “让这些敢于犯边的鲜卑人,知晓我们幽州儿郎的武勇。”

    先抑后扬,现在的汉人可一点都不怕异族。

    一汉当五胡,除了汉朝,还有哪个朝代敢这么说?

    不只是这么说了,因为这在当时就是一个确确实实的事实。

    话音刚落,英武不凡的公孙瓒,手里持着公孙瓒便手持双刃长矛。

    率先冲锋,身先士卒的表现让众将士士气大振。

    军人崇拜武勇,特别是古代,一个武艺娴熟的大将,是所有人的主心骨。

    当下策马疾驰,紧随其后。

    虽然汉朝十分强大,可是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

    农耕文明的大汉养活自己都很困难,更不要说是游牧民族了。

    种族生存之间的争夺,是极其现实和残酷的。

    鲜卑部落的骑兵,是自己族群的所有青壮。

    由于一次疾病,自己部族之中的牛羊死了大半,按照这样的情况下去到大冬天。

    这个鲜卑部落,至少要死上三分之一的人。

    那时候的解决办法就是,要么去抢其他的鲜卑部落,要么去抢汉人。

    所以他们来了,带着求活的意志,行杀戮之事。

    一路上那些小村庄的人,都是看到他们就望风而逃。

    怎么也没想到,前面几十骑汉人士兵居然敢反冲他们。

    当下先背部族的首领,就下达了机会,他们的命令。

    本来就不打算留这些人的活口,要是给这些人通风报信了,幽州的郡兵前来围剿他们。

    那么为了能够尽快逃离,他们的收获至少要减一半,这可远远不够部族所需。

    两百鲜卑骑兵作为前锋冲了出去,马上民族,游牧民族自然是弓马娴熟。

    这也是大汉朝兵锋如此强盛,也无法彻底驱逐这些异族的原因。

    那些自制的弓,有好有坏,可是马上百多步的射程,在这个低武的世界还是轻而易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