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次元共享群 >第四七七章 路遇
    叶南拉着方囡的手,两个孩子蹦蹦跳跳,主要是方囡跳,叶南也跟着跳的向家的方向走去。

    但走到半路,大黄四肢往地上一按,突然窜到叶南和方囡前面。

    它那如人一般大的脑袋抬起,看向天空,

    天空中,一道黑影带着一阵疾风,迅速从两人头上略过。

    那是一只翼展庞大,一对如铁钩般的爪子,能轻易将人带起的巨大黑鹰。

    看着那黑鹰,叶南把方囡挡在身后,着实为两人捏了一把冷汗:

    这鹰是天空单位。先不提这么大的鹰向下俯冲的力道有多厉害,光只用往下丢石头,就够他们两个孩子好看的了。

    大黄显然也感受到了危机,四肢轻轻伏地,随时做好往上扑击的准备。

    这黑鹰在天空中盘旋,一对深沉的鹰目紧紧盯住大黄不放。

    一狗一鹰对视良久。那黑鹰渐渐盘旋着靠近,用尖锐的声音喊道。

    “下面的两个娃娃,这犬可是你们家的?若不是就喊一声,我去找我家主人来!”

    听那鹰妖竟然开口了,大黄眼中露出一丝人性化的诧异神情。

    方囡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更是瞪圆了,使劲拉着叶南的袖子,兴奋道。

    “锅锅,锅锅,老鹰会说话!”

    “是,我听见了!”

    看样子这鹰妖是家养的,不是野生的,让叶南松了口气。

    妖族种类繁多。就个体而言,就算是同一种族同一部落的妖怪,对人类的感官也有所不同。

    比如西域妖族,一直都觊觎着人类丰饶的土地,几百年来都是死敌。

    再比如南方妖族,特别是和龙宫亲近的水妖一族,对人类则持有善意,甚至龙宫数百年,不时就与大宋皇室通婚。既有龙女嫁入,也有公主娶出。

    但即使如此,水妖中也有见人就杀的,西域妖族里也有愿意救人一命的。

    但甭管是什么妖怪,只要是能被人养的,基本上都是对人类亲善的。

    不过,叶南也没有凭对方的一家之言就真的相信。不然等大黄放松警惕,那大黑鹰突然冲了下来怎么办?

    抬起头,叶南高声喊道。

    “大黄是和我一起长大的,村里人都知道!”

    紧接着,他又推着方囡坐上大黄的背,自己也翻了上去,紧紧抓住这巨犬身上的皮毛,在大黄耳边附声道。

    “大黄,快走,去先生那里!”

    聪颖的大黄没有出声,四肢在地面上一踩,立刻朝方仲永的屋子跑去。

    他知道,就算是村子里的猎人,拿这种鹰妖也没办法,只有方仲永才能对付的了。

    天空中,那鹰妖倒是没想这么多,双翅一展,加速从天空中消失。

    它见两人都上了巨犬的背,看起来很熟练,骑过很多次的样子,转身向附近的山林飞去。

    三餐的话,生食虽然没有熟食美味,但去林子里自己捕猎解决也行。主人给他的钱,还可以留着买其他东西!

    我真是一只机智的鹰妖,啾!

    (O◇O)

    ……

    四个当事者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的互动,被暗处的两人完全看在眼中。

    见得方仲永脸上的满意之色,王安石略有所悟,对着叶南离去的方向一指。

    “莫非,那个孩子就是明日的主角?”

    “正是。”

    方仲永嘚瑟的摸着自己的胡须,

    叶南的小声说话,当然躲不过一位秀才和一位翰林的耳朵。

    “遇事不慌,能沉着冷静,可见其勇;危险将近,第一反应是保护更小的妹妹,可见其仁;对可疑回答,也没有轻易相信,可见其谋。”

    王安石一一点评着叶南的举动,越说越让方仲永满意的点头。

    “最难能可贵的是,这孩子年纪这么小,完全就是璞玉啊!仲永,这样一个优秀的弟子,不如让给我怎么样?”

    王安石当然是说笑,但一下就戳到了方仲永的痛点,叫他吹胡子瞪眼的。

    “你不是都有个天才儿子了吗?还要和我抢徒弟?”

    一提到儿子,王安石的神情又黯淡下去。

    见此,方仲永心理了然,拍了拍他的胳膊。

    “怎么,还没找到补全阿雱那颗有缺玲珑心的办法?”

    “玲珑心乃是天生,想要补全何其难也!”

    王安石一声长叹,以手掩面。

    “我查阅古籍,发现想要修补有缺的玲珑心,除了各样可遇而不可求的天材地宝,更需圣人的精血或者半圣的心血!圣人如今不可求,而想要半圣的心血,必定使其元气大伤,几乎是绝路!”

    “玲珑心有缺,心性必然不正。如今,我也只能每日以道理教他,以求他日后不要走上歧途。”

    对这种问题,快成为大儒的王安石都没办法,更别提方仲永这个秀才了。

    被这么一耽搁,王安石连钓鱼的心都没了。

    事关好友的儿子,方仲永也不觉得扫兴。

    两人回到屋内,王安石直接拿出一坛子酒,两个玉杯。两个大男人你一口我一口,用这醇香的酒液,发泄人生中的种种磨难,以及心中那满满的愤懑之情。

    于是,喝大了的两人,果断耽误了拜师仪式的时辰。

    ……

    从昏沉中醒来,方仲永看着天空中高高挂起的太阳,当即就是一惊。

    “糟糕!”

    他心中暗道不妙,同时第一次感觉到因为自己的坚持,所以屋子里也没有个使唤人的不便之处。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方仲永体内文气涌动,当场吟出诗经中秦风·无衣的一部分。

    屋内响起金铁铿锵之声,如兵戈碰撞,立刻将王安石惊醒。

    “怎么了?”

    他一睁开眼睛,就看见方仲永指着自己推卸责任道。

    “介甫误我!这拜师的第一天就出了岔子,这要我怎么面对那孩子!”

    “那你也用不着用战诗来叫醒我!”

    王安石鄙视的看了方仲永一眼。

    “而且仲永你别血口喷人!昨天我喝了一半就不喝了,劝你今天要收徒!是你硬抱着我说如果你文心未破,现在至少是个举人,说不定能成为和我一样的翰林,拉着我又喝了好几杯,这才醉倒!”

    方仲永脸色一红。他仔细想想,事情好像确实是这样。

    不好意思承认的老男人袖子一甩,大步走出房屋。

    “我不和你计较!趁还有时间,赶快更衣洗漱,祛除酒气,别让人看了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