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团宠农家小福宝 >第61章 医仙治病
    “爹,娘,你们快跟我来,我在亭子里找到大夫啦!”小元宝伸长了脖子,小跳了一下。

    “好好好。”金大娘点了点头。

    她原以为所谓的“沧浪亭”是一个泛指的地域,指的是沧浪亭旁边的小村落,没想到,这所谓的沧浪亭,确确实实指的就是这个亭子。

    这里真的有医仙吗?

    小元宝真是受龙王爷的指引来到此处的吗?

    她期待了起来。

    金老头比她还要期待,只觉得走路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一般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悄悄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生怕自己在做梦。

    直到腿间传来剧烈的疼痛,他才觉得真实了一些。

    几人马上赶来了亭子里。

    澹台镜打量着这个白胡子的老大夫,这位老大夫身上有一种岁月留下来的从容与镇定。

    他就像是一口开凿了千年的古井,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与故事,让人看不透的同时,心生敬畏。

    虽然他有想过,如果这个大夫不靠谱,他就带着金家人去府城重金求医,但是在没有见过这个大夫之前,他并没有想过要轻视这个大夫,他一直都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要对这万事万物都存有敬畏之心。

    游荡于山野之间的大夫,未必没有其过人之处。

    哪怕是出入山林之中的樵夫,亦有可能参悟旁人看不透的人生之道。

    他在帝师的教导下学得越多,越谦虚内敛,越不敢骄傲自大,因为他知这天地之广阔,远非他所想所见。

    小元宝将人带来后,给医仙行了个礼,马上介绍道:“医仙爷爷,这位是我的小师兄、这位是小师兄的贴身小厮、这位是我娘、这位就是我爹啦!您快给我爹看看病!”

    “以后啊,你在外人面前,叫我一声孙大夫便好,”医仙有些严肃地说道,“我叫孙回春,妙手回春。”

    “噢,好哒。”小元宝乖巧地点点头。

    她心想,这一定是医仙在凡间的化名。

    他必然不想让凡人知道他神仙的身份。

    她一定会好好保守秘密哒!

    “这位老叟,请坐到栏杆处,我来给你看看病。”医仙打开随身携带的医药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诊脉用的小药枕,放在了围栏的弯弯曲曲的座椅上。

    金老头紧张而又敬畏地坐到了医仙身旁,垂着眼皮不敢看他,小心翼翼地伸出了自己的左手,放在了小药枕上。

    这可是仙人啊。

    他好激动。

    医仙认真地给他把了把脉,片刻后,又沉声说道:“换一只手。”

    金老头点了点头,抽回了自己的左手,马上把右手放到了药枕上。

    医仙又给他把了把脉,然后又说道:“把舌头伸出来,给我看一看舌苔。”

    金老头顺从地伸出了舌头。

    医仙点了点头,心里已经有数了。

    “你这个病是怎么得的呢?乃是因为风气与太阳俱入,行于全身脉络之间,散于分肉之内,与你体内的卫气相互干扰,使得卫气在脉络之中走不通。”医仙解释道。

    “那走不通会导致什么呢?”小元宝睁大了眼睛,连忙问道。

    医仙折下了一片长长的茅草叶,演示给小元宝看:“你看,我将这片长长的茅草叶放在凳子上,假如这弯弯曲曲的长凳是脉络,这长长的茅草是卫气,卫气在行走之中被堵住了,那会怎么样?”

    他捏住茅草叶的后面往前面一挤,前面顿时隆了一块:“你看,就像这样!因为卫气不通,所以散布在分肉之间的卫气,就会把表皮的肌肉给顶得鼓起来,看起来就像是长了一个个如樱桃般大小的肉疮,明白了吗?”

    “我明白了,所以是因为这个,我爹从头到脚长满了肉疮,”小元宝点了点头,“那肉疮为什么会开裂呢?”

    “表皮的肌肉呢,归阳明所属,而太阳从体外所入,一定会经过阳明,所以肌肉会向上隆起,形成肉疮。卫气被阻,不仅会使得肌肉向上隆起,还会使得营血不能贯润。这营血不能贯润么?表皮肌肉自然会因干燥而分裂,所以这肉疮会从头顶开始破裂,连皮剥脱到脚,看起来十分吓人。”

    “那要怎么治呢?很困难吗?”小元宝目露担忧之色,紧张得用小手手揪紧了自己的衣服。

    “呵呵,不难不难,”医仙摇了摇头,“寻常的大夫之所以拿你爹的病束手无策,那是因为没有诊断出病因,不知道你爹的病是因为风气与阳明入内引起的,现在咱们知道了病因,不就能对症下药了吗?”

    医仙说的轻松,实际上金老头的病,并没有他说的那么轻松。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医仙乃是这旷古绝今的医术集大成者,治疗此病,自然是信手拈来。

    但这病对于别的大夫而言,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其实医仙自己也明白,金老头的病十分罕见,而且也不容易诊断出病因,镇上的大夫治不好他,县城的大夫治不好,他府城的大夫治不好他,甚至连京城的大夫,也不一定能诊断出病因,给他来个对症下药。

    金老头的病是个实实在在的奇病!

    奇病,向来不多见!

    他之所以说的那么轻松,一则,是因为金老头的病对他而言确实不是难事,二则,是为了安抚病人及其家属的情绪。

    大夫越说得轻描淡写,病人及其家属才会对治好此病,愈发充满信心。

    有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病人积极配合,轻松快乐,治起病来才会事半功倍!

    “那该怎么治呢?”小元宝急切地问道。

    “此病因二经之风毒盛行而引起,这二毒指的是风气和太阳,那我们自然该用解毒良药。牛乳有润味解毒之功效,很对你爹这病症,只要多喝牛乳,自可毒散胃润,这血气也会像以前一样畅通,只等血气一畅,你爹就痊愈了!”医仙摸了摸胡须,不急不徐地说道。

    “这么简单吗?”小元宝惊奇地瞪大了眼睛,“以前我感染风寒的时候、以前我亲爹胃疼的时候、以前我亲娘腹部冷疼的时候……大夫开的方子上面,药材都可多啦!”

    “呵呵,药材不在多,对症就行!”医仙点了一下她的小脑袋,“古今之医术博大精深,以后你了解得越多,你就会慢慢明白了!”

    小元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孙爷爷,真是太感谢您啦,为了表达谢意,我可以邀请您来我家做客吗?”小元宝诚恳地问道。

    “当然可以了,这是我的荣幸。”医仙微微一笑。

    当然,“荣幸”二字只有他们俩人听得懂。

    在天庭当中,小元宝可是神尊,而他只是一介医仙。

    神与仙之间的差距,可谓是鸿沟。

    而天宝神尊这个神还不是一般的神,一般的神能被叫做神尊吗?

    她可是天道化身啊!

    凌驾于诸神之上。

    “那就太好啦,我们一定会准备很多好菜好饭,我们会好好招待您哒!”小元宝兴奋地跳了起来。

    “对对对,我们一定会准备很多好菜好饭。”金大娘激动地说道。

    这可是神仙啊。

    这可是行走在凡间的神仙啊!

    她很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所有人,但她不敢说!

    “粗茶淡饭即可,老夫不在乎口腹之欲。”医仙摆了摆手,十分淡然地说道。

    “要的要的,越隆重越好,这是我们全家的一片心意!”小元宝小小的脸上,大大的郑重。

    她乖巧可爱的样子,让医仙觉得心里十分熨贴。

    “那我们先去府城吧,”小元宝没有忘了澹台镜的正事,“澹台师兄,你不是还要去买书吗?”

    澹台镜本就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此行并非是为了去府城买书,不过是想给金家提供车马之便利,送他们来观潮湾的沧浪亭罢了。

    他抬起头,透过那一片艳丽的红枫叶的缝隙,看向了高远的天空。

    艳阳高照,雁字成行。

    白云清浅,碧空如洗。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

    他微微垂下纤长的眼睫毛,用一种极为正经的语气,说着与内容极不相符的瞎话:“今日天气不佳,怕是有雨,去了县城只会落得一身狼狈,小师妹,不妨今日回村吧?那府城可改日再去。”

    “啊?”小元宝跟着抬头看了一眼天空。

    天气不好吗?

    她没觉得呀。

    日头还挺大的呢,看着也不像要下雨的样子。

    她疑惑的样子萌萌哒,看着就让人很想捏一捏她软乎乎的小脸蛋。

    澹台镜望着她可可爱爱的侧脸,心里十分柔软。

    “嗯,要下雨了。”他又重复了一遍。

    那笃定的样子,仿佛三十万敌军在前,而面不改色。

    不买在他俩身后摇了摇头。

    装!

    少爷你可真能装!

    以后出门都不用带麻袋了,因为少爷一个人就够装了呀!

    当他得知少爷要去府城买书的时候,他就知道少爷一定撒谎了,因为这个理由很扯!

    澹台家的书房有整整二十车的书诶!

    还需要去府城买书吗?

    府城的书远没有这么丰富!

    马车驶回了龙王村之后,小元宝带着医仙往金家的方向走。

    医仙一袭半旧的麻衣,头上戴着一个斗笠,手里提着一只油漆斑驳的木箱,看起来就像个落魄的江湖游医,不像是啥有本事的名医。

    自古以来,有本事的名医都混得很好。

    前朝有一个大夫,医术十分高明,不仅本地的权贵人士对他趋之若鹜,还有很多外地人驱车赶来,重金求医,他渐渐成了本地豪绅,纳了七八房小妾。

    本朝刚开国的时候,有一个名医很有本事,在疑难杂症上十分擅长,他明码标价,每一个来找他看病的人,都得先付五百两银子的诊金,但他也不保证一定有办法能治好对方,即便这样,依旧有许多达官贵人纷至沓来。

    他凭借着一手好医术,在京城中购置了一座大宅子,活得比许多官员都滋润。

    往前数七八年,在沧州府的府城也有一个名医,他靠着一手高深的医术,敛财无数。

    不过,他是个反面例子。

    有一回沧州城的首富得了重病,请了许多大夫都没能治好,于是也将这个大夫请了过来。

    这个大夫表示自己有本事治好他,不过,他要五千两银子的报酬。

    沧州城首富嫌贵,希望能少给点。

    他直接将对方嘲讽了一顿,拂袖就走。

    他一向贪婪,要价很高。

    在他的病人之中,不乏有人因病致贫。

    这一回,他遭了报应,他在回家的路上,马车与人相撞,翻进了一旁的河水中。

    他就这么溺毙身亡了。

    他死了之后,沧州城的人拍手称快,都说他是因为太过贪心,没有什么医者仁心,所以被老天爷收掉了性命!

    可谓报应!

    可谓大快人心!

    ……

    从这几件事情中便可以看出,在这个时代,有名的大夫是非常赚钱的!

    没有良心的名医,可以漫天要价!

    所以也就不怪龙王村的村民们狗眼看人低了。

    村里人见小元宝跟这个大夫有说有笑,便明白这个大夫就是她从沧浪亭请过来的大夫。

    他们在背后议论纷纷。

    “还以为是那个中了半边风的大夫呢,原来是另一个大夫!这大夫很眼生啊,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你们见过吗?”

    “我也是头一回见!应该不是本地人吧!她咋还就请来了一个外地游医,这靠谱吗?”

    “肯定不靠谱啊!如果这个外地游医穿着绫罗绸缎,那我还信他有点本事!你看他穿的那么朴素,一看就是一副医术差劲的样子!可别把金老头的病给越治越重了啊!”

    “咂咂,我看悬,若真如此,那金老头可算是倒大霉了!走吧,别看了,回家吧,这破大夫摆明了治不好金老头的病啊!等过个几天,金家人又要哭了!”

    ……

    没过多久,小元宝和金大郎去澹台家借了牛奶。

    金家没有牛。

    村里人也不见得会借牛奶给他们。

    所以小元宝就带着金大郎去澹台家借牛奶啦。

    金大郎捧着一大瓷盆牛奶走了回来,小元宝乖巧地走在他身边。

    村里人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他盆里的牛奶。

    有人问道:“借牛奶是干啥呢?”

    “大夫说了,我爹不是啥大毛病,多喝牛奶就能自愈!所以,我这不就往澹台家去了一趟吗?”金大郎憨憨地笑着说道。

    村里人一听这话,顿时觉得这个大夫更不靠谱了。

    喝牛奶就能自愈?

    从没听过这种说法!

    这确定不是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