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团宠农家小福宝 >第26章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澹台夫人用手帕掩唇而笑,颇为惊奇地说道:“你无端打趣人家小姑娘,那确实是不对的!下次自是不可!不过,徽儿也不至于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吧?他从小不靠近女孩子,也不搭理女孩子,若是惹了女孩子不高兴,顶多是彬彬有礼地道个歉,如今,这不高兴都摆在明面上了,这个女孩,对他而言肯定不一样!他这哪是在训斥你呀,依我看,他是在护着那个小姑娘呢!”

    小厮便好奇地打量起了自家小少爷。

    小少爷果然又有点脸红。

    他甚至都有点恼羞成怒了。

    澹台夫人逗儿子逗得更起劲:“不买啊,你这打趣得好,打趣得妙,说不定能打趣出一段姻缘来呢!”

    这时,澹台致远过来了,他面色不豫地说道:“好什么好?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家?小门小户的姑娘,能配得上我们徽儿吗?”

    澹台夫人一听这话,脸色微微冷了下来。

    她反问了一句:“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家?”

    她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

    然后,两人都叹了一口气。

    是啊,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家呢?

    他们被贬为庶民,已经不是皇亲国戚了。

    他们又想到,之前,他们跟国公府订过亲,但是小国公夫人的女儿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这段婚事也就作罢了。

    澹台夫人自知失言,又道:“把房子再洒扫一遍,再添置一些东西,顺便也让下人适应适应,等过几天,家里一切都安置好了,就邀请那个小姑娘来家里玩,让我也瞧瞧,让我们家徽儿紧张的小姑娘,到底长什么样儿。”

    澹台致远也看开了。

    反正自家也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了。

    夫人要邀请个小女孩过来做客,亦或者给自家儿子找个小玩伴,那就随她吧。

    小少爷澹台镜,朝自己的父母拱了拱手,面无表情地说道:“儿子还有功课,先去书房了。”

    “这小家伙,越大越不如小时候那般可爱了,”澹台夫人摇了摇头,对小厮叮嘱道,“不买啊,把花插上,摆在他书房的窗台上。”

    小厮名为“不买”。

    取自古诗“清风明月不用买,何处不是安乐窝?”

    这是澹台镜三岁时为他取的名。

    名字古怪,配上他鬼灵精的性格,倒也是相得益彰。

    不买点了点头,很快就办妥了此事。

    一束五彩的野花,深深浅浅地插在瓶中,上面点缀着一颗颗晶莹的露水,微缩着一个个美丽的尘世。

    阳光透过高大的古樟树,将一缕缕金色的光线洒了下来,随着风儿一吹,那斑斑驳驳的光影,洒落在小少爷雪白的衣襟上,折射进晶莹剔透的露水里。

    他趴在窗台望着花。

    像是做贼一样,又想起了那个让他心头有些异样的小女孩。

    桌子旁边是练到一半的字,毛笔闲闲地搁置在笔架上,还沾着饱满的墨水。

    她真可爱。

    小脸让人想捏一捏。

    梨涡想让人戳一戳。

    可他明明以前有洁癖,除了身边的亲近之人,不愿意让任何人碰到他。

    所以那天,小元宝碰了一下他的衣服,他就把衣服脱了下来,让小厮把衣服处理了。

    为什么今天却想碰一碰小元宝呢?

    甚至,还想碰一碰她送的这束花,一看到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的花,他的心就蓦然变得很柔软。

    于是,鬼使神差地,他真的碰了一下那花瓣。

    像是被火烫到了手。

    他迅速地抽回了手,小心翼翼地往左右两边看了看。

    还好,小厮不在书房中。

    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悄悄地将那根手指藏到了身后。

    若是以往,他肯定会将小厮唤来,让他打来十盆清水净手。

    可他今天只是等那露水自然风干了,便低头继续练字。

    野花很美。

    他不敢再看。

    这头,金家。

    小元宝挥着小手,依依不舍地与金大郎告别。

    今天,金大郎将独自一人去镇上卖茶叶蛋。

    由于昨天生意很好,今天金家捡了三百颗蛋,就煮了三百颗茶叶蛋,全装在了两个大桶里,系在了一根扁担上。

    金大娘觉得有了昨日的经验,今天完全可以让金大郎一个人去镇上卖茶叶蛋,她就打算留在家里,干些家务活儿。

    因为家里人口多,家务事也不少。

    金大郎一走,就有人敲响了金家的门。

    小元宝哒哒哒地跑去开了门,露出了一个小脑袋。

    她才刚来得及露出一个笑脸,就看清楚了门外站着的是谁。

    啊,笑不出来了。

    她来了,肯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呗。

    小元宝嘟了嘟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