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逆流年代 >1.一别经年
    玉蝴蝶轻轻的爬在树梢、枝头、篱墙、针叶林、草屑上面,冬季悄然到来,让松柏披上一席银装。

    呼出一口气,玉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像极了抽烟吐出的烟卷;若是被闲得无聊出来闲逛的老师看到,指不定走过来多看上几眼。

    一阵刺骨的凌风刮过,何荣忍不住哆嗦。

    要是平常,他肯定不会出来吹冷风。平日里如此怕冷的他,恨不得一年只有三个季节:春夏季、春夏季、春夏季。也即是:比春天稍微热一点,比夏天稍微凉一点。待在这样的季节里,连灵魂都是美的。

    吸进一口鼻酸的冷气,何荣精神一震,他用了许久确定下来,自己重生了。

    上一世,他活得并不开心。

    每天为了金钱奔波的他,丢失了太多的东西,有爱好、理想、健康,以及......亲情。

    唯独没有爱情。

    因为那件事......

    他没有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也没有爱过一个刻骨铭心的人。

    更别提其它。

    有的,只是平淡如水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喜欢的,仅仅是喜欢罢了,错过了,就错过了;没有特别遗憾,也没有多少后悔。

    那件事对他的人生轨迹影响太大,直到他过来,都是孑然一身。还好,事业上有所慰藉,人生也不算太失败。

    凭自己的本事,奋斗了半辈子,他在房价如金的观云省买下了一套独栋房,一辆全价176万的宝石捷,在事业上也算是小有成就。可是,曾经错过的,再找不回,覆水难收。

    两老一辈子都为金钱争吵不休,几近离婚。

    傻傻的他曾经傻傻以为,有了钱,父母就可以过得开心、快乐。

    直到那天,他才明白,金钱买不来很多东西。

    诶......

    后来想明白,已经来不及了。

    “阿南,别一个在这傻站着,天怪冷的,再站得感冒。走,吃饭去。”

    身后传来一阵颇有磁性的声音,将何荣放飞的思绪拉了回来。

    “好,吃饭去。”

    何荣应了声。

    转头。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约莫一米七五;男子比何荣高了半个头颅,穿着一件黑色大毛线衣外套,裹得像粽子似的。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黝黑的脸与洁白的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配上厚厚的眼镜,活生生像是挖煤的捡到一副眼镜装书生,用何荣的话来说:‘有辱斯文’。

    男子说话的时候,时不时吹着两口热气,嘴里吐出几道烟卷。

    “阿崇快把你的眼镜取下来,裹得这么厚,又不是上课时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撬猪匠进城。”

    一边走着,何荣一边打趣的说道。

    “怎么说?”

    “有辱斯文。”

    “哈哈,一半一半。”

    “哈哈.....”

    两人相视而笑。

    说话的人是何荣最好的兄弟——胡崇红,上辈子一起走过鬼门关的人。

    脑海里面不由得想到终身难忘的痛苦回忆,何荣呢喃:“上辈子误了你,若有机会,这一辈子许你一世富贵。”

    “鸡火锅?豆花饭?蹄花火锅?准备吃啥?”

    胡崇红将眼镜取下来,随口一问。

    “去吃豆花饭吧!挺怀念那味道的。”

    何荣叹了一口气。

    话音刚落。

    胡崇红转身,右手捂着何荣的额头上,眉头凝在一起,念叨道:“大冬天的,也没发烧,怎么净说胡话。”

    “明明上个星期才去吃过的,现在还玩这套;说好了,一人一半的。好吧!好吧!不要用这么幽怨的眼神看着我,再让你坑一顿吧!”

    “用词要准确,幽怨这个词怎么可能适合我,应该是暗示、习惯性暗示,不,是直示,对,就是直示。”

    “幽怨。”

    “直示。”

    “幽怨。”

    “滚。”

    “哈哈哈......”

    “哈哈哈哈......”

    三岔街。

    古城豆花饭。

    “你们两个要大碗还是小碗?”

    “大碗。”

    “油的还是素的?”

    “油的。”

    “饭不够可以自己加,在右边的蒸笼里。”

    “好,知道了,谢谢阿姨。”

    三分钟后。

    桌子上堆着一碗豆花、一碗白豆、一碗白菜混搭、一碟花生米、两大碗饭以及一碗蘸水。

    薄雾上腾,香味四溢,轻轻吸一口,香味涌入鼻息。

    “咕噜。”

    “咕噜。”

    两人齐齐吞了吞口水。

    端起后世足以称为‘盆’的大碗,两人开始‘龙吞虎咽’。

    豆花和蘸水的完美结合,两人一口气吃了三大碗,换成后世的小碗,有七碗左右。

    吃完饭,何荣坐在凳子上休息,胡崇红又喝了碗汤,起身去付钱。

    何荣顺势抬头一看。

    古城豆花饭。

    小碗:一块一。

    大碗:一块三。

    物价低得可怕。

    半小时后,两人走回寝室。

    走进寝室,从床下掏出篮球,胡崇红咧嘴:“走,干一场去。”

    瞟了一眼寝室外面,地上湿漉漉的,灌木丛上还有少许雪花,何荣摇了摇头,“冷,懒得动。”

    “那好,我就自己去了。”

    “好。”

    ......

    这是一间十二人间,寝室号是208。寝室中间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下面堆满铁水壶和脸盆,桌箱中布满颜色单调的搪瓷盒,本就不大的寝室显得愈发拥堵。

    抬头瞄了眼,除了三张空床,其余的人都裹在被子里,要么睡觉,要么用被子捂着嘴巴、鼻子,只露出黑漆漆的眼睛和半只手翻阅小人书。

    天气太冷,除了像胡崇红的那种篮球狂魔会去打篮球,其他人床上都长了‘冬季性强力吸人磁铁’,强大的吸力让很多人难以离开。

    无所事事,何荣从桌子拿寝室唯一一本杂志翻阅第三遍。

    邓肯被评为年度最佳新秀。

    他是无可非议的新秀状元,NBA历史上最佳大前锋。

    右下角印着一行时间。

    1997年11月12日。

    杂志第一页刊发的活动内容时间:1997年6月25日。

    6月份举办的活动,11月才刊发出来,这速度让人汗颜,若非有胡崇红这种篮球狂魔,估计寝室里面的这帮人明年都不一定知道这些信息。

    在这个交通、通讯极其滞后的97,信息非常值钱。

    97年,97年,何荣的思绪不由得发散开来。

    前世经常跑销售的他对各大商业大牛的经历有过深入的研究,一是好奇,二是生意场上吹起来也有墨水。

    依稀记得:

    依稀记得:

    这一年,磊总还没开始搞手机。

    这一年,马老师还未成立阿理。

    这一年,顺风王的快递还没有起色。

    这一年,京冬刘在中观村卖盘,小奶茶还没上幼儿园。

    这一年,小马哥的霸卡搞得风生水起,宏图霸业还未酝酿。

    这一年,亚麻逊才刚刚兴起,距离日后的万亿帝国遥遥无期。

    一别经年,再看当年潮。

    在这个质朴、野蛮、纯真的时代,信息等于财富,先机创造财路。而预知先机,便意味着可以改变未来,这一年,何荣高二,16岁。对他来说,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