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农门团宠:福运小龙女有锦鲤商城 >第051弃婴塔
    沈卿歌点头三下,举起三根手指发誓。“我保证,以前不管沈家有多少霉运,但从现在开始,沈家好运连连。”

    她留在沈家,可不是混吃等死的。

    “好好好!”连说三个好字,沈老头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

    沈卿歌小嘴一开,转头去哄得掌柜心花怒放,答应只收她七十五两银子。

    还送她一套针线和一大袋丝绸碎布,并用马车送他们两人和布匹针线回去。

    这可省了一百个铜钱。

    不然他们两人去包马车也要花上三十个铜钱。

    马夫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刚成亲没一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他做马夫三年了,技术也算娴熟。

    看到马车这么大,布匹等所有东西都搬进去后,还有一点空位,沈卿歌又返回布铺买了十五匹棉布。

    一匹棉布价格是三两银子,她觉得这个价格算中等,难得这个时代已经有棉花了。

    而且穿来干活也行,穿出去也不算掉面子。

    等明年沈家真正大富大贵起来了,到时候就能绫罗绸缎天天穿,不用藏着掖着。

    ……

    买的东西塞满了整个马车的车厢,最后沈卿歌只能坐在沈老头的大腿上。

    车窗封闭,看不见外面的情况。

    他担心车窗打开,会被熟人看见自己。

    踢踏踢踏的马蹄声一响起就没有停下,车窗外的叫卖声和说话声越来越小,直到完全听不到时。

    沈卿歌就知道马车出了县城。

    她伸起双手打开一侧的车窗,看见外面一片绿油油的树林。

    “爹,我们出了城。”

    “嗯,你渴不渴?喝点水吧!”

    “我不渴,爹你喝吧!我看你嘴巴都干了。”她趴在窗边看着外面的风景,这在21世纪的现代可是很难看到的。

    “阿伯,你家闺女可真孝顺。”外面的马夫小哥忽然笑出声,打开一点车门,回头看一眼沈卿歌和沈老头。

    还没等他应和一声,车夫小哥已经插话:“我要是也生一个这么俊俏又孝顺的闺女就好了,我没有姐妹,只有三兄弟,前面两个哥哥都生了几个儿子,没生一个小闺女,祖上三代人都没生出一个女儿,可急坏我们几兄弟了。”

    “还是闺女好啊,除了力气比男人小干活少一点,要嫁人这两点不好,但其他是样样都比儿子好。”

    “哦,何以见得?”沈老头哈哈大笑又反问一句。

    车夫小哥牵着缰绳,眼睛注视着前方,笑着说:“阿伯,你仔细想想,比起细心,女人比男人细心做事,饭菜煮的比男人好吃,养牲畜也比男人会养。比起吃苦耐劳,大多数女人能在婆家一辈子做家务,伺候公婆和孩子,还要养蚕织布,赚钱养家。”

    “有道理,还有吗?”沈老头摸着下巴的长胡子,肯定地点点头,嘴角挂着笑。

    车夫小哥回头看沈老头,就知道他的妻子也是如自己所说那般优秀。

    “还有啊?太多太多了,比如大多数女人都生过几个孩子,一辈子不是在怀孕的路上就是在坐月子。婆家必须要她生一个儿子,有些要生两三个儿子才肯放过她,还有些婆家不喜欢儿媳妇生女儿,最多生一个,生两三个女儿就会拿去扔掉或者掐死。”

    “唉……”沈老头叹气一声,脑海浮现一些恐怖的画面。

    车夫小哥说的都是事实,他可能不够了解整个大周国的情况,但杨家庄这个村子就是这样子。

    每家每户生的孩子差不多都是几个儿子,平均只有一个女儿。

    他家三个儿媳妇就生了八个孙女,算是为杨家庄做了大贡献。

    这几十年里,他经常听说谁家生了女儿,就扔进尿桶里,或者扔山上扔小河。

    造下无数孽障。

    听说附近还有一个地方专门扔女婴,叫什么弃婴塔。

    沈卿歌一边看风景一边听他们两人的谈话,路边茂盛的草丛里隐约可见一个像人形的东西。

    当马车走近一些时,她才看清楚。

    一个死去多日的婴孩,浑身爬满了白色的蛆。

    “呕呕呕……”

    纵然不是第一次见尸体腐烂长蛆,但她还是很害怕很难过。

    毕竟是幼小而无辜的婴儿。

    “怎么了?”沈老头发现沈卿歌捂着嘴呕吐,着急地站起来扶住她。

    “爹,我没事啦,你坐好,我只是有点晕车而已。”不得不撒一次谎,因为她不想让沈老头看见那个东西。

    她关掉车窗,逼沈老头坐下去,而她靠在他怀里抱着头装难受。

    “晕车?”他皱起眉头,一脸的不信。

    来城里时坐牛车那么辛苦,都没见她晕车。

    怎么坐马车回去反而晕车了?

    “小姑娘晕车啊?那我放慢一点速度吧!刚才有点太快了。”车夫小哥立刻送来关心。

    “那谢谢小哥你了。”沈老头对车夫小哥印象很好。

    但后面车夫小哥问起他咋有那么多钱买那么多布匹后,他就不怎么喜欢车夫小哥了。

    回杨家庄的行程还不到一半的时候,沈卿歌就听到外面传来女人喊救命的声音。

    当马车越来越近的时候,声音也就更清晰。

    “救命——救命——”

    “有人吗?救救我,救救我……”

    “金大虫,你今日若敢欺辱我,我死了也会变成厉鬼找你报仇。”

    “哈哈哈……就凭你?也想找我报仇?好笑。我活了三十年,奸了不知道多少女的,杀了不下十个女的,要是世上真有鬼,估计我得死十八回了。哈哈哈——”

    男人恶心的笑声在山林里回荡。

    沈卿歌偷偷打开车窗,就被沈老头按住。

    “别乱看,我们管不了。”沈老头一下子就听出男人声音的主人是谁,金大虫,原名金三鑫,城里最大米铺和赌坊,金家的三公子,绰号大虫。

    意思就是他像大虫(老虎),会“吃人”。

    “爹,见死不救、袖手旁观也算是一种罪恶。”沈卿歌脸色凝重地回头看沈老头,轻轻推开他的手。

    “不是爹不想救,是真的没办法,你听声音就知道对方不止一个人,他们这种人身上必然带匕首等利器,我一个老头,你一个小孩,怎么打得过他们?”

    “何况,我们就算有本事打死他们,可金家一旦报官,我们肯定会被捉住,说不定我们全家都得赔命。金家在城里的势力很大,有十几家米铺布铺,还有十几家青楼和赌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