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大理寺女法医 >第294章 非你不娶
    开完菜谱,白越便带着林怡要走,等在柜台边的男人大约是闲得慌,突然道:“小姐留步。”

    林怡顿时警觉起来,往前一步,挡在简禹面前。

    林怡也是佩剑的,一身劲装,看起来便会武功。能带女侍卫出门的女子,定是有一定身份的。

    白越摆摆手让林怡让开一些:“有什么事?”

    男人道;“小姐住在这里?”

    “是。”

    男人道:“这里我家主子征用了,还请小姐移居别处。”

    林怡一肚子火气,但是被白越按住了,白越一点儿也不生气,不紧不慢道:“移居到哪儿啊?”

    男人一愣,然后道:“镇上还有其他的客栈,小姐可以去看看。”

    “是吗,那你怎么不去看看呢?”白越在秦五那积攒的火气还没发出来呢,哪儿有那么好说话。

    男人一听白越这么说,立刻语气不悦道:“小姐,您现在搬走,我们会给您补偿。”

    白越又给掌柜地丢了一锭银子,放在菜谱上,叮嘱道:“对了,生姜不要切碎,菜好之后,帮忙把生姜挑出来。”

    掌柜莫名其妙,但立刻应了。

    然后白越才回话道:“是么,给多少补偿?对了,我们有五间房,五个人,补偿也要五份才行哦。”

    男人看着菜单上的三锭银子,一时没说话。

    点个菜能给三锭银子,还带着会武功的侍女,这不是十两八两银子可以打发的,给多少,他一时还真不知道。

    “给个万儿八千两吧。”白越轻飘飘道:“钱拿来,我这就搬。”

    林怡撇过脸去,说气人,还是白小姐会气人。

    男人脸色骤变,就跟吞了个苍蝇似的,

    “小姐莫要开玩笑。”男人道:“信口开河也不是如此。”

    “给不起?”白越奇道:“万儿八千两都给不起,那还学人包什么场,装什么大爷,本小姐看起来是少那十两八两的人吗?”

    男人脸都绿了,被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林怡心里爽快,但暗自神经绷紧做好准备,对方看起来也是练家子,如此嚣张赶人,谁知道会不会动手。

    “给不起就算了。”白越转身要往楼上走,突然听见外面一个声音传来。

    “开口就是万儿八千两,姑娘好大的胃口。”又是七八匹马在门口停下,一个身高马大的男人翻身下马,大步进了客栈。他身后,还跟着七八个人。

    白越停下脚步。

    “主子。”先前跟白越扯皮的男人连忙走过去:“主子怎么来得如此快。”

    男人将鞭子放在手下手里,走了过来:“这位小姐,之所以在下要包下客栈,因为我手下都是粗人,边疆将士身上沾满血,见多了死人,怕是与寻常人同住,会叫他们害怕。”

    竟然有人担心死人和血会叫白越害怕,真是匪夷所思,白越还没来得及转身,便看见简禹和沈烨从楼上下来了。想必是听见了外面的动静,怕她和林怡在外面遇到事情。

    果然简禹看见白越第一句话就是:“没事吧。”

    白越摇了摇头:“你怎么出来了,伤没好呢。”

    “我不碍事。”简禹慢慢走下来:“听说,有人要包客栈,要把客栈里的人都赶走?”

    简禹一见男人,就知道不必让着。这个世上可以让他让的人,不过京城里的那几个罢了,就没有不认识的。其他的地方官员或者乡绅,敢骑在他头上耀武扬威,那真是疯了。

    而这人他不认识。

    “不错,是我。”男人皱眉看向简禹,显然也不认识,但是能感觉得出,简禹也不是寻常人。

    白越跟着简禹转身,其实从一个客栈搬到另一个客栈,这不是多大的事情,但没有这个道理。若是混到简禹这种身份,还要被人威胁一句就搬来搬去,那就真的没有意思。

    那男人长得五官端正还挺英武,人高马大也是气宇轩昂,他身边跟着的十来个人,也确实看起来杀气腾腾,说是军中将士不似假话。

    简禹道:“你说你是军中之人,你是哪支队伍里的,说来听听。”

    朝中大将他就没有不认识的,身边副将至少也都见过,这个年纪的,怎么完全想不起来。

    那人却不说话,而是在白越转过身的一瞬间,就这么盯着她的脸。

    白越还没注意,简禹先注意了,他心里不悦起来,往旁边站了一步,挡在白越面前。你这么直勾勾地盯着我的人看,这是什么意思。

    “白越,你是白越?”那人突然一个箭步向前,大约是太兴奋了,竟然越过了简禹,伸手就去抓白越的手。

    白越被喊出名字意外了一下,见他一下子窜到自己面前,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简禹伸手便拦住了那人,不悦道:“你干什么?”

    那人神色激动道:“白姑娘,是我啊,是我啊。”

    白越从简禹身后看过去,一脸茫然:“你认识我?”

    她心里警铃大响,十分糟糕。

    她不知怎么占据了这个身体,但是完全没有继承这身体的记忆,如今知道的都是她之前在简府里说的,没说的那些,简府的人不知道,她也不知道。

    若是遇不上以前的人也就罢了,若是遇见了,一准要穿帮。

    比如这个男人,他是谁,哪里来的,为什么认识自己。现在怎么办,装昏然后失忆是不是太巧了点。

    “我是习初北,白姑娘你不记得了?”男人指了指自己肩膀:“三年前,我受了伤被水流冲下落在河边,是姑娘救了我,帮我处理伤口。”

    白越紧紧皱起眉,她现在该怎么办,说哦原来是你,还是咬死不认识?

    “姑娘一定不记得我了,但是姑娘对我的救命之恩,我永世不忘。”习初北道:“那日我半昏迷中,听见姑娘叹气,自言自语,不愿听家中安排婚事。当时我就发誓,我一定要报答姑娘,非你不娶。”

    简禹脸都黑了。

    习初北又道:“但军情紧急,我醒来便不得不走。请姑娘原谅我不告而别。后来我又回去找过你,可惜已经人去楼空,没料到能在此处重逢,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信息量实在太大,但白越飞快整理出来几条重点。

    这个习初北和她不熟,要不然也不说出,你一定不记得我这话。

    不熟就行,不熟就可以死不承认,白越立刻道:“我家世代行医,我救过太多人,真的不记得什么时候救过你了。还有,我已经有未婚夫了,十分幸福,就算我真的救过你,也不必报答。”

    简禹身上的杀气慢慢散去,这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