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妖怪大城市 >第九十三章 你的名字
    莫如烟在大东海上班的第一天,就是个夜班。

    一楼酒吧的名字很魔幻,叫“青春65度”,里面灯光不耀眼,音乐不劲爆,却透着一股狠劲儿,可能是因为高脚椅上都蒙着人造的虎皮,就像gay版的梁山聚义厅。

    凌晨三点以后,酒吧里的人渐渐少了,莫如烟在吧台后面用毛巾仔细擦着杯子。

    吧台上坐着一位女士,淡妆,看起来带着几分严肃正直,并不像此地的常客。正端着手里的一杯Sea Breeze海风,借着吧台顶上昏暗的灯光,出神的看着杯子里越橘汁和西柚汁映出的紫红色的光。

    海风的基酒是伏特加,虽然比例只有不到三分之一,但喝多了还是会醉的。此时的她就快要醉了,眼神已经略有些涣散,但还是一口干了杯子里的残酒,然后抬手又叫了一杯。

    而邻桌几个看起来贼眉鼠眼的人,正在小声说着话,一边交头接耳,一边不时的瞄向这边的“猎物”,显然是等着“捡尸体”的。

    莫如烟虽然刚到这个时代不久,还没听过“捡尸体”这个词,但作为一个跨越了不知道几个朝代的人,一个历史阅历极为雄厚的人,也马上就看出了这帮人不轨的企图。

    不知道是因为酒量尚可,还是喝的太慢了,烂醉如泥这一刻的到来比他们预计的晚了一些。等到她真正趴到吧台上不省人事的时候,莫如烟已经换下了工作的制服,到了下班的时候。

    抢先一步,莫如烟赶在这几个“猎手”之前,先站到了她旁边,一只手轻轻搭在腰际,把她扶进了怀里。

    “怎么着啊小老弟,截胡啊?”为首的一人走了过来。

    “先到者得。”莫如烟不愿多说话。

    “我劝你识相一点,你一个在这打工的,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莫如烟心想我真正上班的地方,说出来吓死你们,总之不愿跟他们多纠缠,不耐烦的说:“让一让吧,我下班了。”

    “要是哥儿几个不想让呢?”几个人一字排开,挡在前面。

    莫如烟是见过世面的,知道恶人还需恶人制,回手从吧台上拿起她刚才喝酒用的杯子,还带着零星的残酒,直接拍在了为首这人头顶上,还用手掌按住碾了一把。这只手自然是什么事都没有,对面那人却是玻璃渣滓嵌在皮肉里,血水里混着伏特加和西柚汁,顺着脸往下流。

    一脸血的直接懵了,几个跟着的也怂了,架着人就往外走,快出门的时候还回头喊了一句:“有种你别走,等我们一会回来收拾你!”喊声里带着颤音。

    一个注定游离于时代之外的人,除了自己,又会真的在乎谁呢?莫如烟已经习惯了目中无人,更何况又是这么一种与陌生人的幼稚约定。

    黎明之前风最凉。

    他走到街上,在水一样凉的风里,怀里的人动了一下却没有醒,嘴里嘀嘀咕咕听不清说着什么。听着身边人含糊不清的梦呓,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先带她回家。

    进屋把人扔在床上,莫如烟轻轻打开了她随身的皮包,里面装着一册高中语文课本,剩下的除了一些化妆品,还有个钱包。抽出里边的身份证,莫如烟看见了她的名字——章惠莲。

    第二天一早,莫如烟是被一声尖叫吵醒的,他从地上坐起来,揉了揉惺忪的双眼,看着跪坐在床上惊慌失措的章惠莲。

    “放心吧,我可没碰你。昨天你在酒吧醉得不省人事,我觉得要是不管的话你可能更危险。”莫如烟说完打了个哈欠,“旁边有一桌人,一直盯着,就等你醉呢。”

    “哦……”她看见莫如烟的脸,紧张感好像减轻了不少。

    “以后一个人别喝那么多酒,外面危险,要是放在过去,你都不知道被卖到哪儿去了。”他们这些命长的人有个特点,就是总爱提过去。

    “哦……”

    “借酒浇愁愁更愁,记住了。”

    莫如烟以为这句话会意味着结束,下一刻两个人就会礼貌的鞠躬再见,互相祝愿对方在未来的日子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美满。

    但章惠莲听了以后,显然被某种情绪触动了,可能是因为阳光正好在此时透过围墙照射进来,斜四十五度打在莫如烟堪称完美的侧脸上,这种感觉让她有些失控,眼泪止不住奔涌而出,嚎啕大哭。

    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章惠莲事无巨细的讲述了自己被男朋友劈腿的故事,包括每一处疑点的考证,每一个眼神蕴含的意义,以及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在这件事里浮现出的层层脉络。

    因为工作的缘故,莫如烟确实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并且非常懂得在关键时刻引导对方说出更多的内容——是吗?然后呢?他怎么能这样?不会这么过分吧……

    能说的八卦都说完了,两个实际意义上的陌生人陷入了短暂的冷场。

    “我叫章惠莲,你的名字是?”

    莫如烟想起自己在不同的时代曾有过很多不同的名字,而现在用的这个,还是上上上次醒来的时候,住到庙里之后老方丈给起的。当时方丈并不知道自己真实的身份,只是觉得一个年轻人活的有些莫名的虚无飘渺,又给了个法号叫入尘,想让自己多接地气。

    不过现在看来,连自己也觉得,这名字并不适合当下这个时代了。

    “呃……”犹豫中,他想起了昨天的语文课本,还当作睡前读物翻了几页,“叶荻,树叶的叶,荻草的荻。”

    “好名字,适合你这张脸,而且跟我一样,咱们都是植物系的。”章惠莲对他这个名字十分满意,翻身从床上跳下来,面带微笑,掏出手机,“留个电话还是扫我一下?”

    “扫你?”

    “你不用手机么?”

    “刚进城,还没来得及买。”这说的确实是实话。

    “正好,明天我送你一个。本来是给他买的,看着生气,扔了可惜,便宜你了。”说完了挎上皮包就往门口走,“明天我再来找你,请你吃饭。”

    走出门以后,又探回半个身子,“谢谢你啊。”这才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