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知识分子要修仙 >第14章 换头怪
    身心俱疲的余欢一回到他的小屋,就一头栽倒在了床上。

    这一觉他一直从早上睡到了傍晚。

    要不是被饿醒了,他还能在床上再赖上个把小时。

    人生辣么苦,我只想赖着。

    等他晃晃悠悠下楼觅食时,

    却看到一个绝色美女在笑盈盈地看着他,

    这是眼花了?

    还是闹鬼了?

    亦或是梦遗的前兆?

    ……

    都不是!

    余欢掐了掐大腿内侧,痛是撕心裂肺的。

    坦白讲,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即便是把电视上,杂志里的女人都算上,这个女人的颜值也是吊打一切。

    要不是她开了金口,余欢是打死都不敢相信面前这人就是平日里的那个抠脚大汉——李曦月。

    很明显,今天的老板娘是刻意打扮过的,她的脸就像一张画布一样,涂了不少黑的、白的、粉的、红的。各种色彩巧妙地搭配在了一起,衬托得老板娘艳光四射。

    她头上还编了几个小麻花辫,斜斜的贴在额前,艳丽之外又多了几分调皮的意味。

    那身吊带短上衣、蕾丝包臀裙加小高跟的搭配,把她玲珑有致的身材完美的勾勒了出来,浑身散发出一股成熟女人的致命诱惑。

    余欢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整个人莫名亢奋起来,“李曦月,你不要这样好吗?你这个娘们唧唧的样子,让我忍不住想犯罪!”

    “瞅你那点出息,老娘就知道你扛不住。不过你比我预期的还好一点,至少还站得住。”老板娘一边娇笑着,一边走到了余欢跟前。

    老板娘话音刚落,余欢就“嗷”一声斜靠着老板娘的大长腿瘫倒在了地上。

    “怎么可以?你怎么可以这么美!刚才你是不是趁我睡着去换头了?”余欢一边质问着,一边紧抱着老板娘的大腿不舍得松开。

    “换什么头?老娘本来就是这么倾国倾城,要不是美貌给我惹来了太多麻烦,我平日也不会那么低调。”

    这话换成任何一个人说,余欢一定当场怼死她。但从此时的李曦月嘴里说出来,不仅听着有理有据,还十分的悦耳呢。

    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沦为看脸的社会也是有它的原因的。

    “李姐,你要早些这么打扮,咱俩的孩子现在应该都会打酱油了吧,你也不至于单身30年啊。”余欢扶着老板娘的大腿又顽强地站了起来。

    “切,别做梦了好吗?你以为我是勾引你吗?别想太多!要不是今天要见一个重要的人,我也不会这么打扮。”

    “什么人?梦中情人吗?”都说女为悦己者容,余欢估计应该是这么回事了。

    果然,老板娘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犹如被巨石砸在胸口一般,余欢眼前一黑,抱着老板娘的大腿又瘫了下去,“我又又又失恋了!你为什对我这么残忍,不是说好了晚上是咱们俩一起出去吃饭吗?”

    “你先陪我见那个人,我再陪你吃晚饭啊。”

    “干嘛让我陪,你是嫌我的脸还不够绿吗?”余欢的心在滴血。

    “谁让你是我闺蜜呢,我一个人去还真有点紧张。”老板娘说完还握了握拳头,似乎这场会面让她期待的同时,也多少让她有些不安。

    “闺蜜?我怎么觉得我是龟公呢?李姐,你这事做的真不地道。”

    ……

    嘴上虽是这么说的,余欢还是跟着老板娘去了市区。

    两人到了市区后,老板娘把她的小车停在了自助停车库,然后就带着余欢直奔“世纪广场”去了。

    他们一起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路过了一个又一个广场舞天团,两个孤独的灵魂仿佛在这一刻也沾染上了几分人间的繁华喧闹。

    余欢恍惚间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自己真的融入了中州这个大都市”。

    老板娘身材挺高挑的,穿着高跟鞋比一米八的余欢也就矮了小半头。

    或许是走得有点累了,老板娘伸手挽住了余欢的胳膊,两个人就这么并肩走着,看着倒像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

    “叔叔,叔叔,给姐姐买束花吧。”突然一只小手拉住了余欢的衣角。他低头一看,一个十来岁的小萝莉正揣着个花篮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叔叔在哪呢?这里没有叔叔啊,小妹妹,看仔细了再叫人。”余欢拍了拍她的头转身就要离开。

    “大爷,大爷,给姐姐买束花吧。”那小萝莉意识到自己喊错了辈分,立马又跑到了余欢身前,机智地换了个称呼。

    你是我大爷!余欢这个气啊,但他又不能跟个小女孩一般见识。

    好在老板娘及时给他解了围,“小妹妹,姐姐不喜欢花,你去问问别人吧,就找前边那个牵着小姐姐的大叔就行。”

    “那边那个姐姐也是这么说的。”小姑娘嘟囔了一句,委屈地走开了。

    两人在广场上相对清净的一个角落停下了,老板娘在台阶上垫了张纸巾后,坐了下来。

    她专注地看着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半个多小时过去了,竟是一句话也没说。

    气氛是清冷中带着一丝诡异,余欢坐着也是无聊,就跟老板娘说了一声,四处溜达去了……

    又是半个小时过去了,不仅那个男人没来,就连余欢也没人影了。

    老板娘多少有些烦躁,她掏出手机想给余欢打个电话,刚按下电话号码,余欢却突然出现在了她跟前。

    还没等老板娘开口,余欢就从背后拿出了一支玫瑰:“给!送你的!”

    老板娘愣了很久,甚至表情中还夹杂了一丝痛苦。

    “我说了,我不喜欢花。”她虽是这么说的,却还是板着脸收下了。

    老板娘把花凑到鼻子下闻了闻,然后她对着余欢质问道:“喂!你不是真看上我了吧?你这是要追我吗?我把你当姐妹,你却想着要上我,你对得起我吗?”

    “当姐妹和上你又不冲突,有好处还不得先便宜便宜自家姐妹吗?”余欢贱兮兮地说着,“不过,这次你还真想多了,今天不是你生日吗?这是送你的生日礼物。”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老板娘闻言收起了嘻皮笑脸的样子。

    “家里的各种账单不都是我帮你缴的,你的体检单子也是我帮你去医院取的,阳台上的内衣内裤都是我帮你收的,你还有啥是我不知道的?”

    也是,自打去年余欢搬到她家以后,基本上各种琐事都是交给余欢打理了。虽说她给余欢的工资确实有点低,可光是各种账单,余欢就没少从里面偷吃回扣。

    不过余欢办事确实牢靠,她倒也没再因此操过心。

    时间长了,她甚至还有些依赖余欢了,毕竟她已经被余欢照顾得快要丧失生活能力了。

    最令她讶异的是余欢竟然记得她的生日,过了今天她就迈入30岁了,她打扮的这么漂亮也是想最后体验一把青春的感觉。

    她只想这么默默地庆祝或者说祭奠自己的青春,没想到这个傻小子竟然在今天送了支玫瑰给她。

    还真是意外之喜啊!

    嗯,比想象中还要开心呢!

    老板娘忽然站了起来,“走吧,姐请你吃大餐。”

    “不等你那个梦中情人了吗?”余欢有些纳闷,是那个男人失约了吗?还是说他们已经见过了?

    老板娘笑了笑,“不等了,以后都不用等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