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挣扎在新美漫 >第四十六章 进入荒野
    6月15日,C1074以东一百公里。

    这里是温特斯家族提前设立的家族据点,从室内都还没有来得及粉刷的墙壁,可以看出来这个据点的设立有多么的匆忙。

    据点中,有一批超过三十人的探险队,正在检查各自装备和坐骑,并且准备饮用水,食物,帐篷,火种等物资。

    麦克也在其中,他正整理着身上那身刚到手的,崭新的尉官级中型战术护甲,仔细的把魔术贴和锁扣固定好。

    经过温特斯家族用高强度合金加强过的,尉官级中型战术护甲,给麦克传来了一种安全,可靠的感觉。

    不像轻型战术护甲,只能提供廖有胜无得防护,也不像普通士兵款的战术护甲,粗制滥造不太合身。这款护甲经过加强后,类似于板甲和链甲的结合,坚固又不影响战术动作,更是有温特斯家族的铸造师,附魔了二阶防御的特效。

    老麦左边腰上,有一柄长125公分的手半剑,不仅材料是特殊的高强度的合金,有二阶坚韧和二阶锋利两个特效。

    老麦背上,还挂着一面鸢形盾牌,主题为高强度低密度的复合材料,又覆盖了一层3毫米左右的合金。特效是二阶坚固。

    温特斯家族的报酬,还不止于此。两天前麦克在温特斯家族的私人领地,一个B017城外不远的,防备森严的镇子上,举行了基础再生的仪式,成功获得了这项通用专长。

    获得以后得一整天,老麦都觉得身上麻痒难耐,有无数只蚂蚁再爬一样。这就是再生专长在修复他体内,从未被重视的暗伤。让老麦以后进一步成为超凡者的可能性,变得更大。

    心灵异能的学习资料,也在当天送到了老麦手里,还附送了两个实用的心灵异能:心灵感知和心灵冲击。

    只是老麦刚刚读了一遍学习资料,对心灵异能的原理刚刚有了一些了解,还不能得其门而入。距离学习心灵异能的施法,还有很远的路。

    队伍里剩下的人,也大多装备精良,基本都是职业者,或者有职业者战力的资深冒险者。

    带队的是温特斯家族的一位超凡者,姜戈温特斯,超凡职业是荒野巡游者。一种力量,敏捷,感知都很均衡的近战职业。

    姜戈是野战部队204团的副团长,迪克温特斯上尉的叔父,也是他职业道路的引路人。老麦也是刚知道,原来上尉走的是荒野剑士的职业道路。

    队伍中还有四位超凡者。

    其中一个是温特斯家族请来的外援,一位心灵术士,大家都叫他盲眼。因为他眼睛上缠着一层厚厚的绷带,平时视物都通过心灵异能的感知。

    另外三位都是家族的超凡者,其中两位同样是荒野巡游者,贝尔温特斯和西蒙温特斯。他们原来都是野战部队的校官,退役以后,分别负责带领家族的冒险团和武装商队。

    剩下一位,保罗温特斯,他的经历带有一定的传奇色彩。他出身不受重视的远房,从小平凡普通,甚至有些蠢笨。唯一值得称道的,只有他的坚定与努力。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救下了一个身受重伤的冒险者。为了报答他,冒险者给他留下了一条通向职业者道路。依靠自身的努力,没有通过家族支持,一步步成为职业者,又在战斗中自然晋升超凡者。

    他走的的职业道路,名叫狩魔人。是一种诸天万界,伴随着深渊入侵,都会出现的职业。狩魔人以猎杀深渊种为职业典范,只要猎杀的数量足够多,质量足够高,就可以不通过仪式自行晋升超凡者。

    他就职超凡职业,名叫狩魔猎人。擅长剑术,弓箭,格斗,追踪。因为狩魔猎人坚定而强大的心灵力量,他们可以使用一部分心灵异能。是一种强大的战斗类超凡职业。

    一行人在据点里稍做休整,然后各自骑上温特斯家族提供的战马,集合列队出发。

    战马是选种过后,用食尸鬼的心脏混和豺狼人血肉喂养的血纹马。因为强壮的马身之上,还有数道凸起的血纹而得名。

    这种战马耐力和爆发力都远远强过普通战马,而且性格勇敢,不畏深渊种的袭击,是一位极好的荒野伙伴。

    队伍中,资历最深的姜戈和战斗力最强的保罗打头,贝尔和盲眼居中,西蒙负责断后。

    队伍周边,还有几条半人多高,强壮凶猛的猎犬,是保罗带来的。据说是某次冒险的时候,无意中获得的驯养秘方,是他荒野中的最大助力之一。

    老麦和温特斯上尉,都在队伍中间,老麦是防御手,负责贴身保护心灵术士,法爷盲眼。而上尉和贝尔则游弋左右,防止突发状况。

    一直到晚上扎营为止,一路无事。

    老麦倒是收获颇大,不管是对荒野行军,生存技巧,各种深渊种的辨识都有极大的进步。

    盲眼听说他正在自学心灵异能,还随口指点了他几下,让老麦有种茅塞顿开,恍然大悟的感觉。

    下半夜,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犬吠,整个营地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老麦夜间披甲枕戈,并不敢因为营地高手众多,就有所懈怠。他瞬间醒来,先叫醒了和他一个帐篷的心灵术士,随后仗剑持盾,毫不犹豫的两步冲出营帐,牢牢守在门口。

    营地里已经有人在行动,姜戈和贝尔,西蒙正招呼手下,以他们为核心,形成三个作战小队。

    保罗则喊上几个跟他一起的冒险者,护住了辎重和中心的盲眼营帐。见老麦出来了,还冲他点了点头。

    上尉也持剑赶到门口,不一会儿盲眼出来,还是那用绷带蒙眼,手上摆出一个奇怪的手势。

    “东南三十米,四十只一阶深渊种,六只一阶高段。”盲眼突然开口。

    姜戈和贝尔带着两队人摸了出去,剩下的西蒙依旧在营地里,耐心等待着什么。

    果然,就在姜戈他们,和东南的深渊种交起手,武士的冲杀声,深渊种凄厉的尖叫声,响成一片之时,盲眼又一次开口。

    “西北超过一百只深渊种,十五只一阶高段,一只二阶,迅速靠近。”

    不到两秒,一只像是屠夫,但肥硕许多,而且更加强壮凶狠的深渊种,一马当先,带着后面密密麻麻的,不知道多少只屠夫和食尸鬼,从黑暗中直扑营地。

    “是憎恶,大家不用害怕,我来解决它,其他人保护营地。”保罗说完,就带着手下的冒险者冲了上去,速度之快,几乎化成一道残影。

    “憎恶,屠夫的进阶种,防御力极高,爪刀可削金断铁,周身会缠绕铁链,战斗时常以锁链困敌,战斗力比起屠夫有了质的飞越。”老麦脑海中闪过憎恶的资料。

    不过呼吸之间,保罗已经跟憎恶交上手。他敏捷的闪过铁链,长剑直取憎恶。那憎恶挥舞爪刀试图抵挡,却不知为什么,动作突然慢了一拍。

    只一回合,憎恶就狩魔猎人秒杀。

    随后保罗带着几个冒险者伙伴,左突右冲,所过之处尽是断肢残骸。不到五分钟,在另一队姜戈回来之前,保罗就结束了战斗。

    麦克看的有些入神,大丈夫当如是也!这才是主角该有的样子!

    再看看自己,重甲鸢盾,活脱脱的一个肉盾龙套!

    路都是自己选的啊。老麦不禁在头盔里露出一个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