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文以改命 >068 田大爷
    刘雯一个电话,郭山直接打车回了家。

    郭长歌在上学的时候,夫妻两人就开始忙活了起来。

    买菜的买菜,买肉的买肉。

    在厨艺方面,郭山是比刘雯强上不少的,所以今晚的庆祝饭将由他掌勺。

    学校这边,得知消息的同学们都过来恭喜了郭长歌一下,连几个老师都不例外。

    郭长歌一旦走出去,那么以后就是市高中师生的一个谈资。

    在校长的英明领导和老师的悉心教导之下,诞生了郭长歌这样的人才。

    不但学业优异,而且小小年纪就已经闯下了一番事业!

    来年的招生不就稳了!

    一天下来,接踵而至的人让郭长歌的精神多少有些疲惫。

    因为是家里人的一个庆祝饭,所以郭长歌并没有邀请同学们,等周末的时候再请他们也不迟。

    运筹拉着郭长歌,表达了一下自己不能参加他们家庭聚会的遗憾,然后顺走了手稿。

    说是庆功饭,在性质上其实只能算是夜宵,毕竟郭长歌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多了。

    刘雯当时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不过已经把郭山都叫过来了,也就这样了。

    而且等周末放假庆祝的话也差不了多少,儿子一直挺忙的。

    反正怎么样都是耽误时间,所以也就不用在意什么时候耽误时间了。

    本来夫妻两人白天对晚上吃什么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最后才意识到时间点不对。

    然后两人去商场里买了一个烧烤炉。

    正所谓夏天烧烤,冬天火锅。

    越是火热的天气,吃着烧烤越是带劲!

    够味!

    刘雯对户外烧烤这个事情一直有点想法,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耽搁了下来,今天正好赶巧了,这让她很是高兴。

    两人没有现买准备好的,而是买了食材回家自己穿串。

    自家串的总比外面的实惠,郭山把羊肉切得很大,串好后,再在肉上切几刀,刷上调料,便于烤熟,而且咬一口会满嘴流油

    。

    除了羊肉串这个必须品之外,一些其他的配菜也串了不少。

    尤其是香肠,郭长歌最喜欢的食物之一,夫妻俩买了好几种,有火腿,有玉米肠,还有六号肠,种类很是丰富。

    在家弄好之后,两人掐着时间收拾东西去接郭长歌。

    马上就快期末考试了,郭长歌虽说能不在乎,但是其他学生可不能不在乎。

    他们一家在单元楼下吃就有些影响别人了。

    正好附近有一个湖,湖边建起了一座公园,也有不少人会来这里对月撸串,小酌几杯。

    郭长歌听到晚上有烧烤吃,更新的事情根本就不去想了。

    写什么的哪有香肠和羊肉串重要?

    “妈,都准备啥了?有没有香肠?”在车里郭长歌有点迫不及待地问道。

    “知道你爱吃,香肠给你准备了不少。”刘雯掰着手指数道,“还有羊肉串,鸡脆骨,鸡皮,……,蘑菇,豆角,土豆……”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这么一数,准备的食材还挺多的。

    “哧溜——!”

    郭长歌抹了一把嘴,对今天的庆祝饭越来越期待了。

    晚晚一听有好吃的,眼睛立马就亮起了绿光。

    “妈妈,我要吃肉肉!”

    “好好!”刘雯笑道。

    夏天和烧烤也不知道是谁给配在一起的,但是确实成为了一种习俗。

    公园里靠近湖边的那一边人行路上,已经有了不少人。

    有三三两两的,也有成群结队的,看起来好不热闹。

    郭山开车转悠了几圈后才找到了位置。

    摆好了烧烤炉,拿出了食材,准备烧烤。

    “哎,刘雯?”旁边的黑暗中走出了一位带着眼镜的瘦弱男子,样貌清秀,他笑着问道,“你们也来烧烤了?”

    郭长歌对这男人没啥印象,一脸疑惑地看了看老妈。

    刘雯借着月光瞅了一会儿,这才发现原来是对门的邻居。

    “你们家也来烧烤了?”刘雯笑着打了声招呼,然后转头跟郭长歌说道,“这是对门的田大爷,你不认识了?”

    “认识认识,灯光太暗,所以我没看清!田大爷好!”郭长歌一边回,一边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人的信息。

    田大爷,对门的邻居,为人比较热心肠。

    两家的结识源于郭长歌的一次骨裂。

    高一的时候,郭长歌是非常喜欢打篮球的,有的时候甚至打篮球打得中午都不回家。

    班里有个体型健硕的,郭长歌一直跟他玩。

    不过在一次身体对抗中,郭长歌为了阻止他上篮,用身体撞了过去。

    结果对方好像没有受到影响地正常完成了上篮,自己则是身体一个旋转,把腿给弄骨裂了。

    具体过程也不好描述,当时郭长歌的感觉就是跟撞了一堵墙一样。

    这件事一度坚定了郭长歌想要锻炼地信念,虽然最后还是失败了……

    刚开始的时候,郭长歌一家人以为只是扭脚,没有当回事,直到一夜过去郭长歌脚肿得不像样了,他们才发现这个问题有点严重。

    但附近也没有医院,当时家里也没有车,刘雯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不得不敲响了只有几面之缘的邻居的门。

    对门的田大爷听后,二话不说就开车带着郭长歌去了医院。

    而且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郭长歌每天都坐田大爷的车去学校。

    这可是一个大人情啊!

    从那开始,两家的来往就多了起来。

    田大爷带着妻子和儿子也来这里吃烧烤,两家一商量,索性凑成了一桌。

    “郭长歌有出息啊!学习好,长得帅,现在听你妈说你还写出名了?了不起啊!”

    夸了夸别人的孩子,就免不了教育自己孩子一通。

    “田洛,你学学人家,老爸不说话功成名就,好歹考上一个本科大学吧?你……”

    郭长歌看到田洛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赶忙制止了田大爷。

    郭长歌比田洛大了一届,算是他的学长,田洛的情况他也想起来一些,以前挺好学的,但是记忆不算太好,怎么也记知识点太慢还容易忘,长久下来,对学习失去了兴趣。

    “长歌啊,你要是有时间,帮田洛补补课呗?”田大爷叹气道。

    时间郭长歌肯定是没有的,但是他是愿意帮这忙的。

    其实所谓的记忆力不好,只是因为学习不得法。

    都是普通的高中生,记忆力差别不可能太离谱。

    所谓的好学生,其实就是掌握了好的学习方法,并且肯花时间努力学习的人。

    “田大爷,我这里有个学习方法,等回去后给你,你到时候让田洛按照这个方法学,应该会有些效果。”

    田大爷眼睛一亮。

    “好。”

    “不过……”郭长歌凑到田大爷耳边说道,“这个方法有点苦,我怕田洛坚持不下来,你们最好帮他一下!”

    “怎么帮?”

    只要能提升孩子成绩,田大爷敢于做任何事。

    “不学就打他!”郭长歌眼神认真地说道,“打他!只要养成了学习习惯,他的成绩就能提升一大截!”

    吃着正香的田洛若有所觉地看向了两人,心里突然出现了一丝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