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我,大唐首富,身份被妹妹曝光! >第三十三章 一会可别舔盘子!
    因着心中的好奇,程咬金连忙追问到:“陛下,那您这些日子里来的微服私访,为何又只带了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自然骄傲的说到:“那自然是因为陛下亲近与臣。”

    程咬金哼哼的瞪了一眼长孙无忌,却又没说什么,毕竟长孙无忌说的这话确实也是事实。

    李世民看着这两人的明争暗斗,心中也有些忍俊不禁,他不由得笑着说到:“朕不过是第一次遇见那家店的时候是与辅机一同,是以后来每一次都是习惯性的叫上了辅机,可没有厚此薄彼的心思。”

    听到这话,程咬金脸上的表情肉眼可见的精彩了起来,他大声叫嚷着:“既然如此,那臣也要同陛下一同去微服私访,去见一见那位陛下口中评价甚高的鸿儒!”

    长孙无忌幽幽的插了一句嘴:“说的倒是好听,鸿儒若是那般简单见到,陛下也不会一连数次见不到其人了。”

    长孙无忌这话说的确实也是事实,因为纵使李世民同他一起去过了这么多次,也依旧没有见到那位仅存在他们想象中的鸿儒。

    虽然说次次去都有美食可吃,但是也依旧不能够完全抵消李世民心中的遗憾。

    不过昨日临走前怡红酒院的那位姑娘对于他想要见到她哥哥的请求,也并未一口回绝,说明此事还有商量的余地。

    想到这里,李世民面带笑容的说着:“鸿儒神龙见首不见尾,或许某一天去就见到了呢?”

    程咬金生怕他二人讨论着那位鸿儒的事情,搞忘了自己,于是又叫嚷道:“陛下,您可一定要答应臣啊,不然臣就日日守在偏门,专门堵你!”

    程咬金向来率性惯了,是以此时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李世民也不会觉什么有所冒犯,反而是终于笑出了声。

    “咬金,你倒还是一如既往的率性,朕就喜欢你这样的性子!”李世民高兴的说着,随后一口答应,“好,既然如此,那朕便带你去一趟,不过你可得给朕注意些,别冲撞了人家姑娘。”

    程咬金满口打着包票:“那是自然,臣可不会像某些人一般,与一个姑娘家的去争论。”

    说着,还故意的用胳膊肘怼了怼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自然无力反驳,气白了一张脸。

    说是带着程咬金一同去怡红酒院,可接下来的几天里因为边关大捷的事情,李世民一直忙的不可开交,实在是没有功夫再度出宫微服私访。

    程咬金则是天天望眼欲穿的等待着李世民的传唤。

    终于等到了数日后的一天,宫中有人来过来,说陛下召见国公爷。

    程咬金顿时就蹿了出去,生怕晚了一些时候李世民就已经溜了。

    到了御书房,程咬金急冲冲的说着:“陛下,咱们快走吧,臣早就已经等不及了!”

    李世民笑着说到:“爱卿先别急,微服私访微服私访,那自然是要换一身衣服的。”

    君臣二人换了一身衣服,随后便从偏门出去了,李世民领着程咬金直奔怡红酒院。

    怡红酒院现今是日日爆满,只因为那怡红酒院贩售的精盐着实是令人心动,以至于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之后,怡红酒院外表每日来买盐的人还是洛泽不绝。

    程咬金进到店中之后看到周遭的设施着实是有些过于简谱,并且整个店里也只有一个小姑娘家的在忙前忙后。

    店里打眼看去,也只有寥寥几个人在等待着吃饭,但是店主人正在忙着卖盐。所以没有时间来招呼他们。

    程咬金等得不由得有些不耐烦,于是四下打量着,但是入眼所见皆是一些极其潦草的设施。

    “陛下,这店着实是有些简陋了啊。”程咬金吐槽道。

    李世民自顾自点完了菜单,将菜单推至一旁,随后回答道:“咬金,不可貌相啊。”

    “你可知那位姑娘卖的是什么东西?”

    程咬金仔细一看,却着实没有见过那些东西,不由得问到:“臣不知。”

    李世民神秘一笑:“那姑娘卖的可是精盐,这些日子以来一直畅销长安,并且卖价也低,可谓是深得民心啊。”

    程咬金震惊的看着那些晶莹的小颗粒,难到这盐能比官府里的盐还要好?

    林婉儿忙完了买盐的工作之后,收拾好了之后便来到店内,看到李世民,笑着说到:“客人你又来了?这次怎么带了个络腮胡子大叔。”

    笑着说完,林婉儿便看了眼菜单,随后进入了后厨去做菜。

    等到菜呈上来之后,照旧是一碟酸辣土豆丝,还有炖萝卜和一道红烧茄子,清一色的皆是素菜。

    虽然面前的这些菜都是十分的香,但是程咬金却还是不满意说着:“就这?怎么吃?都没有荤肉,全都是一些素菜!”

    李世民还没说话,林婉儿瞥了一眼程咬金,不服气道:“当然有,你们等等。”

    林婉儿说着,便又回到了后厨,一番操作之后,便又端出来了一碟小炒肉。

    程咬金一看,碟子里的肉正是那些低贱的猪肉,顿时怒了:“你竟然敢给我们吃这猪肉?你可知猪肉都是些骚肉?”

    李世民看了碟子里的肉,顿时也有些犹豫。

    虽然说他天生就是氏族,从未吃过猪肉,但是却也对猪肉有所耳闻。

    在大唐的时候,有钱人家都是吃羊肉,羊肉虽然也有膻味,但是那股膻味是能为人所接受的。

    至于猪肉,则是一股子的骚味,让人难以接受,只有实在是吃不起肉的平民百姓才会去吃一些猪肉。

    其实大唐的猪肉之所以是一股子的骚味,则是因为大唐的还没有对猪的阉割技术,没有阉割过的猪身上的肉就是又骚又臭的,让人难以下咽。

    但是怡红酒院里的猪都是经过林轩之手而阉割过的,是以不仅膘肥体壮,而且这些肉也没有半点骚味。

    林婉儿看着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程咬金,冷笑一声:“我家这猪肉可是外面的猪肉所比不得的,到时候你可别舔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