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灰色王冠 >第一章 一步便是永恒
    2018年8月26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海岸,旧金山,格兰特街。

    穿过格兰特街镂空雕花、绿瓦盖顶的中式牌楼,一股燥热与市井的喧嚣迎面而来。入目所见写着大大汉字的‘海鲜酒家’‘珠宝’‘茶叶’‘典当’等各式各样的店家招牌,红灯笼、盘龙柱、复古的中式雕花充斥着狭窄燥热的小巷,与远方那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和壮丽的金门大桥恍若两个世界。

    这里是旧金山唐人街,是美国西部最大、历史最悠久的唐人街。旧金山八十多万的总人口,美籍华侨便在其中占据了近二十万,其中还并不包括那些数量多到无法统计的偷渡者黑户。

    从数据看来,把旧金山说成是华人的城市也并不为过,但绝大多数生活在此的华人却并不这么看。

    在街区中狭窄阴暗的弄巷里,一家招牌上写着古物珍玩的小铺子深藏在最阴暗的角落,假如不是特意寻找,任谁也没办法从那一大排五颜六色的招牌里找到这样一家破破烂烂的小店。

    打开脏兮兮的玻璃门,一个相貌清瘦、头发似乱草般盖在额头的年轻人正拄着下巴,翻阅着手中那本书页早已泛黄的古书。而在他的对面,一个容貌与其有几分相似,但明显英武很多的年轻人正坐在一张不知有多少年月的藤椅中,大口的扒着一碗看起来并不如何美味的炒饭。

    “修远,这本破书你已经看了一个上午了。我觉得你应该放下它,好好擦擦你的橱窗玻璃和再把那些快要发霉的骨头拿出去晒晒。要不然……拿把扫帚扫扫地也行,总之,挪动一下你的屁股,我怕再这样下去,你不到三十岁就得半身不遂!”

    “呃……”

    被称为修远的年轻人有气无力的抬起眼皮,懒洋洋的耸了耸肩:“我明天会擦的。”

    “明天?”对方无可奈何的翻了个白眼:“这个词我至少从你嘴里听说过一千次,哦,不,应该是一万次。该死,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退学了,你这家伙简直就是读书把脑子都读傻了。”

    “真正的傻瓜能考进加州大学?能用三年的时间就开始攻读硕士?”似乎是被对方的话刺激到了,名叫修远的年轻人一本正经的放下手中书,指了指对方脚边零星的几颗饭粒:“别忘了,我是你哥哥,虽然只比你大了三十六分钟,但早出生一分钟也是哥。古人云长兄为父,所以我觉得你与其坐在那里指手画脚把饭粒撒得到处都是,还不如站起来拿起你一米外的那把扫帚,好好的清理一下你遗留下的垃圾。当然,顺便大扫除一下,如何?”

    “……”

    无语了半晌,年轻人无奈的摇摇头,伸手拿起扫帚苦笑:“就知道会是这样。但说真的……我还是觉得你两年前放弃你的学业是个错误。你不应该坐在这里,你应该穿着白大褂在那些高级的研究室里折腾那些可怜的白老鼠。”

    “你知道我为什么放弃,而且……不要把医学研究工作说的像是变态动物饲养员那样。”修远用力揉揉眉心:“我只是觉得我的学习方向有错误,它不再是我的目标了而已。”

    “……”

    听到修远的回答,年轻人的脸上闪现过哀伤与不忍。但这样的对话早已在这两年中出现了无数次,他知道自己不可能让哥哥改变想法,只能选择沉默。

    假如时光倒回到2016年,那么一切和现在完全不同。

    被称为修远的年轻人名叫修?康斯坦斯?林。

    修,意指理性、智慧、灵魂,而康斯坦斯意指忠贞。作为在美国出生的华人,他的父亲按照西方的命名习俗,在他的名字中加入了他母亲的名字:康斯坦斯。不过在家中,依旧保留着华人习俗的林父更喜欢修的中文名:林修远。

    修远其寓意取自‘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句摘自屈原《离骚》中的名句所指的是在追求真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而我将百折不挠、不遗余力的去追求探索。由此可看出,为其子取名为修远的林父所蕴含的巨大期望。

    庆幸的是,林修远并没有辜负他父亲的期许。在年仅12岁的时候,他便开始展现出他非同一般的智力。并在16岁时考取加州大学,就读于伯克利分校攻读物理学。

    伯克利分校在加州大学的十大分校中享有盛名,一度曾是世界排名第二的名校。而由于其地处华人文化浓郁的旧金山,伯克利分校的知名校友录上并不缺乏华人的名字,其中朱棣文、宋楚瑜等华人名字耳熟能详,甚至其校长田长霖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华人校长。

    在崇尚自由学术氛围的伯克利分校中,林修远展现出惊人的物理天赋,并受其东方式教育以及伯克利分校所特有的东方神秘学文化的影响,林修远开始致力于现代物理与东方神秘学之间趋同化的研究。

    在2016年成功拿到硕士学位后,林修远期望更进一步的学术发展,于是放弃伯克利分校,转在旧金山分校攻读生物物理学博士学位。

    生物物理学是个繁琐的学术科目,其诞生的时间表追溯到1943年埃尔温?薛定谔的演讲。而在今天,生物物理学则主要从事生物生命活动的物理、物理化学过程,和物质在生命活动过程中表现的物理特性方面的研究。在这一研究项目上,拥有顶尖试验设备与充足研究经费的旧金山分校,无疑就拥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在那时,林修远还是整个旧金山华人圈中一颗旭旭上升的明星,没有人会质疑他的未来,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必然会拥有绝大多数人必将仰望的光明前程。

    然而,所有的一切都因为一件事而改变。

    在2016年末,他的母亲康斯坦斯突然在纽约毫无征兆的猝死,而仅相隔二十天,他那在硅谷工作的父亲便被诊断出脑癌晚期。巨大的阴影毫无征兆的笼罩了这个温馨的家庭,为了拯救自己的父亲,林修远几乎动用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并依靠其在学院中所积累的人脉关系,哀求院方让他的父亲进入UCSF进行最尖端的医学治疗。

    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隶属名校加州大学的十大分校之一,简称UCSF,本就以医科与生物科技而闻名。

    作为在美国、乃至世界最顶尖的研究型医学院,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在加州大学的十大分校中拥有其特殊的学术地位。在此就读的学生均是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与医学生,因此,相比起近两万名的教职员工,仅仅不到三千名的学生,其精英程度可想而知。能够在这样世界最顶级的医学中心治疗,绝对是所有病患所梦寐以求的。但是……一切并没有得到挽回,仅仅47天,林修远的父亲便因病去世。而破例亲自参与治疗研究小组的林修远,无力拯救他父亲的性命。

    之后的数月里,接连的打击彻底击溃了林修远,而为了治疗父亲倾尽家财之后,经济上的窘迫慢慢开始显现。

    他搬出了自己的高级公寓,无心学业的他离开了原本所在的研究小组。在失魂落魄的度过了几个月之后,他突然做出了一个疯狂的决定,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毅然选择放弃学业离开了UCSF。

    原本是高高在上的学界新锐,却像是一只败犬般失魂落魄的重新回到了代表着美国社会底层的唐人街,依靠着祖父遗留的一间小杂货铺苟延残喘。

    一开始周遭的熟人还对他表示惋惜,纷纷前来劝解他,希望他重新恢复斗志。但林修远恍若顽石般冥顽不灵,一头扎入了祖父珍藏的古典中与世隔绝。

    不得不说,人类是一种善忘的生物。两年的与世隔绝让人们很快的忘记了他曾经有过的光辉,很多人已经不记得他所拥有的才华,在所有人的眼中,他成为了一无是处的书呆子,一个必须依靠他的孪生弟弟来照顾他的废物。

    他的孪生弟弟叫修志,名字中寓意高远的志向。在生命的前19年,所有人都认为他的一生必将生活在哥哥的阴影下。

    与文质彬彬、智力超群的哥哥不同,林修志似乎是遗传到了家族基因中的另一个极端。他从小就无心学业,但运动神经却极其发达,在很小的时候就拥有着远超常人的体魄。因此,打架斗殴、混迹街头的他早早就离开了学校,拜了一个华人拳师为师,凭借他好勇斗狠的性格和出色的身手,现在在唐人街这块地方上已经是小有名气。

    林修远与林修志虽然性格迥异,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孪生兄弟,但他们的感情其实一直都非常好。在林修远回到唐人街后,一直是修志在照顾哥哥,就算平时起了争执,修志也从来都不会忤逆哥哥的意愿,而在他的面前,也没有人敢说他哥哥的坏话。

    不过,完全不同的性格让他们彼此注定都不会欣赏对方的生活。就如修志看不惯林修远一天到晚看书不愿挪动一下自己的屁股一样,林修远也看不惯弟弟整日帮人出头,与那些肌肉发达的黑人和浑身纹满了纹身的穷白人街头斗殴打得满脸是血。

    所以,在修志手脚麻利的为店里大扫除时,林修远习惯性的开始执行他身为哥哥的责任。

    “修志,我觉得你今后应该和我一起待在店里,毕竟作为你的哥哥,我可不希望在出门买餐包时看见你的尸体像死狗一般被丢弃在垃圾桶边。”

    “切!~”林修志回头看了哥哥一眼,不屑道:“你就是希望我待在店里帮你搞卫生、修家电、煮饭洗菜而已。告诉你,我是你弟弟,不是你老婆,更不是你保姆。”

    被说中内心所想的林修远脸上一红,但还是尽力争辩:“好吧,你说的只是原因之一。你必须明白,我的本意是不希望你出事,我不明白,你整日帮人出头到底有什么意义?就为了收那一点可怜的保护费?”

    “可怜的?一点?”林修远的声音徒然高了起来:“假如你经营的这家烂铺子能赚到钱的话,我就承认你说我收的保护费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但是你必须明白,假如没有我,就会有别的该死的黑人、白人、越南仔、或者是印度阿三跑来收钱。你以为你那些可怜的救济金用来交了保护费后还能剩下什么吗?我告诉你,你会饿死在铺子里,就算你的脑子里装着一个爱因斯坦,你还是会饿死。”

    “……”

    林修远沉默了。

    或许他不喜欢弟弟的生活方式,但毫无疑问,就目前来看弟弟是对的。生活不存在怜悯,假如没有弟弟这棵保护伞,他并没有能力独自在这条街上生存下去,甚至说,连出门买个餐包或许都会被人打劫,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太过弱不禁风,让任何一个孔武有力的人都会心生歹念。

    “好吧,那我换个建议,你至少应该像电视里那样多收几个小弟。我知道你很能打,但是也不能总是一个人对人家一群人,而且这里是美国,这里至少有一半人口袋里都装着枪。”

    “收小弟?你以为我是毒枭?帮派老大?”林修志摇摇头:“我可不是那些社会败类,我帮人出头只是因为我看不惯有人骑在我们头顶上而已。看到我们唐人街牌楼上的那块匾了吗?‘天下为公’,这世界上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我就是看不惯那群家伙欺负我们华人,而华人们还唯唯诺诺的不敢吱声。几百年了,从第一批华人被当成猪仔卖过来开始,我们华人就低人一等。现在,那些黑人叫嚣着民主、平等开始获取权益了,而我们华人呢?在他们的眼里,我们还是一群未开化的黄皮猴子,哪怕是美国最尖端的科技中心硅谷的里面一半是华人,他们也从来不承认我们比他们更聪明,更努力工作。这一点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现在是在搞民族复兴?”林修远无奈的按着额头,他开始觉得父亲为弟弟取修志这个名字似乎并不妥当。

    “没你说的那么高尚。”林修志撇了撇嘴,干完活的他随手拿起一副墨镜戴上:“我只是以此来发泄我心中的不满而已,至于保护费、你的免费餐饮以及一些免费的生活用品都是我发泄之后的附带产品而已。毕竟人家好心好意送我,我总不能拒人千里之外吧。”

    “好吧好吧,你总是有你的理由。”林修远看到修志似乎要出门的样子,随口问:“怎么,又去哪里搞民族复兴运动?”

    “庆福记的田胖子被一群黑鬼砸了招牌,他手下送外卖的小弟找到了我,于是我前天把那群黑鬼的大佬给揍进了医院。但现在田胖子怕事情闹大怂了,就找我去谈谈,他希望和平解决。”林修志露出一个鄙视的神情,摊手道“你看,息事宁人,这就是我们华人的解决方式。”

    “总之……小心点,我个人建议你也应该学学这种息事宁人的心态。”

    “算了吧,这不是我的风格,从来就不是。”

    林修志背身挥了挥手,推门而出。而在他身后,林修远透过落日的余晖望着他背光的魁梧背影,无奈的摇头。

    然而,正当他准备低头继续看手中的古书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犹如闪电一般自街角冲出。随即,急促的刹车声与那短促而爆烈的枪响充斥耳膜。身侧的橱窗玻璃仿佛爆炸般碎裂成一地的碎屑,呼啸而过的轿车摇下车窗,喷射出道道火光,而门口的英武背影飞溅出漫天血花,轰然倒下。

    “不……不可能……怎么可能……”

    林修远面色苍白的呆愣了半秒,突然像发了疯一般冲了出去。

    “该死的,我早就说过!该死的,你怎么这么蠢!~”

    声嘶力竭的嘶吼声回响街头,街边路人疯狂的尖叫与逃窜,那辆开枪的黑色轿车迅速远去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在一片狼藉的铺子门口,林修远用尽全身力气想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抱起,用手、用衣服、用一切可以用的东西寄希能够按住那喷涌而出的血浆。但这一切无济于事,粘稠的鲜血喷洒在他的脸上,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弟弟的脸色瞬间苍白,口中溢出的血沫顷刻间染红了他的衬衫。

    “来人呐!~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救救他……救救他……”

    林修远浑身是血的抱着修志凄凉的呼喊,他跌跌撞撞,拖着弟弟向周遭的人群无助的求助。

    终于,有好心人停下脚步,拨打了911。

    足足半个小时后,姗姗来迟的救护车在路边停下。而昏暗的余晖下,林修远面色苍白的跌坐在血泊中,怀中身体早已没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