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的微信通龙宫 >第2623章 半道品菜肴!
    “爽啊,红包雨。”

    洛云心里美滋滋的。

    这一声声的猴哥,没白叫,没白叫啊。

    “不会都是道器吧?”

    洛云赶紧点进百宝囊看了一下。

    第一件是符宝,神魔幻面。

    这是一张黑白面具,似乎是用某种妖兽的面骨炼制而成,戴上之后,可幻化相貌,神魔难测。

    品质,下品道器符宝!

    “卧糟!还真是道器?”

    洛云惊呆了。

    可惜符宝不是法宝,虽然威力与法宝无异,但只能使用一次或多次。

    接着看,玄武龟甲,防御性法宝,准道器。

    七凶剑,攻击性法宝,准道器,内锁七条凶兽魔魂。

    疾风劲草鞋,用来跑路的法宝,穿上之后,健步如飞,同样也是准道器。

    “药烧千珍鸡?这是什么,似乎是吃的。”

    洛云的目光,聚集在最后一个红包上。

    【物品名称】:药烧千珍鸡

    【物品详情】:流传自食界的菜肴,主食材为百元会年份的千珍鸡一只,辅以天香莲、灵髓芝、蚀心菇等四千八百种药材,烧制五十年而成……

    【物品品质】:半道品菜肴

    【物品数量】:10

    “啥?”

    “百元会年份的鸡?这什么品种的鸡啊……”

    洛云傻眼了。

    他觉得自己的阅历,已经够丰富了,但从未听闻过烧一道菜要用到这么恐怖的食材,花费这么漫长的时间。

    倒是“食界”,他听萧韵讲过,那是一个美食文化相当发达的域外之地。

    很快,猴哥发来消息。

    孙悟空:贤弟,这“药烧千珍鸡”是俺老孙从食界弄过来的,效果不亚于半道丹,你快尝尝(一个龇牙笑的表情)

    洛渊:效果不亚于半道丹?这么牛(一个吓的表情)

    孙悟空:这算什么,食界还有圣品菜肴,那才是真正的混沌海绝味!

    孙悟空:传闻这等菜肴,天君闻一闻,能立刻突破金仙,若吃上一顿,则有成圣之机!

    孙悟空:俺老孙也是嘴馋的很啊,可惜圣品菜肴要混入鸿蒙紫气才能烧制出来,俺老孙这辈子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口福(满屏嘴馋的表情)

    洛渊:我感觉我像个土鳖(一个捂脸的表情)

    孙悟空:这没什么,以后你来域外逛逛,就都能见识到

    洛渊:我加油!(一个奋斗的表情)

    孙悟空:不说了,俺老孙最近和几个武界的人杠上了,打架去(一个旺柴狗头的表情)

    洛渊:干死他们!(一个奋斗的表情)

    下线!

    洛云迫不及待地取出一盘药烧千珍鸡。

    顿时,一只通体金灿灿、焦脆脆的烧鸡,出现在面前。

    从未闻过的奇香扑鼻而来。

    洛云目光扫过,发现烧鸡的肚子里塞着许多珍贵的仙药,各种药力早已渗透鸡肉,使鸡肉混合着仙药的清香,刺激他的鼻腔,挑逗他的味蕾,连菜盘都是中品仙器!

    “咕噜……”

    洛云情不自禁地咽了一下口水。

    修为到了他这种地步,竟无法控制口水的分泌,这道药烧千珍鸡的诱人程度,可想而知。

    当下,不再犹豫,他直接掰下来一只鸡腿就啃了起来!

    鸡腿肉撕下来的一瞬间,热腾腾的肉香飘遍树界,隔着万里,都把桑桑、云瑶、三只小金乌还有鲲鹏都勾引了过来。

    “爸爸,你吃独食!”桑桑猛扑过来,抱在洛云大腿上。

    “王兄!这……这究竟是什么鸡,怎么如此之香?”云瑶不停地咽口水。

    “嘎!嘎嘎嘎!”三只小金乌,围着洛云飞来飞去。

    “主人,鸡屁股能留给我吃吗?”鲲鹏哈喇子狂流。

    “拿去!”

    洛云撕下一只鸡腿,剩下的就抛给三只小金乌和鲲鹏,让它们抢。

    至于桑桑和瑶妹,一人享用一只。

    这千珍鸡的肉实在太香了,仙界的丹药和这种美味比起来,完全就像是饲料,寡淡无味!

    洛云吃完一只鸡腿后,又掏出一只整鸡,三下五除二就啃光了。

    正当他想吃第四只的时候,他忍住了——

    “好可怕的灵气!”

    洛云心神一怔。

    那些嚼碎吞咽下去的鸡肉,被身体消化后,竟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灵气洪流,往紫府中填去。

    幸好他有四座紫府,不然要给活生生撑爆。

    “不好!”

    洛云赶紧扭头,发现桑桑、云瑶她们望着面前的千珍鸡,口水直流三千尺,却是一口都咬不下去了。

    不是因为不好吃,而是她们的修为,无法承受半道品菜肴的灵气!

    东西虽好吃,但小命更重要啊。

    两人四兽欲哭无泪,没有强大的修为,连美食都品尝不了,太悲催了。

    洛云收回三只千珍鸡,心中却突发奇想——

    肯德基!

    不知道食界有没有炸鸡?要是把肯德基、麦当劳搬到食界去……

    “我在想什么呢,一个真仙跑域外去,那不是纯纯找死吗。”

    洛云苦涩一笑。

    随后,他研究起了另外四件法宝。

    神魔幻面,玄武龟甲,七凶剑,疾风劲草鞋……

    同一时间,他所在的客栈之中,走进来一位身穿蓬莱仙袍的青年。

    这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蓬莱弟子。

    神态倨傲至极。

    看向这群凡人们的目光,犹如神灵俯瞰蝼蚁。

    而客栈中的这群凡人,也注意到了这个蓬莱弟子,只觉得此人仙逸出尘,气息强大,绝非简单人物。

    “找到了。”

    蓬莱弟子的灵识在客栈中扫了一圈,落在一个八岁的小男孩身上。

    五指一抓,小男孩脱离母亲的怀抱。

    “啊!我的儿子!”

    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大叫一声,拼命追过来。

    客栈之中,也是哗然一片。

    谁也没想到这个仙逸出尘的青年,居然敢当众抢人孩子。

    “滚!”

    蓬莱弟子暴喝一声,丝毫不注意轻重,当场将那名妇人吼得七窍流血,惨死当场。

    小男孩见状,大声啼哭起来。

    蓬莱弟子拎着他后衣领,只是戏谑地看着,笑着。

    “杀……杀人了!!”店小二大叫起来。

    店内顿时乱成一片。

    “报官,赶紧报官!”有人大喊。

    “一群蛞噪的蝼蚁,乖乖让我带走他不就好了?非要找死!”

    蓬莱弟子满脸不耐烦,念头稍动,灵力一涌而出,封锁这间客栈,任谁都逃不出去。

    “仙人,他是仙人!”一个武林高手指着他,眼中写满了恐惧。

    “仙人饶命,仙人饶命啊!”所有人都跪了下来。

    “呵呵……”

    蓬莱弟子满脸戏谑。

    时不时地出谷玩弄一番凡人,是他修炼之余的乐趣所在。

    那么,要不要杀掉他们呢?

    正在他托腮思考之时,一句喝斥声,从二楼房间内传出——

    “吵什么吵?”

    “还让不让人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