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神伐之城 >第10章 打劫
    三个月后,寒冬终于姗姗离开了。

    温暖的阳光挥洒在残破的野牛城中,城内积雪融化的差不多了,杂草和树木也都纷纷抽出了青芽。

    “踢哒、踢哒。”寂寥的城内响起一串悠然的马蹄声,一个穿着黑熊皮袄的彪形大汉,骑着一匹独眼老马,悠闲在走在街道上。

    这个彪形大汉就是几个月前到访的盗匪,在城中没有掠夺到任何东西,还留下一块腊肉。

    “你找谁?”盗匪的背后突然传来询问声。

    他转过脸,着见一个穿着无袖马甲,拿着猎枪,扛着一只狍子的英俊青年。

    “你是谁?”盗匪睨视着青年,见他脸上没有一丝怯意,不由心生怒火。

    “这是我的城,谁允许你私自进来的?”说着姜峰丢下狍子,端起猎枪,黑洞洞的枪口,直指盗匪脑门,凛声道:“下马!”

    闻声,盗匪心中不由大惊,一直听说野牛城的城主是一个瘦了吧唧、浑浑噩噩的废物,可眼见的家伙不仅英气十足,体格标准,还有一足让人不可小觑的气势。难道上次李钟是骗他的,还是这三个多月姜峰发生了蜕变?

    “呵呵,原来是城主大人,我们是朋友,请不要动怒。”盗匪脸上立即浮现出笑容,乖乖地从马背上下来,客气地说道:“上次我来时你不在,和你的仆人聊了一会,还给他留下一块腊肉呢,他和你说起我了吗?”

    姜峰收起猎枪,眼中警惕逐渐消失,神色缓和道:“原来是你啊。”

    “这次路过,闲着没事,就到城里转转,想找你的仆人聊聊天。”盗匪四顾一眼,道:“他人呢?”

    “三个月前去世了。”姜峰弯下腰,将狍子扛起来。

    “哎,在这蛮荒之地,死个人比死只蚂蚁都容易,城主大人也别太难过。”盗匪安慰道。

    这三个月,姜峰一直觉得头顶笼罩的悲伤阴影,还有挥之不去的孤独,他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打猎和锻炼自己的体格。

    现在他心境逐渐平静了,但一提到李钟,心中还是不免刺痛。

    “钟叔虽然不在了,但城中还有我,有酒,有肉,今晚留下来喝酒?”姜峰邀请道。

    “嘿嘿,有酒有肉,我怎么能错过呢?”盗匪脸上旋即笑开了花。

    傍晚,姜峰就在街道上升起一堆篝火,将猎来的狍子烤了。这三个月他猎获了不少猎物,除了自己吃,还在刘氏那换了不少生活物品。

    “城主大人,来,我敬你一碗!”盗匪端起酒碗,没等姜峰开口就咕咕地喝下肚。

    “来。”姜峰同样一口气把碗中酒喝完,然后起身走了几步,站在一堵残墙边,脱下裤子边尿边说道:“酒也喝了,肉也吃了,现在能说说你的目的了?”

    “城主大人真是聪明过人呐。”盗匪笑着说道:“我的职业你是知道的。”

    “知道,劫富济贫嘛。”姜峰醉醺醺地走回篝火坐,撕下一条狍子腿递给盗匪。

    “对,劫富济贫。现在开春了,附近几条官道的商队也开始出现了,我本想来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捡点漏子。”盗匪笑道。

    附近的官道都是野牛城修造的,大部分已经被毁,但还有几条可以行驶车队。

    “你劫便是,不用通知我。”姜峰说道。

    “您也知道,但凡出现在荒野中的商队,基本上都有猎师级保镖,我单枪匹马去抢,无异于鸡蛋碰石头。”盗匪语气变得更加客气了:“我寻思着,能否借你的名头,收点过路费?”

    “我有什么名头?”姜峰苦笑道:“野牛城城主说出来吓人吗?恐怕会笑死人吧。”

    “大商队我当然不敢碰,但柿子总是有软的嘛。”盗匪边吃边笑道。

    “可以,借去吧。”姜峰随意地说道:“如果能吓到人的话,记得给我分点。”

    “当然,你七我三。”

    “听你的意思,我还得出力?”姜峰问道。

    “我一个人恐怕气势不足,如果有人陪我一起,成功机率可能更高一点。”

    “开什么玩笑,我一个堂堂城主,要相貌有相貌,要智慧有智慧,和你一起去干那么没前途的勾当?”姜峰拒绝道。

    “城主大人当然不用亲自出马,多掉价呀,但是您可以和我一起冒充城主侍卫啊。”盗匪贼兮兮地笑道:“说句冒犯的话,除了我和少数几个人,也没人见过您的真容吧?”

    “不去,我现在有吃有喝,不干那种事。”姜峰说道。

    “您想一辈子守着这座空城,天天以打猎为生?”盗匪诱惑道。

    “当然不是。”姜峰借着酒劲说道:“别看这座城现在是一片废墟,老子迟早要它复兴起来!嗯,现在只差一个机会。”

    “如果抢到大量金子,您可以买酒买食物买女人和所有想要的一切,到时还愁没有人来,居住的人多了,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城主。”可以看出来,在盗匪的心中,姜峰还不是真正的城主。

    姜峰沉默了。

    城中无人,他算什么城主,又谈何复兴?说白了,这一切的基础,还是金子!

    “机会不能等,需要自己创造。”盗匪继续怂恿道:“再说了,你只需要拿着猎枪,站在一旁就可以,其它的都交给我,干这一行,我是行家。”

    姜峰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默默地喝完后,站了起来。

    “城主要去哪?”盗匪急忙跟着起来。

    “睡觉。”姜峰说道:“明天一早,去抢劫。”

    …………

    翌日。清晨。

    朝阳尚未升起,荒野中吹着料峭的微风。

    在一条离野牛城较远的、由青石铺造的古道边,有一丛茂密的灌木,姜峰就潜伏在后面。他穿着一身青色布衣,蒙着面,背着猎枪。

    虽然野牛城已沦为废墟,但他不愿它再变成笑柄,故而选择装扮成盗匪,直接抢劫,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

    “不以收取过路费名义,那就真的抢劫了。”穿着黑熊袍子、背着精钢刀的盗匪,趴在姜峰身边,道:“上来就抢,搞不好会死人的。”

    “你是盗匪,还怕这个?”姜峰强装镇定地说道,其实内心已紧张得一塌糊涂了。

    “我自然不怕。”盗匪嘴硬道:“只是我这人心善,一般不喜欢见血。”

    “要不这样,咱们尽量不要招惹那些狠角色,只选一些富有的好欺负的商队,如果能恐吓到那最好,恐吓不到咱就撤。”姜峰提议道。

    “嘿嘿,你很有当强盗的潜质。”盗匪笑道。

    …………

    日上三竿,生机盎然的荒野上,响起一串呼噜声。原本满心紧张又亢奋姜峰,在漫长的等待无果后,竟趴在灌木丛后睡着了。

    “快起来!”盗匪突然大叫一声。

    “怎么了?”惊醒后,姜峰急忙擦了一把口水,抓起猎枪,慌张地说道:“大鱼来了?”

    “狗屁!”盗匪一脸惊恐地说道:“快逃!”

    这时两里开外的石道上,出现一支浩浩荡荡的商队,光是侍卫就有八九十个,个个穿着战甲佩戴刀枪,阵势庞大威武。

    姜峰见状,也没有多言,直接和盗匪一起逃之夭夭。

    “在这蛮荒之地,根本没有律法和规矩,一旦护商的侍卫发现有可疑人物,根本不会多问,上来就是拔刀相向。在他们眼中,我们不过个两个小蟊贼,杀我们比杀小鸡还容易。”盗匪躲得远远的,悻悻地看着商队离开,道:“还好我们逃得及时。”

    “干你们这行真不容易啊。”姜峰感叹道。

    “谁说不是呢?但是我不能放弃,坚持总有回报。”盗匪说道:“皇天是不会辜负有心人的。”

    姜峰点头赞同,可又觉得怪怪的,一个盗匪说出这么励志的话,他还真适应不了。

    “回去吧,继续等。”

    他们重新回到灌木丛后,结果又等到了一支几十人规模的商队,只好再次逃走。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苦等一天再度逃跑的姜峰,望着西边红彤彤的斜阳,道:“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再等等。”盗匪固执地说道:“大鱼总是在不经意出现。”

    “当个盗匪还悟出这么多人生哲理?你真行。”姜峰摇头说道:“你先在这等着,我去打只兔子烤了吃。”

    约一个小时后,夕阳已垂到天边,即将沉入地平线,沉沉的昏色缓缓四合。

    姜峰扛着猎枪,提着一只野兔,叼着卷烟,走了回来,却吃惊地看见,盗匪拦住了一个骑毛驴的老头。

    青石古道上,停着一头蔫不拉几的老毛驴,驴背着骑着一个穿着黑紫袍的老头。

    那老头很瘦,头发像枯草一样稀疏,没有胡子,长着花白的扫把眉,醉醺醺的,仿佛随时都能从驴背上摔下来。

    “老头,老子说话你听见没有?”盗匪拿着精钢刀,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你他娘的等急眼了吧?”姜峰见状立即走上前去,气愤地阻止道:“这个老酒鬼身上能有几个铜板,劫他有什么意思?”

    “滚一边去!”孰料,盗匪竟然挥起钢刀,直指姜峰脑门,凶恶地喝道:“你这个扫把星,窝囊废,少给老子装仁慈,在这凶兽遍地的鬼地方,好人都烂成白骨了!要想活下去,必须要狠,要凶!”

    “呵呵,他说的对。”驴背上的老头,醉醺醺地笑道:“好人都烂成白骨了,恶人却坐上了王位。”

    “少给老子整这一套!”盗匪转边指着老头,道:“快把身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不然的话,老子就剁了你的驴头!”

    “剁吧。”老头看着屁股下的老毛驴,怂恿道:“我一直想吃它的驴肉,但它皮太厚,普通刀子剁不动。不过,我看你身体健壮,孔武有力,应该可以试试。”

    “他娘的,嘲笑老子是吧?!”苦等一天没有收获的盗匪,原本就一肚怒气,眼下又被这个醉老头嘲讽,不禁双目暴睁,扬起手中寒光凛然的钢刀,照着老毛驴的脑门,狠狠地劈了下去。

    “咣当!”

    随着一道金铁交鸣声响起,钢刀仿佛劈在钢板上,迸射出一串激烈的火星。

    盗匪被震得虎口迸裂,刀刃也卷了,但是老毛驴的脑门上,却没有一丝刀痕,甚至连驴毛都没断一根。

    “呵呵,你的刀也不行啊。”老酒鬼笑道。

    “老子是在做梦吗?”盗匪看了看自己流血的虎口,又看了看蔫不拉几的老毛驴,一脸茫然。

    姜峰也懵了。

    老毛驴挨了一刀后,才意识到眼前这个人要杀它,于是它缓慢地转过身,将屁股对准盗匪。

    “什么意思?”盗匪拿着报废的钢刀,不解地看着驴屁股。

    “它要踢你,快逃吧。”老酒鬼悠然地说道。

    可是他话刚落音,老毛驴就缓缓抬起屁股,双蹄弯曲蓄力,然后在盗匪的疑惑目光下,闪电般地踢在他的腹部。

    “嘭!!”

    姜峰没有看清它是怎么踢人的,只感觉到一股极强的威慑力袭过,而后盗匪的腹部就像被炮弹击中般,轰然爆炸出一团血雾!

    盗匪的内脏、骨骼、皮肉等,全统碎成了肉糜,混杂在血雾内,四溅飞射!但他肚脐以下的身体,却依然站在原地,胸口以上的身体,也保持完整,血腥地坠落在他的脚前。

    简单地说,强盗的上下部分的身体都在,只有中间的身体被踢成了血雾!

    姜峰瞬间被吓傻了。

    这是一种什么力量?为何能把人轰成这样,却保留上下两截尸体完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头驴把千万斤力量掼出去,却没有散逸出一丝一毫,不然盗匪的下半身也不会屹立不动。

    这个对力量把控的程度,显然超出了姜峰的认知!

    血雾和肉糜溅得姜峰满身都是,令人作呕的温腥味充斥在鼻腔内,他浑身汗毛耸立,思维和心跳都被吓停止了。

    老毛驴踢死盗匪后,悠然走到他面前,转身,缓缓抬起屁股,双蹄弯曲蓄力,一股恐怖的威吓力幽然笼罩过来。

    此刻,姜峰根本无法移动双脚,只能站以待毙。这一瞬间,体验到一种极度难受的感觉,就像是死神的双手紧紧掐住他的喉咙,令他窒息,绝望,万念俱灰!

    “住手。”

    关键时刻,老酒鬼的声音悠然响起,老毛驴即将踢出的恐怖双蹄,猛然停滞在空气中。而后,它缓缓地落下双蹄,酝酿的千万斤重力,随即化成一圈的清风,无声地席卷在古道两边的草地上。

    “真是老眼昏花,竟然连大名鼎鼎的不死鸟都不记得,你不怕他将来杀了你涮火锅?”老酒鬼呵呵笑着爬下驴背,却狼藉地摔了一跤,然后挣扎着爬起来,蹒跚地走到姜峰身前,拱手说道:“九少主,还记得老夫吗?”

    姜峰咽了下口水,思维和身体一样,都处于僵硬状态。

    “六年前,我在野牛城受到你爹盛情款待,还抽空指点你两招呢?”见姜峰神情恍惚,老酒鬼遗憾地说道:“看来是不记得了……呵呵,经受如此大劫都不死,你还真是不死鸟啊!”

    姜峰仍僵着身体,没有回答。

    “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值钱东西,只有这个酒葫芦还不错。”老酒鬼从腰间摘下一只紫铜铸造的酒葫芦,递给姜峰:“里面还有半下酒,你要是手头紧,把酒喝完,找个识货的人,把它卖了,也能换到不少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