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明末大神棍 >63 被退婚的少侠胡冲
    “锦衣卫缉匪,闲杂退避!”刘守有骑在高头大马上,远远的便爆发出一声厉喝。用力嘶喊导致的破音在萧平听来却宛如天籁。

    “我操你妈的,你怎么不等老子们都死了才来!”萧平早就把仙人的仪态都扔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一刻,他只是一名苦苦支撑,终于等到援军抵达的军人。

    这一次被晋商煽动,进入京城闹市的江湖中人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在一听到锦衣卫三字时,便立刻军心涣散。

    但有时,这些江湖中人却又有着令人乍舌的义气。在这关键时刻,几名应该是帮主掌门立刻站了出来,齐声厉喝:“妖仙祸国,朝廷甘为鹰犬。众家兄弟速去,来日为我等报仇!”

    “来日为我等报仇!”其余头领齐声高呼,这一刻,阳光洒落在他们身上,却反射出一圈神圣的光辉。

    ……

    胡冲气喘吁吁的躲入一处巷子内,将脸上的面具和血衣脱下,塞进脚边的破洞内。

    又掰下一根树茬,从高墙内挑下一件浆洗的发白的长衫套在自己身上。

    他本来也算是书香门第,但当年高拱高相爷被奸相张居正和东厂头子阉狗冯保诬陷,他父亲也因此受到连坐。

    从此一个好好的家就这么破败了下去。走头无路下,他差点投河自尽。幸而舅公家的家将及时找到他,这才重拾生活的自信。

    想当年舅公也是一代人杰,姓胡名忠宪;当年东南平倭,俞龙戚虎皆在舅公帐下听差,堪称一代儒将。

    只可惜,被徐阶打成严党。正如他母亲后来说,那年头,谁不是严党?他徐阶刚入阁时,不也以严家父子马首是瞻么?

    从那时起,他便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年头,朝廷昏庸无道,忠良屡遭迫害。这世上哪有正义可言?

    其后,果然也是如此!好好一个大明朝,自从徐阶的弟子张大胡子上台后,甘为狗皇帝的爪牙,四处盘剥抽税,其苛政莫不猛于虎狼耶?

    离开家乡后,他对圣人经典再没有一丝兴趣。世代书香门第又如何?高中进士又怎样?

    在这个黑暗的年代,只要奸臣告一份叼状,昏君就能一纸诏书,将一个忠良家庭打入深渊。

    于是,他开始在跟着舅公老部下学习武艺。他早就对这个黑暗的大明朝彻底失望,好几次抱着一死了之的心态,扬帆出海。

    他跟东洋剑客学过泉心悟道流;跟佛郎机人学过宗教裁判所骑士战技;又融合舅公老部下所传的天朝武术;终于在江湖上也闯出了几分名号。

    去年徐府联合魏国公府,勾结倭寇,霍乱沿海。他也怀着一腔热血提三尺剑诛杀倭寇刘大龙头,剑斩他麾下一十八名东洋浪客。

    那一战后,他一夜成名。被九帮十寨共送美号泉心剑侠。

    年少成名,儒雅风流的胡少侠,一时间成了江湖上最耀眼的新星。无数人踏破门槛,为他说媒。

    但他心里始终有一道倩影放不下。她姓冯,从小就是个倔脾气。身为大家闺秀,却经常跟男孩子们混在一起。

    后来听说她拒绝缠足,还被家里打了个半死。不知道从何时起,这个假小子的身影就在他心中挥之不去。

    有了名气,也攒下了几分家业。胡冲便带上银票和一众部下赶奔京城。他不确定当年的假小子是否已经嫁作他人之妇。但想来,以她的个性恐怕是不容易嫁出去的。

    她就是独属于自己的宝,别人欣赏不来她身上那一抹洒脱的气质。世人皆好病西施,唯他独好这浑身散发着阳光气味的奇女子。

    行至天津,他却得到一个消息。如今的朝堂比起当年更加黑暗。昏君崇信妖仙,不仅毁坏儒家纲常,还与狗贼张居正结盟。

    小张相公一颗忠良之心,却被昏君排斥。连天降瘟疫示警后,仍旧执迷不悟。

    有时候胡冲很不能理解,一个人为何能昏庸到这般田地?恐怕也只能怪他老朱家向来刻薄寡恩,所以生的后人一代不如一代。

    自诩为看破了人世间纷乱红尘的胡冲,却始终放不下对狗贼张居正的仇恨。他决定,在大婚之前,定要斩下张居正的狗头,放在父亲坟前祭拜。

    就这样,他率领自己的部下加入到“屠妖盟”中,根据龙虎山天师的说法,京城已经被妖仙施展邪法控制。

    他召开天魔魂魄将京城之人夺舍,如今的京城百姓看似人身,实则却是邪魔的傀儡。

    起初他还不信;但等他乔装改扮混入京城一打听,这才发现这些人果然都疯了。

    听听他们说的都是些什么?一重一轻两个秤砣同时落地?铁皮船还能浮在水上?

    如果说这些都只是愚夫愚妇被妖孽糊弄的话,那么最新出现的织女机就彻底让胡冲出离了愤怒。

    在屠妖盟的一次聚会中,一名老儒生,声泪俱下的讲述一旦这种机器扩散开来。无数依靠着手工养家糊口的妇人就只能冻死在街头。

    而且,昏庸的朝廷以皇庄为名义广招妇人进厂做工。以狗皇帝的尿性,还不是借机凌辱妇人么?

    这等混账事,京城百姓竟然还拍手称快。如果这都不是被邪魔附体,那是什么?

    今日就是妖孽祭天的日子,也是众义士举大事的日子。

    胡冲起了个大早,他按照既定的规划,带上面具,率领着一众部下向天坛进发。

    然而,众义士的义举却被狗贼张居正识破。数百义士喋血天坛之外。

    胡冲知道,这一次怕是没希望了。他立刻准备率领部下出城。

    在路上,他偶遇一名女子。他清楚的记得,当年他家道中落时,就是这个女人的家庭上门退婚。

    当日,他便发誓:“莫欺少年穷!”他虽然不曾爱慕过此女,但这个女人加诸在他头上的耻辱却时时刻刻噬咬着他的心灵。

    江湖中人,自当快意恩仇。如此势利女子,留在人间也是祸害。

    他冷笑一声,一刀捅入女人的腹部。深受东洋剑道影响的他,下意识的横切一刀,竟然还带出了一名腹中的胎儿。

    他心中轻叹一声,只怪这孩子命不好。再说了,这些都是被邪魔附体的人,杀了也算是为世间除害。

    伸手扯下当年家母送给女方的那条项链。母亲的遗物,怎能被这种女子所玷污?

    手刃仇敌后,胡冲直接的心情越发畅快。所修炼的功法也隐隐有突破的征兆,全身充满了力量,血液飞速流转。

    他自然不知道,这只是肾上腺素分泌过盛的自然反应。

    后来他便与自己的部下走散,直到来到这处小巷子的角落处。

    晃了晃头;他回忆着自己当年还是书生时的步伐。缓缓走出巷子!

    忽然,一抹倩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即便她此刻头发凌乱,满脸污垢,但他仍旧一眼就认出了她—冯景瑜,当年那个不缠足的假小子。

    只是,站在她身边的那名奇装异服,一头短发的男人是谁?

    胡冲,只觉得一股热血轰然冲入脑门。无名业火熊熊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