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玄幻小说 > 帝国之守护者 >第18章 祈铃木
    一只手转着钢笔,指尖只剩得一片黑金色的残影;另一只手则轻轻捏着一个浅褐色的羊皮纸信封,路易半躺在房间里的真皮沙发上,眼睛半眯着,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然而若是有人能看到他的眼睛,一定会不寒而栗。

    那对平日里水润的黑色眼眸中,此刻正放出摄人心神的光芒,肃杀冷定。

    又来了……

    第二十一封信。

    手指微微一弹,那支名贵的Aurora钢笔顿时停在了他的指尖,就这么完美地找到了平衡点,仿佛一只展翅欲飞的黑金色蝴蝶。路易缓缓放下笔,右手摸着下巴,左手仍然用两个指头夹着那封信。

    那样薄的羊皮纸,却很结实,散发着古老久远的气息。有墨色的三个字写在信封正面:致路易。

    一模一样的称呼。一模一样的开头。一模一样的内容。几乎与前二十封没有任何区别。

    只是……

    写信的人在末尾加了一句话:

    真是抱歉,最近出了点事情,所以信送得晚了点。

    墨水晕开在浅色的纸上,字体依旧清秀飘逸。只需一眼,路易便判断出这个人用的钢笔还是以前那种,甚至连墨水都未曾变过。

    早在近一年前,收到第三封信的时候,路易就暗自决定去一探究竟。别人信不过,他就只好自己动手。好在他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信息资料都齐全得很,不出一个月他便查到了钢笔和墨水的来源。

    钢笔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牌子,帝国随处可见,几乎人人都用过,因此这条线索没什么用处。那墨水也极其常见,但路易无意间发现了一件事——

    这种名为“天之墨彩”的墨水,产自东域。

    经过几万几亿年的发展,世界逐渐被分为了三大块:特拉格洛帝国位于世界中心,占据了近二分之一的领土;西边是日诺朗洲,在日诺朗语中意味“太阳永不坠落的地方”,盛产羊毛、蚕丝等华丽的丝织品;而东边则是东域,居住着很多土著人,发展相对落后,但历史文化久远,可谓是世界历史遗迹的中心。

    而“天之墨彩”牌的墨水,则是一种远古人类——德星人——的骨头磨碎后,混合特殊的汁液再进行一系列复杂的加工得到的。听起来这墨水有点珍贵,但其实那是东域随处可见的物品,在艰苦的环境中几乎人人都懂得如何独立生活,而制作墨水就更不在话下了。

    虽说是东域的常见品,但帝国这边反而很少有卖的。因此,那个送信人,有很大可能去过东域。

    虽然这条线索目前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价值……

    路易继续沉思。也许……其实送信人和写信人压根就不是一个人?

    那倒也是有可能的。谁规定自己写的信必须自己送了?

    路易越想越烦躁。反正不管是写信人还是送信人他一时半会儿也解不出来。将目光移到信的内容上,他的眼神变了数变。

    在市精英赛前他没怎么打过架,而最近的一次是……

    和玄夜初次见面的时候。

    是了,那样也说得通。虽然时间稍长了点,但写信人还特意在信的末尾说明了信送晚的理由,难得和他多“聊”了几句。

    那么问题来了:对方又是怎么知道他与玄夜打了一架的呢?

    算了……这个问题也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俗话说事不过三,到了第二十一次的时候,他已经懒得再细细琢磨了。

    目前看来那人并无恶意。手头的线索还是太少,而最初的怀疑对象——斩玉——似乎最近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他可不想因为一个怀疑就与对方撕破脸皮。

    “喂,路易!”某人的呼喊猛地把他从纷乱的思绪中拉回现实,“你再不走,就没有早饭了!”

    路易“哦”了一声,慢条斯理地将信塞到行李箱的暗格里,然后“咔嗒”一声上了锁。这封信,暂且还不能被别人看到。

    玄夜和白头发的那家伙已经走出了门。斩玉在路易身后关上房门,四人便在沉默之中往楼梯走去。

    路易瞳中隐隐有火焰跃动。就在刚才,他们好不容易从“情侣房间事件”中恢复过来,开始忙着整理行李时,路易忽然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那封信。于是他就不动声色地拆开了信封,很慢很慢地把信看了一遍,又不动声色地把羊皮纸整整齐齐地叠了回去。然后他就捏着信封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思。

    其余几人皆是好奇地看了他几眼,但路易只是挥挥手告诉他们自己没事。于是那三人就不再理他,各忙各的去了。这片清静也正是他求之不得的。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重新把思路捋了一遍——这是他每收到一封信后都会必做的事。

    肚子忽然“咕咕”叫了起来,打断了路易的思考。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早上起床开始就什么也没吃。

    居然敢让路家少爷挨饿!路易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梯,大步走到一楼的餐厅前。微微一笑,确认自己的着装都非常整齐后,他缓缓推开了玻璃制成的旋转门。

    大部分学生已经到了,正排着队端着盘子在一排排窗口前打饭,欢笑声此起彼伏,显然大家的心情都很愉悦。不过这餐厅怎么这么简陋呢……甚至还比不上星源学院的食堂……

    路易盯着一个窗口里长得很像馒头然而形状却奇奇怪怪的食物,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很干脆地移开了目光。

    他最后还是吃了两片面包和一碗牛奶,只不过他事先在吐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甜辣酱,这才勉强将烤得干硬的面包咽了下去。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他其实是个正宗的重口味肉食者。然而看了看那边的炒肉,他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小组其他三人早已开吃了。斩玉正大口大口地啃着一个包子,莫霜依面无表情地喝着碗里的素汤,而玄夜——

    他的目光顿住了。

    外面裹着一模一样的校服,玄夜看上去与其他人并无两样,只不过是瘦了一圈而已。然而他吃东西的样子极其迅速——不,不能说是迅速,这简直可以用生猛来形容!他左手拿着一个大馒头,右手端着铁碗,正仰着头把豆浆灌进肚里。那么一大碗,他就中间停下来咬了一口馒头,然后……整个碗就见底了。

    他又三两口把手里的馒头吃完,同时从盘子里拿起一枚鸡蛋。他不像别人那样小心翼翼地剥开蛋壳,而是双手捏住鸡蛋两端,轻轻一用力,就将鸡蛋连着外面的蛋壳从中掰开!然后他很是粗暴地捏碎了蛋壳,一口一半,那个白水煮蛋就这样带着些许蛋壳碎渣被他吞进了肚——是的,他就咀嚼了一下,那个蛋就不见了。

    路易看得目瞪口呆。从吃馒头到喝豆浆再到吃鸡蛋,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

    他突然很想知道对方到底有没有尝出食物的味道。

    “我吃完了。”玄夜淡然起身,面无表情地随手从桌子上扯出一张抽纸擦了擦嘴,然后将纸巾揉成一团丢在桌上,就头也不回地往食堂大门走去,“我回房间了。”

    斩玉正往嘴里送一块牛排,看到玄夜离开,那牛排送到一半就停住了;连莫霜依这个万年冰封脸都难得愣了愣。路易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还剩下一大半的牛奶和面包,又看了看玄夜一干二净的碗——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连一滴豆浆都没有剩下的——最后紧紧闭上了嘴巴,决定什么都不评论。

    然而他慢慢地嚼着干硬的面包,心里却陡然升起一丝警惕。

    刚才玄夜吃饭的模样……简直就像一头野兽!还是最凶残的那种!似乎在他眼中,馒头不是馒头,豆浆也不是豆浆,所有食物都仅仅只是可以用来饱腹的东西。

    至于他剥蛋壳的时候……不,他根本就没剥蛋壳!他好像一点儿也不介意把整个鸡蛋连着蛋壳都囫囵吞下去,反正蛋壳又不是不能吃。

    路易无法忘记玄夜的眼神。

    对方紧紧盯着眼前的食物的时候,那目光甚是凶狠贪婪,漆黑的瞳孔中有野兽般的光芒放出。他吃得很快,也很野蛮,像个野人似的无比粗鲁,似乎生怕别人会来抢,或者这食物下一秒就要飞走了似的。

    那是一个快饿死的人才会有的神情。

    那个少年给人的感觉一直都是冷漠诡异,但比起莫霜依的冰冷来又多了几分阴狠与神秘。但是莫霜依吃饭的时候非常优雅——或者说是矜持——完全不像玄夜那样猛兽般狼吞虎咽。

    路易非常清楚什么样的人面对食物时才会有这般表现。

    如果说光凭以前的推断他还不能完全肯定的话,那么如今他几乎可以毫不犹豫地确定,玄夜小时候过得一定非常悲惨,甚至有可能是流浪的生活。

    只有这样,他才会饿到几近死亡的地步,基本上吃不饱肚子。也正是这种有了这餐没下餐的生活,才会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养成如猛兽般进食的习惯。

    路易大概没有想到,自己的推断其实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玄夜当初躲避追杀的时候,的确与流浪汉没什么两样,甚至还不如他们。数年来他基本上没有彻底吃饱的时候,哪怕是一小块发馊的面包都能让他欣喜若狂。至于馒头、豆浆和鸡蛋,小时候的他根本想都不敢想,连鸡蛋是什么都没听过。而且吃的时候不仅要提防身后的追击者,更要小心某些野兽的突袭,甚至是族人的抢劫。他曾为了垃圾桶里的半根鸡腿,杀死了自己的青梅竹马。

    所有的感情所有的血脉,都在快饿昏的时候荡然无存。

    为了食物,什么事都可以做。

    只要能活下去。

    当然这些是路易无从得知的——他的推理能力还没好到这种地步。不过光从玄夜刚才的吃相来看,他已经可以肯定这个人以前的生活情况了。

    当然,对方也愈发危险。

    因为这种环境长大的孩子,会为了生存而不惜一切手段。他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在训练场与玄夜初次见面的时候会感到对方身上强大的黑暗气息了。

    那么……他究竟是谁呢?

    注视着玄夜离去的背影,路易心中已转过千百个念头,但脸上的表情却自始至终没有变化,嘴角依旧噙着淡淡的微笑。莫霜依是天生面瘫,他却是个技艺高超的演员。

    他慢条斯理地嚼着吐司,辣味与甜味混杂,冲淡了面包难以下咽的干硬。他才不会像别人那样直接抱起碗就喝,而是握着一把银色的铁勺,修长的手指轻轻环绕在勺柄上,以极其优雅的姿势舀起牛奶送进嘴里。

    即便是再难吃的食物,他也会吃出贵公子的风范。

    “开幕式是下午三点,对吧?”斩玉边啃包子边问。

    “嗯。”路易放下勺子,碗里干干净净——不浪费食物是良好美德,“所以,吃完饭,我们是不是可以四处逛逛了?”他站起身,带着淡淡的笑意。

    “嘿!”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他肩膀一下,“怎么,吃完了?刚好,一起去走走吧?”

    路易回头,刚好撞上了江鹤颜那对浅灰色的眸子。他还没开口,就听对方又兴致勃勃地说:“我突然想到一个新点子!要不我们赌……”

    那个“赌”字还未出口,路易瞬间便知事情不妙。他于是很干脆地打断了他:“你在做梦。”然后就毫不犹豫地向餐厅门口走去,同时还不忘推了江鹤颜一把。

    二人顺着人流出了餐厅,一直走出整个酒店。明媚的阳光从亘古不变的碧空上倾泻而下,早晨的空气是如此清新,全然没有燥热的感觉。

    “唔,我们去哪儿逛逛?”江鹤颜随意地问道。

    路易只是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无所谓。每年都来,他已经在流溪谷逛了整整五年,第六次的时候还有什么好逛的呢?

    “喂,你看那儿不是公子长安么?”江鹤颜眼尖,一眼便在人群中注意到了那名风度翩翩的少年,“怎么样,把他也拉上?”

    不等路易回答,他就冲那边喊了一嗓子:“喂,叶二公子,这边!”

    叶长安偏过头来,淡淡地笑着,清秀的面孔儒雅柔美,浅色的瞳孔中一片清澈。路易不得不感叹不愧是这家伙,连普通的校服都能穿出古装的感觉。

    “何事?”他穿过人群来到二人面前,轻声询问道。路易顿时就感到了扑面而来的春风般和煦的气息。

    “一起去走走?”江鹤颜冲着外面繁华的街道扬了扬下巴。

    “随意。”叶长安依旧是淡淡地笑着,浅色的瞳孔近乎透明,“我刚好要去镇上的药草店里买些药材,不知二位是否有兴趣一同前往?”

    流溪谷是一块很大的地方,正式比赛的地点就在谷中央,而酒店的位置则安置在附近的一个小镇上——翠玉镇。

    三人在川流不息的街道上走着,头顶成片的绿叶很好地遮挡了炽热的阳光,只有丝丝缕缕的光束从枝叶的罅隙中漏下,在地上汇成点点光斑。拥有四季常绿的树木也是翠玉镇得名的原因——这种树被称为“祈铃木”,非常少见,是帝国南部特有的品种之一。

    路上行人很多。除了身穿各异校服的学生或巡逻的老师,还有不少外来游客。可想而知,他们特意挑了这个时间来这里,不仅是为了看夏日最盛的祈铃木,更是为了即将开始的市精英赛——当然,他们是要掏钱买票的。

    叶长安忽然停住了脚步。“这棵树快死了。”他微微仰头,凝视着道旁的一株祈铃木,几乎是自言自语道。

    路易和江鹤颜亦是驻足察看,然而绕了一圈,愣是没看出什么异常。那棵树深褐色的枝干非常粗壮,巨大的根埋入深不见底的土壤中,绿叶层层叠叠,中间藏着数个淡红色的圆形果实,沉甸甸的,压弯了枝头。

    “这树……有什么问题吗?”江鹤颜抓了抓头发,不解地问道。

    公子长安只是静静地抬头仰望,眼中有路易看不懂的情绪翻涌。最终他只是轻声回答:“这个季节的祈铃木是不会结果的,它所有的营养都会用来生长枝叶。”

    他随手指了指其他的树。“所有祈铃木的叶子都是绿中有蓝,在植物学中被称作‘翡翠叶’,蓝绿色能更好地反射阳光。而这棵祈铃木——”他又转回原先的树,“蓝色已几乎消散,叶尖呈现一片模糊的蓝晕,叶根出现浅黄色的斑点,而且普遍比正常叶子要小一圈,很明显它生病了。”

    “好像有点道理!”江鹤颜恍然大悟。

    被他这么一说,路易也发现了这棵树的特殊之处,不过他还是忍不住问道:“那你又凭什么判断它生病了就一定会死呢?”

    “我刚才说了,在这个季节祈铃木是不该出现果实的。一旦在夏季结果,那么很大可能是它感染了一种名为‘蒂蕊芯’的病——由日诺朗洲的著名植物学家海莲娜·蒂瑞最先发现。

    “这种病会导致祈铃木的组织逐渐坏死,营养分配不均匀,从而使它提前结果,而且果实会比普通果实要甜。虽然这样看起来是好事,但这样一来叶子的颜色会先出现异常,然后开始枯萎,再蔓延到枝干,最后该树木就会死去。而且比起正常树木结果期可以长达两个月,这些果实最多也只能存留四十天。”

    真不愧是叶二公子,说得头头是道。虽然属性没有遗传性,但叶家绝大多人却都是木属性的,自然也包括叶长安——万年的生物年级第一。他们历代从属的职业都与生物有关,帝国最著名的植物学家之一叶戎冬便是叶长安的舅舅。

    “真不愧是公子长安啊。”江鹤颜恰好把路易的心里话说出来了,“路边随便一棵树都能观察到这么多细节,在下实属佩服!”他装模作样地双手抱拳行了个礼。

    叶长安只是云淡风轻地笑了笑,墨绿色的校服外套在微风中轻轻飘荡。“这株祈铃木寿命将至,因为凡是患了蒂蕊芯的植物,几乎没有可能存活。等它死了,园丁们会收集它的种子,重新栽培新的植株。”他走到那棵树下,抬头仰望,然后做出了一件大大出乎路易意料的事——

    “啊啊啊啊啊你在干什么?!你要是这样最起码把校服脱掉啊!”

    江鹤颜在一旁哇哇乱叫,就差扑上去暴力拆解叶长安的衣服了。而浅瞳的少年此刻已经伸出手去,掌心有朦胧的光浮动,白皙的手指轻轻包裹住了一颗果实。

    然后一向矜持典雅的公子长安把那颗果子摘了下来。

    “非人哉,非人哉!”江鹤颜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有辱颜面啊!你这般劣迹,这叫星源学院情何以堪?”

    那颗圆形的浅红色果实在叶长安手掌里静静地躺着,一如他本人一般淡雅。“无妨。”叶二公子依旧只是淡淡地笑,浅色的瞳底映出碧蓝如洗的天空,“这是为它好。过多的果实不仅会吸收所有养分,久而久之更会压断枝干。再者,祈铃木是一种很特殊的植物,生了病果实反而会越甜,而且对人体毫无伤害。”

    “可是,就算这果子很甜,你也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干出这番不文明行为啊!”江鹤颜有些紧张地扫了一眼来来往往的行人,“万一有人告发了我们怎么办?都跟你说了好歹先把校服脱掉啊。”

    路易大力拍了拍他的肩,大大咧咧地安慰道:“怕啥,你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了。哼,我看哪个家伙敢去告发我们,看我不揍死他!”路家少爷的思维一向很直线。

    “问题是这次干这种事的根本不是我啊……我为什么要背这个锅……”江鹤颜心不甘情不愿地小声嘟囔着,“我太难了……”

    “放心,你本来就是男的。”路易嘴角勾起一抹坏笑,慢悠悠地回答。

    叶长安向江鹤颜递出那个果子。江鹤颜瞥了他一眼,又偷偷摸摸瞥了来往的路人一眼,勾了勾脑袋,半晌才缩着肩拿起了果子,又迅速往怀里一揣,好像这是一场不干不净的交易,生怕被人看见了似的。

    叶长安看着他既爱又恨地捧着那个果子,微笑着道:“祈铃木名字的来源就是源于它的果实。它的果实刚成形时是淡红色,彻底熟透了就变为深红色,具有很好的医疗效果,尤其可以治胃病与眼疾。人们经常会在树上挂很多祈愿的福条,一般都是红色的,远处看很容易与果实混淆,因此这种果子被称为‘祈铃果’,久而久之这种植物也拥有了同样意蕴的名字。”

    一阵风拂过,吹起人们的衣角,吹得满街的祈铃木都开始晃动,而唯一一颗结满果实的树上居然发出了风铃般清脆的碰撞声。

    这确实是路易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往年市精英赛的时候祈铃木根本没结果呢。满树红彤彤的球状果子摇曳晃荡,相互撞击,宛如调皮的精灵,“叮咚”声不绝于耳,仿佛是精灵手中串着的银铃铛。这种果实的果皮居然是……脆的?他算是有点明白祈铃果的“铃”是什么意思了。

    “唔……”他摸了摸下巴,此刻满树都是清脆至极的铃铛声,宛如天籁,引得不少路人纷纷驻足,“被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心动了。”他扫了一眼正被江鹤颜紧紧攥在手里的果子。

    叶长安几乎是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潜台词。他浅浅地笑着,转过身又从树上摘了一颗果子下来,递给路易。

    路易道了谢,接过果子,一入手便吃了一惊。祈铃果的颜色看着是偏淡的红色,其实仔细一看才发现那竟是‘透明红’,内部几乎如水晶般晶莹,有红色晕开,仿佛在流动,如同一滴镶嵌在水晶里的红宝石,美丽至极。

    他微微握紧了果子,有刺骨的冰凉穿透他的指尖。祈铃果的皮果真的是脆的,不,不能说是脆,而是一种玻璃质感,就仿佛他握的不是一颗果实,而是真正的水晶球似的。若不是空气中那丝若有若无的甜味,他真的会怀疑自己握着的不是水果而是一颗硕大无比的玻璃球。

    “尝一口吧。”叶长安仿佛一位热情的推销商,大力推销着他家种的水果,“相信我,你一定不会后悔的。虽然祈铃果很常见,但大多人都会用它们来治病,反倒是用来吃的不多。不过我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生病的祈铃木的果实是最有营养的了。”

    路易和江鹤颜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同时捧起果子小心地咬了一口。霎时,冰凉的果肉在舌尖化开,如同暖阳下的冰晶,松脆的果皮破碎,果汁肆意流淌,在唇齿间留下不可言喻的香甜。

    “兄弟,我错怪你了!”江鹤颜一边大口大口地啃着果子,一边含糊地对叶长安道,“这玩意居然真这么好吃!”

    对方脸上挂着微笑,双手一摊:“那我再给你们摘一点吧。”说着就转身走到树下,手指轻轻环绕在一颗祈铃木上。

    路易本不想欠他人情——贵公子之间的友谊多半是建立在交易上面的。然而还未等他开口,另一个声音却忽然在三人身后响起。

    “喂,那位同学!立刻松开你手中的果实!”

    路易回头一看,但见一身形彪悍浓眉大眼的大汉正匆匆往这边赶来。他身上藏蓝色的制服充分表明了这是一名负责巡逻的警卫。

    叶长安非常顺从地放下了手,却笑容依旧,面对比他高一个头的警察,眼里没有半分尴尬或胆怯。

    “哪个学院的?”那名警卫大声呵斥道,“你们院长难道没有告诉过你,不能随便摘果子吗?这属于偷盗行为!”他异常严厉地瞪着三人。

    江鹤颜缩了缩肩膀,飞快地躲到同伴身后,嘴里小声嘟囔着:“我没有摘我没有偷……唉我就说先把校服脱下来啊……”

    相反,路易和叶长安二人却镇定自若。他们都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平日里集恩宠光耀于一身,又怎会怕区区一巡警?路易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叶长安则微微欠了欠身,声音温润如玉:“我只是在帮这棵树减轻痛苦而已。”

    巡警一愣,显然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公子长安抬眸一笑,瞳底闪着浅色的光芒:“据我所知,这棵祈铃木的叶片呈现不正常的颜色,而且在这个季节结果,多半是患了一种名为‘蒂蕊芯’的病。果实太多不仅抢走了养分,还会压断枝条,反正最后总要坠落的,那为何不趁果子还甜的时候就把它吃了呢?”

    那警察一脸迷茫,被叶长安的解释说得更加晕头转向了。他最终决定不再和这几个小孩子玩语言游戏。清了清嗓子,他把眉一横,沉声道:“我不管你如何狡辩,我可是亲眼看见你摘了果子的。”他的目光落在墨绿色外套上的五芒星上。“原来是星源学院的学生。你们是几年级几班的?我会把你们的盗窃行为报告给你们院长。”他说着,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们。

    路易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六年级七班路易,路家独子。”

    叶长安紧跟着道:“六年级七班叶长安,叶家二公子。”

    江鹤颜夹在他们中间,吐吐舌头,缩了缩脖子。

    巡警额上的冷汗“唰”地就涌了出来。敢情这居然是路家和叶家的少爷!这两家都是帝国南端最有名的家族之一!而他、他刚刚居然……

    威风的外表瞬间消失,这名警卫的态度瞬间转了一百八十度。他拼命想做出一副讨好的模样:“啊,二位少爷,真是对不起!是在下眼拙了,无意冒犯!”

    路易和叶长安看着他,皆是一脸微笑,一个张扬,一个温和。最后还是那个巡警小心翼翼地再次开口:“二位少爷,我那个……小人也没什么东西可以赔偿的……要不……我送你们一根福条?”他满脸通红,冷汗涔涔而下,硬是憋出了一句话。

    路易压根就懒得回答,反倒是叶长安淡淡地笑着,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于是那巡警从怀里摸出两条大红色的福纸,恭恭敬敬地递给了二人——很明显他自动忽视了被夹在中间的江鹤颜。

    江鹤颜满脸都写着“委屈”二字,可怜巴巴地说道:“为什么要忽略我……为什么,难道我不是人吗……”

    巡警仿佛如梦初醒,赶紧又拿出一根福条递给了他。“那……二位,不,三位少爷,小的先告辞了……”他一边擦着汗水一边向后退去,还不忘深深鞠躬。

    等他逃也似地消失在远处,路易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哈……真是可笑的家伙。”把玩着手中的福纸,他颇为不屑地“啧”了一声:“就这破玩意儿?哼,我没去反告他诬蔑就已经很仁慈了。”

    “好歹也算是赔礼嘛。”江鹤颜同样在抹着冷汗,“呼,刚才真是吓死我了,万一真被院长知道我们就要被请去喝茶了。”他把红色的福条翻来覆去看了一遍,“这东西真的有用么?难道祈铃木上面真的有什么神仙?”

    “谁知道呢。”路易无所谓地耸耸肩,不以为然。他从来不信神明,对于某些狂热的信徒,他向来嗤之以鼻。

    然而很不巧,他身边的叶公子就是一位信徒,信仰着植物界的神明——六御蔚帝。不过他并不恼怒,只是笑笑,温声道:“万物皆有灵。”

    江鹤颜四下张望了一番,又摸了摸口袋,嘴里嘀咕:“真是的,就给纸不给笔,差评!”他有些懊恼地看了看手中的福纸,似乎很是遗憾。

    叶长安却仍旧笑容满面:“不慌,我自有办法。”他快步走到街道旁的草丛里,捡起一根枯枝,轻轻吹走了上面的尘土,又转身走了回来。

    “你要干吗?”江鹤颜有些摸不着头脑。

    叶二公子并不回答,只是将自己的福纸递给他,说道:“帮我拿一下。”

    江鹤颜“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地接过福条,双手捏着两端悬空展平。叶长安挽起右手的袖子,露出一截堪比女孩的白皙手腕,五指轻轻握在那根枯枝上。

    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树枝的周围却瞬间浮起一层朦胧的浅绿,仿佛枯木逢春,生机再现。他淡淡地笑着,优雅地提起“笔”,然后缓缓落在展开的福纸上。

    凡是树枝点到之处,有一层黑色在红纸上晕开,竟与墨水并无两样。叶长安写的是楷书,一笔一画都工整至极,顿笔明显,笔锋有力。那看似不起眼的枯枝在他手中仿佛有了灵性,如同一条蛇般柔软却又不失韧性,竟是有种毛笔的感觉。纤细的手腕轻转,叶长安宛如一位书法名家,在福纸上绘出墨意淋漓的大字,衣袖在风中翻飞。

    酣畅,洒脱,简单的动作中蕴含着君王般的傲然。

    最后一个飘逸的弯勾,公子长安缓缓放下“笔”,唇角含笑,有浅色光芒在瞳中闪烁。

    大红色的福条上,有两行工整漂亮的黑字印在上面:

    岁月静好

    安然若素

    “祈福、祝福皆可。”叶长安淡淡地笑着,“愿岁月静好,安然若素。”

    路易看着他从江鹤颜手中接过福纸,转过身小心地将它挂在那棵结满果实的祈铃木上,用福纸顶端的红绳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清风拂过,吹来浓浓夏意,吹得满树的果子随之晃动,相互碰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咚”声。那长长的红色福条同样在风中飘荡,在翠绿的树叶中若隐若现,上面墨色的八个字是如此惹眼,却又如此优雅。

    在叶长安的劝说下,路易和江鹤颜二人都各写了一句话。遗憾的是他们不是木属性的,因此无法“驾驭”那根枯枝,只得由叶长安来代写。

    路易既没有什么想祈福的,也没有谁想祝福的,便很是随意地写了一句“时光清浅,岁月嫣然”,这是某个不知名的网友发布在网上的;反倒是江鹤颜,一改往日的随性,一脸凝重地思索了很久。

    叶长安握着笔,非常耐心地等待着他。最后在两人的注视下,他很慢很慢地开了口:“我……我想写……”

    “这么忸怩干吗?”路易撇撇嘴,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想写啥就直说!”

    江鹤颜难得红了耳朵,支吾了半天,最后用蚊蚋般细小的声音说道:“写、写……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他脱口而出。

    “噗!”路易差点喷出一口老血,“你你你……”他被呛到了,开始咳嗽起来,“我说,你那个‘你若安好’的‘你’……”他一脸坏笑地凑近江鹤颜的耳朵,低语,“是谁啊?”

    江鹤颜梗着脖子红着脸推开了他:“关你什么事!你就是你,你……你管我!”

    路易也不恼,只是大笑起来:“好好好!兄弟你终于要脱单了,我由衷地为你感到欣慰!”

    “欣慰个鬼!”江鹤颜一边悬空铺开福纸一边回嘴,“哼,我怎么不能有喜欢的人?你个少爷天天被美女围绕,当然不懂我们凡人的心思!”

    路易非常无辜地挠头:“啊我有么?我都不知道我天天被美女围绕嘞!你看哥们我都单身多少年了,也没见着哪个好看的姑娘对不对?”

    然而这却是彻头彻尾的假话。自从路易在十一岁生日时从父亲那儿得到了那辆红色的法拉利后,凡是不用上学的日子,他就成日开着车——是的他用零花钱雇了一位教练,然后花了一个星期学会了开车——在天忆市里四处兜风,大街小巷他全都去过,甚至……

    可能还去过一两次酒吧?

    不不不你们可不要瞎想,高贵的路家少爷怎么可能会去干不好的事情呢?只不过是去喝了几次酒而已顺带泡了一下可爱的小姐姐而已啦。虽然他是未成年人,然而他只需出示一下家族证明,酒吧保安就无人敢上前拦他。

    说句实话,路易其实对酒吧真不怎么感兴趣。不过他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因为某种被人称作非常高冷的气场,于是就不明不白地被某个小姐姐给勾搭上了——其实他当时只是边喝着一杯琴酒边在为明天的理论考试而发愁罢了。

    回想起来那个小姐姐还真的蛮漂亮的呢,恰好是那种他会喜欢的类型。她那年十八,即将毕业,从隔壁桌子走过来非常大方地请了他一杯鸡尾酒。贵公子的修养让他无法拒绝对方,于是年仅十四的路易只好迫不得已谢过了她,并谎称自己已经十六岁,是某某富人家的子弟——当晚他就给管家打电话收买了那家富人。

    从那晚以后,他便天天开着车带着她在城市里兜风,从南边的钟楼到北边的日不落街道,从东边的月湖到西边的燕柳堂,天忆市里几乎所有景点他们都去了一遍。有时候换她来开车,路易戴着墨镜坐在后座,两人就在街上毫无目的地四处瞎逛,春风拂面,吹得二人皆是心神荡漾。

    那是路易第一次谈女朋友,然而他却忘记了她的名字,只记得她来自日诺朗洲,却自幼生活在特拉格洛帝国,与本土人并无两样。她有着一头鲜艳的亮红色长发,非常显眼——与那辆法拉利的颜色异常相似,仿佛那车就是专门为她打造的——五官挺立,有着令人为之倾倒的异域风情。他依稀记得她来自日诺朗洲的某个普通家族,名字里有个“娜”字。

    但是啊,再后来,两人就分手了。好像是她先提出来的,路易记不太清了。那天他们正开着红色的法拉利,绕着月湖无所事事地转圈。她开着车,嚼着口香糖,忽然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路易半躺在后座,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问为什么。她也不回头看他,就是笑笑,说不为什么,我很喜欢你,但我们必须分手了。路易就“哦”了一声,也不去追问,很平静地答应了。

    后来天黑了,他送她回家。两人像平常一样道了别,轻轻吻了一下,然后她就转身走进了那栋屋子。那天晚上路易一个人开着车在城市里行驶,拒绝接听管家打来的电话,把这几个月来两人去过的所有地方又再去了一遍。月亮从东边慢慢移到西边,最后在曙光之下消失不见。路易在凌晨终于返回了家中,把车锁在车库里,然后面无表情地开门上楼回房。

    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不挽留她,不追问她原因。大概……大概只是单纯地不想吧?他自己也说不清,就是觉得答案他其实并不想知道,于是他保持了贵公子的风范,很理智也很平静地与她告了别。

    后来他也谈过不少女朋友,但没有一次能像那个在酒吧里碰到的小姐姐那样在他心里留下痕迹。

    短短几分钟,路易的思绪已不知飘到了何方。

    “好了。”叶长安温润的声音把他拉回了现实。他捧着江鹤颜的福纸,将它挂在树枝上,上面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八个字墨意盎然。

    “你到底喜欢上了谁啊?”路易再一次不怀好意地问道,恢复了原先的谈话。

    江鹤颜只是梗着脖子拒绝回答。

    三人站在祈铃木下,抬头仰望。满树的翠色映得蓝天更加干净,徐徐清风中清脆的风铃声不绝于耳,响彻天际。那三条红色的福条便在满树晃动的祈铃果中飘荡,是谓“万绿丛中一点红”,直指云霄,载着三人的祝愿飞向远方。

    路易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微笑。他忽然伸手抓住一根树枝,飞快地摘了一颗果子下来丢进嘴里,齿尖刺破冰凉晶脆的果皮,三两口将香甜的果肉咽下肚去。

    然后他转身,抛下另外两人,大步走进那明媚刺目的阳光之中,逐渐被其所吞没,背影却依旧挺拔傲然。

    202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