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流民战记 >第二十四章.我练的是枪
    这天晚上,李家村真的是比过年还热闹,村里空地上摆了七张八仙桌,全村人齐聚开怀畅饮。一个已经流放至此十几年的老村民感叹道:多少年李家村没有这样热闹过喽。以往倭寇来了,跑得快的躲山上,跑得慢的就被倭寇一刀砍死,没想到这次倒把倭寇全杀死了。

    本来也是,往年就算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吃得这么好,鸡鸭鱼肉全有,酒也管够,所以个个喝得东倒西歪就不足为奇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文第圃发现陶严居然又去了远处那礁石。他心中暗想:陶严双臂和腰间都有刀伤,这上了金创药不能沾水再三给他叮嘱过。他不会是喝醉了忘了吧?

    所以文第圃也起床又悄悄吊在他后面。

    陶严当然不会连伤口不能沾水这个常识都忘掉,他甚至还知道如果有伤口潜到水底,因为水压的存在,伤口流血会更严重,而且水里的血腥味会被很远地方的鲨鱼闻到,所以他压根没打算下水潜到海底。

    不过今天是月圆之夜有天文大潮,以前可以从海边沙滩直接走过去爬上礁石,这会从岸边到礁石十来米宽的沙滩已经被海水淹没。所以陶严是挽着裤脚趟过海水走到那块礁石上面去的,高潮位时的海水已经到了他的大腿那里。

    陶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一眼圆月,就能想到什么天文大潮高潮位之类的,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今天他明明受伤还要到礁石这里来静思冥想,因为脑子里面有一个问题挥之不去。如果说跟南霸天的人打架,他可以认为自己是学过了现代的散打或者自由搏击,对上这些传统武术大占上风还可以理解的话,今天自己能极快地徒手杀死四个倭寇,这可不是散打或者自由搏击能做到的。而且他出手的力度和准确性,事后想来自己都感到很吃惊。难道自己是一个杀手?因为厌倦了这种生活才去当流浪歌手的?

    当然这是陶严下意识的按照电影桥段设想的,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解释自己为什么能瞬间徒手杀人。而且经过这么多天在海底的静思冥想,陶严想起了自己唱过的很多歌,也想起自己当过不止一年的流浪歌手,那自己应该不是军人或者警察。可自己为什么要当杀手呢?谁训练出来的自己?自己到底经历过些什么?

    陶严坐在礁石上闭目沉思,就在这时候,身后突然响起文第圃的声音:陶严,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陶严微微有些吃惊。因为他没有听到一丝动静,文第圃怎么来到他身后的?等他扭头回去一看更吃惊了,因为他发现站在身后的文第圃全身干爽,连脚上的布鞋都没有一点打湿水的痕迹。可陶严是挽着裤脚过来,裤子还被打湿了,这文大叔是怎么过来的?难道跳过来的?这十几米远是说跳就可以跳过来的?何况还不发出一点声音。

    文第圃的眼睛异常明亮:我知道你不叫陶严,倒是与你有牵连的一桩江阴倭寇登岸杀人中的一个女子叫陶燕。

    陶严沉默了一会后说道: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每天半夜来这里,在水下就是想回忆起来。

    然后把自己在长江中被陶严陶小丫姐妹所救,第二天遇上倭寇来袭,倭寇杀死陶燕和她爹娘,江阴衙门认定他是倭寇奸细的经过原原本本讲给文第圃。

    文第圃又问道:那你受审时为何不说出自己的姓名和来历?你可知来历不明自然嫌疑就大。

    陶严说:我那时应该是头部受创,根本说不出姓名来历,每日受刑时都晕死过去。这陶严的名字也是流放路上脑子慢慢有些清醒后想出来的。

    文第圃盯着他:那你给我说的从小在跑南洋船上长大也是假的喽?

    陶严说:这倒不假。只是我失忆后,想不起来自己名字来历,在南洋船上的经历偏生记住了。

    陶严心想,我总不能告诉你我是从500年之后穿越到大文朝来的吧。

    文第圃认可了陶严的回答,又问道:你拳脚功夫了得,单凭拳脚以一敌四也能杀死四个倭寇。可是在林子里怎么还被倭寇在身上劈了三刀?好像你兵刃不是很擅长呀?

    说得陶严脸上发烫,不知怎么的脱口而出:以前大多数时间都是练枪去了,哪有时间练大刀长剑啥的。

    文第圃倒没有反应过来陶严口中所说的“枪”是指火器,因为文朝的时候,士卒使用的火器叫“铳”,有火铳和鸟铳之分,并不叫枪。

    文第圃说:哦,原来是兵器不趁手。不过枪乃百兵之王,战场上倒是好用,只是你又不是猎户镖师,市井之中也不容你随时带着长枪。

    又说道:这么说你是被冤枉的?你有这身本事,为何没逃?

    实则文第圃心中已经认定陶严是被冤枉的。今天陶严明明可以躲山上去,却主动带着陶马林留下与倭寇厮杀,而且单凭陶严对倭寇出手时的狠辣残忍,也看得出他对倭寇的仇恨是刻进骨子里的。

    陶严说:我逃了江阴的陶小丫怎么办?我在她爹临死前,亲口答应过要护她周全,我如果跑了,官府又把她抓来流放到崖州怎么办?

    陶严又恨恨道:这大文律狗屁不通!

    文第圃问道:那你以后有何打算?

    陶严说道: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把陶小丫找到带岛上来。她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要是被人拐走找不到了可怎么办?我岂不是失信于陶家父女二人。

    文第圃微微点头:你重信践诺,倒算得上是一条汉子。

    陶严问他:文大叔,你怎么知道我的案情?

    文第圃微微一笑却避而不答,而是换了个话题:对了,你这身拳脚功夫谁教你的?海船上的人教的吗?

    陶严答道:十多岁的时候,在三佛齐王国的港口船上来了个文朝老头,他教我的。

    文第圃“哦”了一声:那你是拜师在他门下啰?

    陶严楞了一下:他就是教我打架,倒没让我拜师,算是我的长辈吧。

    文第圃道:看得出来你在上面是下过好几年的功夫,虽然下手狠辣,但看你对南霸天的出手时还算有分寸,也不是一味嗜杀之人。不过你别以为你那点三脚猫功夫真的是天下无敌了,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陶严现在对自己的能力有清醒的认识,他有超强的徒手格斗或者说徒手杀人的本领,但是在箭术和兵器上面不过平平而已。但要说他的徒手格斗能力是三脚猫的话,这实在说不过去。

    所以陶严虽然没有出声反驳,脸上却流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与胡半仙善于察颜观色相比,文第圃才算是洞察人心的大师,他一眼就看出了陶严的不以为然。

    文第圃笑道:来来来,小子,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真正的武功。你身上有伤不能沾水,咱们到沙滩上去。

    然后,陶严第一次亲眼看到了武侠小说里面描写的那种轻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