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变成二哈的律师 >039 谈判(4)
    陈怡荣带着自信的笑容回到了会议室,在短暂的十分钟休息时间,她已经重新整备,准备好了针对方案和措辞。

    看着她的笑容,苏子长也放心了。虽然一直在心里叫她“蠢女人”,而实际上苏子长也承认,这个女人非常的聪明。

    等到参加谈判的所有人都坐定,依然是陈主任先开口问道:“陈律师,还有什么想要说的吗?”

    苏子长可以听得出来,他话语中带来的得意和胜利者的宽容。显然之前较量中陈怡荣的沉默不语,让他认为自己胜券在握。

    “是的。”陈怡荣点点头,依然摆出严肃的表情回答。

    也许在整个会议室中,对待这场谈判最用心,最认真的就是她了。

    “我要承认,陈主任之前说的那些很有道理。”陈怡荣依然飞快的说道:“但是再大的道理,都大不过法律吧?”

    “宪法和教育法,我在之前已经说过了,就不在叙述。我的当事人周杰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这点毫无疑问。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也同样做出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赵律师有些惊讶的抬起头看着陈怡荣,《高等教育法》是一部非常偏僻的法律,在生活中往往不会用到。甚至于很多律师都没有听过这一部门法。

    他自己也是因为担任了江城大学的法律顾问,而特意找出来了解一下。

    陈怡荣这时提到这部法律,让他感到十分的诧异。而他也不得不承认,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这名女律师确实是做足了准备。

    陈怡荣没有感觉到赵律师的目光,继续说道:“显然,这几部法律都在说明一件事情,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是法定的,是必须的,是不可侵犯的。”

    “这些法律所想表达的意思,既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接受教育,而且接受教育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定权利。毫无疑问,贵校的做法违反了这些法律的规定。”

    “而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一边说着,陈怡荣抽出那份记录着相关法律法条的A4纸,对着坐在她对面的学校代表亮出来,她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敲了敲纸张,发出“踏踏”的声音。

    “第三条第七项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毫无疑问,最高院已经考虑到了我们现在面对的事情的情况。周杰父亲作为被执行人,加入了征信黑名单,当然也被限制了高消费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但是我想问一问,江城大学是私立学校吗?”

    陈怡荣突然提高了音量,她从包中取出江城大学的校徽。那个校徽是她就读于江城大学时佩戴的。

    校徽保存的很好,上面的污渍被小心翼翼的擦掉。在校徽的背面,被磨得锃亮的底壳反射出明亮的金属光泽。

    陈怡荣拿起校徽指着上面的汉字一字一顿的念到:“国,属,江,城,大,学!”

    “江城大学毫无疑问是一家公立大学!就读公立大学根本不属于被限制高消费的行为!”

    “就连最高院的规定都没有限制上了征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公立学校,那么毫无疑问,贵校拒绝录取周杰的行为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合法。”

    说完,陈怡荣小心翼翼的将江城大学的校徽包进一个天鹅绒布里放进了背包。

    老王和周院长看到陈怡荣这样谨慎的对待江城大学的校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这个学生还是很不错的。

    陈主任没有想到自己的对手突然之间开始了犀利反击,他急迫的说道:“但是从事实上来说……”

    “从事实上来说,周杰一直是跟随他的母亲生活。”陈怡荣一摆手,霸气的打断道。这一刻英姿飒爽的样子十分吸引人眼球:“既然学校对周杰的背景做了审查,我想你们一定知道,周杰的父母在他十岁的时候就离婚了吧?”

    “不光如此,之后周杰的父亲一直没有给过周杰抚养费,一分钱都没有!”

    “周杰根本不依靠他的父亲的供养念书,更何况,就算是依靠他的父亲供养念书又怎么样呢?在现代法律,已经将个人所负担的法律责任归于个人,废除了株连。而且周杰上大学的学费也可以依靠他自己的双手,依靠自己的劳动赚取。”

    “《高等教育法》是允许大学生出去参与工作进行劳动的。还是说江城大学想要恢复封建主义法律,实行株连吗?”

    陈怡荣的问题非常的尖锐,像一把利刃一样把陈主任逼迫到了悬崖边上。

    他当然不可能承认江城大学进行了株连,现代法律形成于民国时期,在新中国被发扬光大,这个时候承认株连毫无疑问是在开历史的倒车。无论是从什么角度来讲,他都不能承认这种说法。

    “并不是这样,我们只是从社会责任考虑……”陈主任小心翼翼的回答,他不再敢小看这个从江城大学毕业的律师,这一连串的反击从他之前的节奏中跳了出来,连消带打的反而让自己陷入了她的节奏之中。

    “既然陈主任说道了社会责任,难道江城大学不应当是带头遵守法律吗?”陈怡荣笑了笑说道:“更何况周杰同学报考的是江城大学的法学院,那可是全国数一数二的法学院校,代表着国内最先进的法学研究前沿。”

    “难道江城大学的做法,不是代表着一种知法却要违法,树立了一个违反法律的表率行为吗?”

    “如果江城大学真的是从社会责任考虑,以我的意见。认为江城大学应当录取周杰同学。”

    “我们先不说别的,之前陈主任说道,周杰有一个那样的父亲会不会让他违法呢?我认为是不会的,这种说法好像就是在说当年刘备要惩罚拥有酒具的人一样可笑。”

    老王听到陈怡荣这样说,会心的笑了起来。

    这其实是自己在教学生时经常说的一个故事:三国时期,刘备在四川时,有一次遇上大旱,为了过渡难关,他下令禁止酿酒,有官员在老百姓家中搜出酿酒器具,便向上邀功请赏,将藏有酿酒器具那人与酿酒的人同罚。臣子简雍得知后,也不正面劝谏。

    有一天,简雍与刘备同游,看见一对男女走过,简雍便对刘备说:“他们就要行淫,何以不将他们缚起?(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縛?)”刘备觉得奇怪,便问道:“你怎知道?”简雍回答说:“他们都有行淫的器具(彼有其具),与在民家搜得酿酒器具的人一样,将他们缚起来吧。”刘备听后大笑,就释放了藏酿酒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