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异界长官什么的不干了啦 >第69章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4)
    “这种小事,还需要有谁说吗,以前的市政官都是这么做的。”仓鼠说着,喝下了一大杯咖啡,长长的打了一个饱嗝。

    “以前的市政官是什么样,都不重要,我和他们不一样。”高云朗一脸的正直。

    仓鼠冷哼一声:“你一来就要砸我们的饭碗,比他们还要坏,你这个糟老头坏得很。”

    “你们很喜欢天天无止境的跑圈?”高云朗记得,昨天晚上因为突然多出了许多电器,有很多仓鼠发电机跑得快断气了。

    结果今天它们居然病中垂死惊坐起,跑到市政厅来闹事。

    “谁喜欢?都是为了生活,我们除了会跑圈之外,什么都不会。”仓鼠代表跳上桌子,然后又很快的跳回椅子上。

    本来想展露一下居高临下、英勇无匹的气势,结果跳上去发现,加上桌子,自己还没有高云朗的一半高,太尴尬了,还是坐下比较好。

    “你们的生命……”高云朗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口,“很短暂?”

    如果只能活几个月,那的确没有尝试新工作的动力,那么,就得打着“保护传统技术”的口号,想办法解决这一批老仓鼠的问题,然后再让小仓鼠学习新的技术。

    “嗯,的确不是很长,在青山市的仓鼠族,一般寿命才五十多岁,我今年都三十了,学习跑圈之外的工作,已经不可能了。”仓鼠的声音似乎有些悲伤。

    高云朗努力压下怒其不争的抽搐嘴角:“五十多岁,很长了,你们就不觉得,五十多年一直在跑圈,很无聊吗?”

    “那还能怎么办,这是我们仓鼠一族的宿命!”

    高云朗忍不住挑眉:“谁规定的宿命?”

    “从千百年前的祖辈们都是这么活的,难道先辈里就没有聪明人,就没有人想着要改变?肯定是不能呗。”

    高云朗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有一位市政官吗?就是手里提着祖龙的那个,他横扫八荒六合,吞并六国,统一文字和度量衡的那个。”

    “知道,祖先提起过有这么一个人。”

    “你觉得他从一个被押在敌国当人质的王子,一路成皇帝,靠的是什么?”

    “也许他捡到了一个神灯,或者有一个戒指,又或者跳过几次崖?遇到了位高权重的女人,给他安排了一下?”仓鼠一本正经还例举出了许多男主角的奇遇。

    高云朗摇头:“他有六代好祖宗,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最后到他这里,才有实力与其他六国抗衡。”

    “嗨,说了白说,我又没有好祖宗。”仓鼠精眯着小眼睛,不屑的神色溢于言表,“我们又不是什么二代、三代。”

    “你为什么不能先做一代?”高云朗对于他理直气壮的只等着啃前辈功劳的想法感到非常不能理解。

    “我怎么做一代?要什么没什么,天天光是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市政官大人一到青山市就是市政官,哪里会懂。”

    那一瞬间,高云朗觉得自己很像建议别人“何不食肉糜”的傻子皇帝。

    所以他决定去去仓鼠一族生活的地方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尽全力,让它们失去了享受幸福生活的权力。

    仓鼠所居住的地洞低矮而干燥。

    就单纯的居住条件来说,并不是那么糟糕,唯一不怎么好的是一地洞的孩子,起码有二十多只嗷嗷待哺的小仓鼠在等待喂食。

    “全是你的孩子?”高云朗深吸一口气。

    “对,都是的!”仓鼠代表骄傲的一昂首。

    高云朗懂了,他真的要拼尽全力,不然根本养不活这么多孩子。

    “适当的,也可以少生一点。”

    仓鼠精斜了他一眼:“多子多福,没听说过吗?如果没有孩子,打架的时候谁来撑腰。”

    “为什么要打架?!”

    “抢食物、抢水,哪个不要打架?而且,还得要儿子,儿子跑一天的圈,能比女儿多跑好多!老板给的工资也高。”

    善于自我反省的高云朗觉得,市政厅在这方面的确做的有些不足,如果有严格的法令,对打架斗殴有限制,如果能早点提高科技发展的进程。

    那么他们就会很快发现,养孩子的成本比回报率要高很多,这样就会自然而然的降低疯狂的生生生。

    发电设备的开发与法制建设可以同时进行。

    高云朗答应仓鼠们,会对发电设施的开发进行重新评估。

    仓鼠们欢欣鼓舞,唱歌跳舞,还邀请高云朗一起参加。

    高云朗婉拒之后,自己离开,想在附近看一看,还有什么政务缺失的地方。

    仓鼠所居之处,是迷茫沙漠边缘,听说在大漠深处有宝藏,还有古老的遗迹。

    当然高云朗只是想随便的去走走,他没有大脑进水到觉得自己可以一个人进出沙漠。

    过不了几天,他就会被人发现在沙漠里变成了风干肉。

    眼中只有漫天黄沙,幸好没有风,不然除了眼中,耳口鼻里也都会满是沙子。

    走在沙漠里每一脚,都很不容易,踩下去,就会深深的陷进去,然后还要用力的拔出来。

    安静的广阔沙漠中,隐隐传来几个人聊天的声音。高云朗急忙躲在沙丘后面,远远的看着有人往这个方向走过来。

    “幸好大哥见多识广,不然今天我们都得交待在这里。”一个女人娇滴滴的说着。

    她的声音跟手里扛的大刀成了鲜明对比,大斗篷盖着身体,从边缘露出的裙摆有不少破损,从斗篷的尺寸上看,应该是扶着她的高个壮汉的。

    “都是我的错,没有考虑周全。”壮汉的步子也很慢,看样子,也并非全身而退。每好走一步,都留下了数点血迹。

    另一个男人捂着自己的肩头,手指缝中还不断的渗出血迹。他走了几步,身子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壮汉想要扶他一把,却被带着连女人一起摔在地上。

    他们半天摔在地上没爬起来。

    总这么藏在沙丘后面也不是个事,高云朗决定出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人抬起头,看着高云朗,惊恐万状。

    刚才还担心他们是不是劫匪的高云朗,又开始了自我怀疑:难道我才是这个故事里的大boss?

    “你们别怕,我只是……”

    “啊啊啊啊啊……”三人异口同声的发出惊恐的声音,高云朗还想表达一下自己不是坏人的态度。

    却发现他们的眼睛都看着自己的身后,他困惑的转过头。

    只见原本一片黄沙的起伏沙丘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地平线那里已经有了一些红色的,正在动。

    如急速流淌的血水,向他他们涌来。

    黄沙色与血红色交融在蓝天白云之下,挺好看。

    “你们有没有看过这样的美景?特别美,啊,大自然的美,拥有洗涤心灵的力量。”

    高云朗在市内八卦论坛上发了这么一篇,刚想退出去,就收到了一条评论。

    嘿……

    果然要好文配美图,就能吸引眼球。

    高云朗美滋滋的点开,评论已经不止一条了

    “啊啊啊啊,噬血蚁!楼主快跑啊!”

    “一只要你命!”

    “楼主已经凉了。”

    “楼主吃好一点……如果有的话。”

    高云朗放下通讯器,眼睛与地上的三个人对上,再偏过头,红色的蚁群,离他们已经不足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