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混人生 >第七章 卖歌那些事儿
    “一万块一首?”蓝天笑着试探。

    李群生点了点头。

    蓝天失笑:“才一万块还说什么高价,李叔,他们不是开玩笑吧?您应该清楚我卖给他们的歌曲质量,第一次也就算了,第二次怎么还这样?”

    听见蓝天的抱怨,李群生跟着笑了一下,这才正了正神色,声音严肃起来:“小蓝,我也知道一万一首的确配不上你卖给他们的歌,那都是好歌,值得更高的价格。不过小蓝,你在圈里的时间也不短了,你也应该知道圈里的行情,这一次他们愿意给你一万一首,比上次翻了个倍,已经相当不错了。”

    “而且这次他们愿意接受三年歌曲使用权,不买你的版权,已经足够显示他们的诚意。小蓝,要我说有些事过得去就行了,计较太多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等哪天你的名声真正起来了,就是问他们要五万一首、十万一首,他们也得乖乖掏钱,那才是真正扬眉吐气的时候。”

    “现在对你来说,五千也好一万也罢,就算这次他们给你一万五,那又有什么区别吗?还不都是一样的待遇。”

    “小蓝,你说呢?”

    作为中间人,李群生希望达成合作,这对他、对东江音像出版社都有好处。当然,作为跟蓝天相当投契的忘年交,他也不希望蓝天的利益受损,悄悄的他也做了一些事情。

    三年歌曲使用权这个条件,就是李群生为蓝天争取到的——这是货真价实的利益。

    蓝天又想了想,这才苦笑了一下,有点无奈的点了点头。

    “行吧,李叔,我听您的。”

    “哎,这就对了嘛。”李群生相当满意蓝天的态度:“接下去的事情我来处理,你就不用管了。你把两首歌尽快准备好,到时候还是让他们来社里录音。”

    “这一次我尽量劝说他们,让你亲自帮燕玲录音,毕竟那是你的作品嘛。”

    ……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发现蓝天对于卖歌这件事情的态度非常矛盾,跟其他书里写的或者是大家想象中的情况似乎有点大相径庭。在这儿,让我们稍稍从故事里跳出来一会儿,稍微掰扯两句卖歌那些事儿——就当是电影中的旁白吧。

    很多书里都写过重生者卖歌赚钱,赚大钱。

    也对,蓝天重生前本身就是做这行的,他有这个先决条件。那他既然有这个条件,为什么在前期积攒了一定资金之后就对卖歌这件事情不怎么上心了,宁可帮人录音来慢慢攒钱呢?

    他不是缺资金吗?

    这正是因为蓝天自己以前就做这行,所以他清楚的知道“重生卖歌赚大钱”这件事情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卖歌,先不说重生者有没有这样的乐理能力,可以把一首歌曲的旋律完全无误记录下来,(配器、伴奏、总谱、分谱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有吧,那么就可以卖歌了吗?

    要卖歌,作为重生者首先你得有途径才行,不是说你写了一首歌随随便便就能卖出去的,不认识圈里人你打算往哪儿卖歌啊?卖给隔壁钢厂的李哥?

    人家也用不上啊。

    好吧,你说可以自力更生,直接去唱片公司。

    也行。

    不过你得先找到唱片公司地址,过了前台小妹这一关再说。就算你都过了吧,歌也顺利送到了唱片公司,这样你就能开开心心的把钱赚到手了吗?

    开什么玩笑!

    一般来说,唱片公司为新专辑选歌的时候,最常用的方式是向创作者邀歌,就像蓝天现在遇到的这种情况。很多唱片公司的确也会设立一个搜集原创歌曲的部门,但是设立这个部门无非是想着“不管有没有鱼先捞一网再说”这样的念头,你认为他们在这件事情上面会花多大的心思?

    对于主动送上门儿来的新歌,唱片公司最正常的做法就是听一段或是瞄一眼,以免错过漏网之鱼。你没办法做成录音小样的话,歌谱他们最多也就瞄上一眼罢了。无法在听一段或是瞄一眼当中打动他们,那你就凉了。

    诸位,你们认为有多少歌曲能好到让人瞄一眼就看出来?不要忘记了,歌曲是用来听的不是用来看的!而且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审歌的人根本就不会花多少心思在这上面。

    每天,至少都有几十首新歌等待他们的审阅,人家大多还都是录音小样,直接听就行了,比你省事儿。

    到这儿,没有录制歌曲小样能力的重生者该傻眼了吧?

    好吧,我们再继续放宽条件,就算你能录制小样,而且唱片公司一眼就看中了你写的歌并且非常急切的想要买下来,这样总行了吧?总可以顺利赚钱了吧?

    呵呵,你又想多了。

    重生卖歌肯定是想用它赚大钱,卖的肯定也都是你熟悉的认可的好歌。咱们先不说你选的这些歌是不是适合重生的那个年代,Rap这种现在流行的类型放在2000年以前那就是“卧槽、什么玩意儿”的评价。就算你拿出来的都是所有人全都认可的好歌,那么如果一首歌卖出去只有三五千元,作为重生者的你肯定是看不上也不舍得的。书里不都说了嘛,没个五万十万看都不让你看一眼,你肯定想要高价。

    可是……这根本就不可能好吧!

    没有名气之前,谁都不可能给你高价,唱片公司更不可能。在这个圈里要想赚大钱,你必须先证明自己。为了一首不知名创作者写的歌曲眼睛都不眨的甩出十万二十万买下,那不可能是唱片公司的人,那是傻子。

    你说我现在是没有名气,但这些都是好歌,是能传唱后世的经典作品,一定能捧红·歌手baba。可是……哪怕你说的全都是真的,哪怕唱片公司的审歌人员同样也发自内心认可这些歌喜欢这些歌,但是他们首先要做的、唯一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压榨你!

    往死里压榨你!

    唱片公司可是要用这些歌赚钱的!

    不往死里压榨你,唱片公司哪儿来的利润?审歌人员哪儿来的奖金福利?

    蓝天以前就是这样做的,别人现在也是这么对待他的。

    按照质量可以五万卖出去的一首好歌,蓝天前世差不多能给你个三千或是五千,要不怎么说他还心存善良呢。

    其实话说回来,能被唱片公司压榨还算是好的,还有其他一些防不胜防的黑招儿。

    比如三五千一首你勉强答应卖了,不过合同签的只是歌曲三年的使用权,版权还在你这儿,这样的价格也还算合理。到后来你会非常惊奇的发现,原来当初三五千块钱你就直接把歌曲的版权都给卖了,你都不知道歌曲买卖合同里这个戏法儿到底是怎么变的。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李群生为什么会跟蓝天强调对方愿意放弃版权的原因了吧。

    再比如,他们会用“后续仍然用你的作品”这种说法来吊着你,让你继续以低价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好歌,但是这个低价可就不是算得上宅心仁厚的三五千了,大多只有几百而已。这个价格你要不接受,那就继续等着熬着吧,有的是人愿意用这样的价格把歌儿卖了。等你犹豫半天接受下来,期盼着将来的好日子,结果等到人家估摸着差不多已经把你榨干净了,紧接着就会一脚把你踢开。

    资本家不就是这样的一副嘴脸吗?千万别以为唱片公司会跟你谈什么艺术。

    不过上述这些依然还算好的。

    再再比如,唱片公司看上了你写的某一首歌,然后他们一声不吭直接就拿去用了。好点的还会过来跟你商量商量,给你点儿钱,不过作词作曲从此可就是别人的了,这——就是枪手。恶劣点的直接用了也不跟你商量,一分钱都不会给你,你跟他们打官司都打不赢。谁让目前(2000年前后)的音乐版权法律条文还不够规范呢?歌儿写出来了都找不到地方登记注册。

    还有……

    就不多说了吧。

    这些破事儿,蓝天以前……咳咳……多少都做过一些,行内基本都这样。

    以上——就是这个圈子对于一首不知名创作者的原创歌曲的标准反应,大抵如此,以前如此,现在仍然如此,估计将来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所以了,你说重生之后的蓝天会傻了吧唧的随便卖歌吗?除了起步阶段为了筹集资金开拓人脉,现在的他任何一首歌都不想随便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