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觉醒——不朽的灵魂 >第二百二十八回 血战
    “先生,你为何……”彩蝶皱了皱眉,不明白他为何会哭。

    “可惜啊,可惜……”弹唱者又低下头,用手指将泪滴拭去。

    “先生?”彩蝶总感觉哪儿有点不对劲。

    “夺魂!——”弹唱者猛得一吼,抚琴“嗡”得一声乱响,一个锦衣少年降世而来,不等彩蝶反应过来,便举着那柄笨重的抚琴,朝着两人头上落下。

    “夺魂!”小帅对音乐本就不感兴趣,故还算反应及时,一声怒吼,伸手将彩蝶一拉,闪出了琴击的范围。

    等到高渐离想要再乘胜追击时,霸王已巍峨的屹立在了彩蝶身前,一柄绝世霸王枪,直端端指向了弹唱者。

    “来者何人!”霸王吼到:“胆敢偷袭于我!”

    “杀霸王者,高渐离!”高渐离高呼一声,飞身跃起,重琴再一次以泰山压顶的威势砸向了霸王。

    “找死!”霸王怒斥一声,迎着重琴就是开天辟地的一劈。

    “且慢!”彩蝶想要阻止霸王,却已然来不及。她倒不担心霸王,或许高渐离还不知道,但她彩蝶再清楚不过了,以霸王现在加持了奇门遁甲的实力,高渐离一招奇袭没能成功,那便只有死路一条。

    彩蝶只是想提醒霸王枪下留个活口,好问问他们的行踪是如何败露的。

    只可惜,霸王从来都不会想那么多,他甚至根本都不在乎自己的行踪被人知道,在他而言,是朋友,举杯畅饮,是敌人,祭天便是。

    “轰——”于是乎,这神力无华的一枪,结结实实的劈在了高渐离的琴上。

    “噗——”高渐离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像是被火车撞了般,硬是被一枪从半空劈到了地上。

    这还不止,枪势的余力,更带着高渐离的人,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大坑,将其深深的陷在了地底。

    “呕——”高渐离喉头一弹,一股浓浓的淤血从嘴角溢了出来,摸着被霸王一枪劈成了两半的铅筑,他到死都不相信,自己竟然连霸王的一招都接不下。

    “我有五成把握击杀霸王!”失去意识前,高渐离想起了自己在觉醒者夜市说出的那句壮志凌云的金句,原来,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那只是一句笑话。

    “哗哗哗——”彩蝶正想上前查看高渐离的情况,突然,从两人身旁的小溪水下,射出三个人影。

    “杀!——”三人同吼一声,以一往直前的气势,分别从三个方向并肩杀向了霸王。看他们三人兵刃上泛起的蓝光,显然,竟是涂了毒,看来,包括高渐离在内的四人此行,是打定了主意要灭霸于此。

    原先,按高渐离的计划,自己先以琴声分散霸王的注意力,并借机偷袭。便是一击杀不了霸王,也可使之手忙脚乱。此时,预先埋伏在水底的专诸,要离和豫让再突然现身夹击,任他霸王三头六臂,也必死无疑。

    四人,为此计划,还专门找了处清净的地方,磨炼了下配合,直至确信霸王无法躲过这一波堪称史上最豪华的刺客套餐后,才在黎明赶到沈笑愁告诉他们的位置,见到了这座破茅屋,并按计划,各自做好了准备。

    岂知,高渐离一击不成,竟被霸王一枪劈死,三人大骇之下,却已无路可退,只得硬着头皮按计划出手,以期能重创霸王。

    “夺魂!”彩蝶这次反应神速,腰身一旋,虞姬倾情登场,秀手一扬,四团迷雾分别罩住了霸王和三大刺客。

    不同的是,霸王身周的迷雾清扬舒爽,使霸王身体顿感一轻,似给打上了一剂强行针,体内的力量蠢蠢欲动。

    而三大刺客,则是另一番感受,迷雾的降临,像是把人扔进了淤泥,动作因束手束脚顿时有些呆滞不说,连视线也开始变得模糊,若不是三人都是武士中的翘楚,刺客中的狠人,便是这雾,就能另其心生退意。

    “一并去死吧!——”霸王刚杀了高渐离,一时兴起,见又来三人送死,好不畅快。在虞姬的迷雾加持下,身形何止快了一倍,不等三人杀到面前,已拖着巨大的长枪,迎面冲向了正对而来的专诸。

    “吼——”霸王双目一瞪,一枪直贯过去,连笼罩在身上的迷雾都被冲出个窟窿。

    专诸哪敢硬接,人在半空,肥腰一扭,便想躲开这雷霆一枪。

    岂知霸王嘴角微微一翘:“奇门遁甲!——”

    “嗡”得一声,一束金光从天而降,照在了专诸身上。

    紧跟着,随着“咣”得一声响起,光束化作一尊炙热的囚笼,将专诸牢牢的锁在了其中。

    “什么!!”专诸哪能料到还有这档子事,先前为了逃脱虞姬的迷雾,他已将身法提到了极致,现如今刚出狼窝又入虎口,哪还有余力挣扎?只能绝望的看着霸王枪如利刃破絮般,切入了自己的胸口。

    “咚。”一声闷响,专诸的尸体落回了小溪,泛起一汪鲜红的水花。

    “二哥!——”要离大吼一声,没想到霸王出手如此迅猛,四人连他衣角都没碰上,便已死掉一半。

    “好你个霸王!”要离知今日绝无侥幸,索性跟霸王拼个你死我活,至少,到泉下跟高渐离和专诸见面时,能说一句:你们的仇,我报了。

    要离的位置本身离霸王便最近,趁着霸王杀专诸的时间,人高马大的他已堪堪冲到了霸王跟前,而他的兵器,更是近战之王——短柄板斧。面对就在自己眼前,而长枪尚在外的霸王,他有十成的把握能一举击杀对手。

    “纳命来!——”要离双手握斧,一斧劈向了霸王肩头。简单,粗暴,没有任何技巧,就是直直的一斧,目的就是杀人,绝无花哨。

    身为以力取胜的刺客,要离深知杀人之精髓,那些看起来花里胡哨的功夫,大多都把自己给练进去的,说去说来,杀人,都只用最后一下,既然如此,又何必练前面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假把式?不若将杀人的一招练到极致,方可一出手,便克敌制胜。

    这一斧,凝聚了要离所有的专注:论速度,不算快,再加上虞姬的迷雾牵绊,使之更显拖沓;论角度,似乎也不那么致命,即便真砍上了,霸王未必立即就死;可如果将速度和角度结合起来,就不一样了。

    肩膀,是人最难防御的地方,无论什么兵器,都难以护住这个看似不那么重要的位置,因为其本身就是胳膊的枢纽,无论人如何招架,肩膀都是最后一个反应的部位。

    可在肩膀的旁边,就是脖子;上边,就是脑袋,下边,则是胸膛。这三个位置,任取其一,便可一招置人于死地。

    要离的慢,是为了能随时根据敌人的闪躲来调整攻击的角度,以确保一斧之下,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