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穿越时空的孝道 >第十四章 家
    算了,算了,不做梦了,赶快想想如何度过眼前的困境吧。

    对了,以前不听人家说过嘛,“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相信自己,肖方,你是最棒的!

    说罢,肖方抬起右手握成拳,快速捶向自己胸前,并且沉肘下拉,

    “耶”

    为自己加油鼓劲。

    记得古人曾有七步成诗之说,或许就得走两步看看,那样诗虫上脑,没准就来了。

    这样想着,然后肖方就从舞台中间,向左边走去。低着头,看着脚,并且暗暗数到。

    一步……两步……怎么回事呢,刚才他们大都作的是七言绝句,七言是一句诗七个字的意思,绝句是一首诗四句话的说法。

    来,让我给算算。四七二十八,嗯,一共二十八个字,二十八除以七等于四,走一步就得想出来四个字,四再乘以二得等于八。

    我走这么两步也应该能得到八个字,可脑子中怎么一个字也没有呢?

    走,还得继续走。

    三步……四步……不对,还没有诗感,是不是自己走得快了?我再走得慢些……五步………………六步………………

    这可怎么办啊,这都六步了,这一句诗也没有想出来。

    算了,不是也有个故事说,九十九次失败,换来第一百次的成功嘛,看来,这最后一步才是至关重要的。可能这第七步一走,诗就出来了。

    也许这位叫“诗”的朋友,正在路上,马上就到了呢。

    七……肖方抬起脚,迟疑了一下,生怕这一脚踏下去,自己先到,诗还没到。

    犹豫了一下,还是狠狠心,……步……

    天哪,彻底完了,完了完了完了,七步走完了,诗还没有到。

    是谁?谁说的七步成诗,你给我站出来,我弹你个脑瓜子,我让你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肖方心里恼怒到。

    不行,上当了,我得赶快,再想法子。

    噢,对了,肖方忽然茅塞顿开一样。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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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小时候,在课本上,看到李仙人作诗时,是左手抚下巴的长胡子,右手放在身后,然后抬头看向天空。

    是不是天空上有“提词器?”

    或者说,是不是这样才有诗感?

    管它里,学学再说。

    如此一想,肖方心里稍微轻松了一点。

    同时,一边这样想,一边就抬起左手,不过,自己没有长胡子啊,可恨,那就摸下巴……

    右胳膊屈肘放到身后,右手心向外,搁置在自己腰间,抬起头,像费玉清般那样,面向天空……

    嗨嗨嗨,你还别说,这一招管用,来了,来了,谁也别打扰我啊,来了来了:

    “肖家院里……这个院字不好,肖家园吧,形容我家像花园一样,嘻嘻,这个字好……看榴花……这个看字有点俗,改吧,改成赏字,对,赏榴花……”

    “无意穿越……无意中竟然穿越,这个意境好,况且我也真的是这样嘛……遇……大家……”

    “赏心悦目……选美赛……”

    “美,真的是美啊,特别是那个丹若小姐,美的我心里是,好痒痒……去去去,专心点……写首诗都这样三心二意的,再想入非非就给你一巴掌去……”

    “五朝斗诗……是五朝还是五村,五村,这个村字念来有些尖叫一样刺耳,还是五朝吧……五朝斗诗什么,你看看,刚才有灵感时,又让你给打断了……什么什么,对了,五朝斗诗人人夸。”

    “你看这烦人不,写一首诗还得累死这么多脑细胞,我都心疼那些个什么,对,诗圣杜甫、诗仙李白、诗魔白居易、诗神苏轼、诗狂贺知章、诗佛王维、诗鬼李贺,你瞧瞧,妖魔鬼怪都出来了。”

    “还有啊,怎么一首诗里有两个赏字,太多了太多了,可是总不能改成‘看心悦目’吧?不行,还得把第一个改了,把赏榴花,改成看榴花……”

    “至于人人,这个字重复没事,这是个常用的重复结构,说的过去。”

    “算了,就这样吧,不改了,再改都日落西山了。”

    我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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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呀,肖方摸了摸脑门上的汗,叹了一口气。

    然后,悠然自得地面对大家,吟诵道:

    “肖家园里看榴花,无意穿越遇大家,赏心悦目选美赛,五朝斗诗人人夸。”

    不管怎么说,怎么着也拼凑出一首七言绝句。

    作不作?是一回事,是态度的问题,

    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是质量的问题,反正我作成诗了。

    呵呵,肖方骄傲地看向男主持人。

    男主持人估计意识到,自己的临时救场方式,有些难为了这位朋友,不过,诗作的好与坏,那是让别人评说的,这位朋友怎么着也作成了一首。

    于是就说道:“好,好,这位朋友一首七言绝句,大家说,行不行?”

    “行什么行?这也配‘七言绝句’四个字?这就是个顺口溜。不行不行。”

    “这个不算,再来一个。”

    “草”,肖方一听,立即心头一颤,“再来一个,你要人命里吧你。”不过,开口时,却又立即转换频道:

    “宋词元曲楚歌赋,唐诗晋字汉文章,明清小说白话文,各领风骚数百年。”

    “但是呢,在我们村呢,盛行着一种崭新的文学表现形式,叫作流行歌曲,要不,我为大家唱一首,流行歌曲吧?”

    “行,什么才艺都行。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这个流行歌曲是个什么样的形式。”

    男主持人边说边转身面向大家:“我们掌声欢迎,这位朋友为我们唱一首流行歌曲。”

    肖方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

    在人世间,生活了将近五十年,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农民一个,一如撒哈拉中的一粒沙,或如太平洋中的一滴水,从来没有上过舞台。

    难得有这样一个机会,情不自禁地,异想天开、浮想联翩……

    只见肖方潇洒地,弹了个响指,来一句“谬z克”,瞬时,激情澎湃、节奏欢乐的音乐声响起,肖方立即跟着节奏,双手举过头顶,轻打拍子,自腰间发力,上身和双腿开始配合,s形扭动起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