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穿越小说 > 大燕欢歌 >第五章 同名的沈欢
    次日,下午。

    一声凄惨中混杂着几丝不甘的惨叫声,在京城一个小院落里传了出来,沈欢从自己卧室的床上腾的一下坐了起来。

    迷茫,迷惑,不甘的情绪纠集在心底久久不能平静。

    我没有死?

    我为什么会在这儿?

    这是沈欢醒来以后开头的两个问题。

    看着卧室中古老的牙床,雕花的书桌,半敞开的小轩窗,一副三开的落地屏风上画着几幅岁寒三君子,墙的角落里甚至还有一个比较老土的大尿壶,整个房间透露出一股诡异的古意。

    这种古意在后世的城市中并不多见,甚至比天朝王府井周围的那些四合院看起来更自然。

    自己是被人救下了安置在这个房间里吗?

    这是沈欢的第三个问题。

    不过很快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的脑海中突然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来。

    经过再三确认,他终于接受了自己成为后世光荣的穿越大军中的一员这个事实。

    对于这个事实,沈欢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后世的沈欢也叫沈欢,是个孤儿,父母在他七岁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双双不幸身亡,留下孤身一人的他被舅舅收养,说孤儿最可怜倒不至于,舅舅家虽然有三个孩子,但对他还是相当的不错。

    沈欢也争气,在十八岁那年高考的时候,他最终凭借自己的实力考入了天朝京城的一所名牌大学,所选的专业的是当时还算热门的金融会计。

    其实为什么选金融,当时沈欢也纠结过,一来他一直在舅舅家长大,读书上大学花去了舅舅不少金钱,让舅舅一家的生活都因此而一直在贫困线挣扎,因此,他才打算通过自己所学积累一些财富来报答舅舅,改变自己。

    二来金融行业不管是是银行、证券还是投行,它们找钱非常快,舅舅舅妈见到那些社会上的企业家,高管们日进斗金,心里也羡慕得紧,便力主沈欢上金融,所以,沈欢这才舍去了自己最喜欢的文学、历史改上了金融系。

    而后世的当时,拜金主义在校园逐渐刮起,虽然沈欢的学校是名牌大学,但也抵不住金钱的诱惑,学校学风渐渐有堕落的趋势,男生打游戏,喝酒,赌钱,女生浓妆艳抹,傍大款。

    对此,沈欢无力改变,又不想随波逐流,便偷偷的背着自己的舅舅,弃笔投戎到了西南边陲做了一名戍边战士。

    一晃三年,沈欢因为在部队表现优异,被选入西南军缉毒特种部队,常年活跃在西南国境线上。

    就在他醒来之前,他正带着二十几个战友端掉了一个藏在深山里的毒枭窝点,本来已经歼灭了全部毒贩,正准备清理战场的时候,不想一个垂死的毒贩用生命里的最后一口气把一颗手雷投在了沈欢脚下。

    然后。

    然后沈欢就躺在了这里。

    这些说起来一点都不复杂,但此时的沈欢心里却乱得无以复加。

    本来穿越这种屁话,作为一名军人见过了太多的生死的沈欢是一万个不相信的,但此时却活生生的发生在了他自己身上,他在抓狂之余急忙摸了摸周身,嗯,不错,这个身体还比较健全,手脚也能动。

    在放心之余他突然摸到床里边身体侧居然有一把冰冷的手枪。

    说起手枪,那还是他在牺牲前击毙的一个毒贩头目身上缴获的,当时他还仔细看了一下,是一把意大利伯莱塔92F手枪,弹夹中剩下十发子弹,毒贩头目身上还有一个十五发的满弹弹夹。

    作为军人,他当然知道这把手枪是个好东西,于是便顺手理了过来,没想到现在居然也随着自己穿越了过来。

    他知道后世的穿越中常有诸如魂穿,肉身穿,群穿,来回穿,可现在自己不仅有了别人的部分意识,居然还带了一把枪,这又算什么穿法?

    但此时的他非常明白手枪这种东西在这个世界是见不得光的,必须得在一个恰当的时候编造一个圆满的谎言才能敷衍过去,否则真的很不好解释,当然也可以选择把手枪藏在某处一直不让它显于世人的面前。

    不过此时沈欢的脑子虽然很乱,但军人的经历却给了他无比冷静的力量,在深吸了几口大气后,他知道现在并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得好生面对一下这个陌生的环境、这里的人和事儿。

    侧了一下身子,沈欢把手枪和另一个弹夹死死的压在了床铺的毯子下面,刚藏好手枪,房门被推了开来。

    “少爷,您,您醒了?谢天谢地,小人马上去叫夫人......”

    年纪比沈欢小一些的朱安语无伦次的进来又飞快的跑了出去。

    沈欢苦笑了一下,开始收拾心情准备接下来的嘘寒问暖。

    不多时,随着一声‘我的儿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推开门径直向沈欢的床边扑来,一面哭一面紧紧地把沈欢的头拥在怀中。

    虽然沈欢是孤儿,后来又成为了军人,没有享受过这种最直接最无私的护犊之情,但他心里也不是很反感。

    只不过眼前这个妇人毕竟是以前这个身体主人的母亲,自己用自己的思维占据别人的身体,去享受别人母亲的呵护和疼爱,这点让他有点难以适应。

    “哎哟,哎哟,头,头痛!”沈欢谎言道。

    妇人赶忙一下子把沈欢的头放了开去,自责起来:

    “哎呀,你看,为娘看见我的欢儿醒来,都把为娘给高兴得糊涂了,忘记了你头上昨天摔了一个包呢,欢儿,还疼吗,为娘给你看看!”

    沈欢松了一口气,赶紧道,“不碍事,不碍事,只不过现在头依然有些疼,我想再休息一下!”

    唉!娘亲这个词语沈欢还是说不出口,只好借口休息赶人。

    “好,好,欢儿你先躺下休息,不过休息之前要把这碗燕窝莲子粥给喝下去才行,来,为娘喂你!”妇人有些溺爱道。

    自己这么大个人还要喂,这真的好么?沈欢苦笑了一下,“还是我自己来吧!”

    “怎么,还给娘生分了不是,你小的时候还不是为娘一口一口把你喂大的,来,张口!”妇人直接舀起莲子粥直接把汤匙递到了沈欢嘴边。

    沈欢无奈,只好张口吃下。

    看着沈欢有些不自在,妇人再道,“欢儿呀,既然事情出都出了,你也别放在心上,我家欢儿生得如此高大英俊,一表人才,还怕娶不了媳妇?要我说呀,我们要娶就娶天下间最漂亮的女子,差一点的还不要呢!”

    唉,看来全天下的母亲都一样,都以为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可是此时的沈欢还没有从诡异的穿越中清醒过来,哪有心思说这些,急忙应道:

    “是,是,是,孩儿一定给您娶会天下间最漂亮的媳妇,而且还是七八个,给您老人家生它一大堆孙子,让您开心开心!”

    “哟,不想我家欢儿摔了一跤,脑子倒开窍了也,说起媳妇来脸也不红了,还能逗为娘开心,好,好,好!”妇人开心得慈爱的脸上写满了笑意。

    “呵呵,早上为娘还和你爹爹说把你的事情写信给你大哥呢,现在看来用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