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偷香 >第一百四十八章 什么叫惊喜?
    我只觉得脑子里炸响了一道惊雷,一片空白。

    娶孟雪?我想都没敢想过!

    得承认这么漂亮成熟的一个女人,身材还那么好,对我也各种照顾体贴。对我来说是具有莫大的吸引力,要是真能娶回家的话,估计我妈那个中年妇女能怀疑自己在做梦,睡着都给笑醒!

    前提条件是——我妈不知道孟雪的过去。

    要知道的话,以她的脾气打死我都是轻的。最有可能性的就是,有孟雪没她,有她没孟雪。

    并且我对她的过去其实并没那么释怀,而且我总觉得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欢欢······

    好吧,其他统统都不提!

    孟雪喜欢的,是真实的我吗?

    我没有说话,不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

    其实就那天夜里我和她没突破最后那层关系,就能说明一些东西了。

    “看你吓的,姐就开个玩笑嘛。”孟雪不悦地翻了个白眼,掐了我一把。

    看上去挺自然的,但我也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她心里有没有难过。

    但兑现不了的承诺就不要给了,那才是对她最大的伤害。

    第二天我照常去上课,原本都做好李晓芸对我大发雷霆的准备了,但奇怪的是这种事并没发生。

    奇了怪,按道理来说王清平和孟雪闹翻,应该会变本加厉地收拾我才对啊?

    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也乐得轻松。

    反倒是白天的时候刘阳又来找我了。

    我们两个人出现在一起,必然有各种指指点点、嘻嘻哈哈的人看笑话。郁闷归郁闷,但多少有点习惯了。

    这货找我不是为别的,又是借钱。

    上次借我的三百倒是如期还了,但我还是挺纳闷,就问他到底什么情况。

    “我爸从工地摔了,还在医院躺着。挣的钱基本给他看病了,生活费都不够啊。”刘阳愁眉苦脸的,终于把这段时间拮据的原因告诉了我。

    “借多少?”我叹了口气,问道。

    “一千,有吗?”刘阳小心翼翼地问道。

    “拿不出来。”我说的真心话,但想了想还是改口道,“可以找孟雪借,但得按时还。”

    “行,没问题,我在会所收入也不低!”刘阳咬了咬牙说道。

    于是我向孟雪借了钱,又转手借给了刘阳。

    讲道理,这是我有史以来借出去最大的一笔钱了。也不是说我身上真的一点钱都没有,不能找孟雪借个几百凑一下。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身上的钱终于凑够了,能给欢欢买那双鞋子。

    我原本想约欢欢一起去逛街,后来想了想,不如给她个惊喜好了。

    至于那个什么赵漠,也没见到欢欢公开说那是她男朋友吧?

    草,再不济一点,就算真是欢欢男朋友,谁规定我就不能给欢欢送礼物了?

    孟雪有句话说得很对,喜欢是需要表达的。

    我觉得要给自己戒烟这么久,存钱心心念念盼着的事情一个交代。

    下午我给王靖宇打了个电话,说今天有事晚点来上班。他笑呵呵地一个劲说好,如果真忙的话不来也没关系,不会有什么问题。搞得好像我是主管,他才是员工似的。

    放学后去到那条熟悉的街道,我恍惚看到了曾经和欢欢一起在这里逛街的点点滴滴。

    那个摊贩还在卖陶瓷手链,一盒一盒刻着字的陶瓷,还有红绳子,三块钱一颗陶瓷。

    我深吸了一口气,竟然有点莫名的激动,似乎筹备已久的大事终于能够落实了。

    还是当时那个女导购,不过她似乎已经忘了我,只是带着职业性的微笑问道:“帅哥,给女朋友买鞋子吗?”

    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寻觅着那双坡跟小皮鞋。还在,没有下架,让我多少松了口气。

    “就这双吧。”我指了一下。

    “那帅哥知道您女朋友穿多大的鞋子吗?”女导购继续问道。

    “三十七码。”我回答得毫不犹豫。

    我还知道什么呢?

    我知道欢欢喜欢栀子花、最喜欢的歌是青花瓷、喜欢吃火锅、最喜欢的电影是大话西游、最喜欢的衣服是白色连衣裙、最喜欢的书是楚辞······

    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就会情不自禁地去了解她。

    我从来没对欢欢表达过对她喜好的了解,但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导购员拿了双三十七码的同款鞋子出来,用盒子装着,又塞进塑料袋里:“帅哥,六百六十六。”

    我结账,提着袋子走人。

    钱包空了,但人却挺开心的,又忍不住幻想欢欢看到这双鞋子的反应。

    会惊喜吗?会感动吗?

    “到时候就知道了。”我打断了自己的胡思乱想,拿出手机给欢欢发消息。

    我问她有没有空一起出来吃个饭,但欢欢说在寝室赶作业:“今晚选修课中外文学修养结课,要交论文。”

    “抱歉啊林飞,等会昨晚还得去上课,明天我请你怎么样?”

    我答应下来,但却在掐时间算着,选修课下课大概是九点半,到时去女寝大门口等她就行了呗。

    一点防备都没有,这才叫惊喜嘛。

    我吃了顿饭,在校外捱到了九点十分。之所以不想待在学校,确实是怕了那些校友认出“鼎鼎大名”的簧片哥。

    离女生寝室大门还远远的,我就看到有几个男生在布置蜡烛,摆成了爱心形状。

    还有鲜红的玫瑰,在蜡烛的缝隙之间摆放着,看上去特别浪漫。

    看这架势大概是要表白,我心说现在的学生都这么有情调的吗?

    很多人都在那边围观了,还有人拍照啥的。

    无非就是男生看个热闹,女生多些羡慕。有女朋友的男生就比较糟糕了,女生就跟男生置气,说当时男生对她表白就一点也不浪漫。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几个女生从教学楼那边走向寝室门口了。

    我一眼就看到了欢欢,刚刚欣喜地迈动脚步,就听到一个男生的声音:“欢欢,做我女朋友吧!”

    “啪”的一声,我猛地顿住了脚步,瞪大双眼看向了欢欢的侧脸。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小半步,精致的侧脸上写满了错愕,爬上了一抹红霞。